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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生态环境被问责!清远市人大原副主任徐建文被双开

客家搜 2018-09-27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8月31日消息: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徐建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徐建文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单独或者伙同近亲属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徐建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宗旨意识、法纪意识淡漠,利欲熏心,大肆收受贿赂,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建文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徐建文简历


徐建文,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广东清新人,党校大学学历,1978年10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5月起历任清远市清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

2003年8月任清远市环保局副局长;

2004年8月任清新县委副书记;

2006年2月起历任英德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5年6月任清远市副市长;

2017年1月任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延伸阅读:


徐建文曾因生态环境被问责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东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4月23日将督察发现的16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广东省,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其中,广东省林业厅及下属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办公室未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监管不力,韶关乐昌市政府、河源市和平县政府、惠州市惠东县白盆珠镇政府、清远英德市政府、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违规审批或对违规项目清理整顿不力,致使广东乐昌杨东山十二度水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存在6个违法开采的采矿项目,广东和平黄石坳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被占用1.9公顷,广东揭东桑浦山—双坑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被占用1.66公顷,广东惠东莲花山白盆珠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被占用10.5公顷、缓冲区被占用4.5公顷、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被核减24.1公顷,英德国家森林公园林地被占用53.3公顷。


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建文(时任清远市副市长)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违法被查


2018年4月1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广东省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社工委副主任徐建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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