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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非法征地被处分!中山民政副局长、原黄圃女镇长刘少卿被双开

客家搜 2018-09-27

日前,经中山市委批准,中山市纪委监委决定对中山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圃镇原镇长刘少卿(副处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少卿资料图


经查,刘少卿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他人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方面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经商办企业,多次收受他人红包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他人财物,涉嫌行贿犯罪。


刘少卿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不信马列信鬼神,动用公款搞封建迷信活动。忘记入党初心,对党不忠诚,为隐瞒罪责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私欲极度膨胀,长期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多次将违纪违法所得出借给镇属企业,并从中收取利息。目无党纪国法,为谋求非法利益以上媚下,给下属以财物;利用职权大肆敛财,中饱私囊,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多种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少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刘少卿任职黄圃镇长期间 曾因非法批准征收土地被处分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网站截图)

(网民曝光黄圃镇非法征地行为)

2013年11月期间,中山市黄圃镇政府未经批准,擅自委托中山市黄圃城镇投资有限公司与该镇新地村签订《土地征收协议》,非法征收该镇新地村集体土地1275亩(其中基本农田290亩),该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限制建设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地块征地补偿1.48亿元已发放到位,但未实施推填土,土地仍保持原状。黄圃镇政府上述行为属于非法批准征收土地行为。中山市纪委监察局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原黄圃镇长、现任中山市民政局副局长刘少卿行政记大过处分。

刘少卿照片


刘少卿简历


刘少卿,女,汉族,1964年9月出生,广东中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10月至1989年1月任中山市黄圃镇财税所专管员;


1989年1月至1994年5月任中山市黄圃镇财经办会计;


1994年5月至1997年3月任中山市黄圃镇财贸财政办副主任;


1997年3月至2003年5月任中山市黄圃镇财贸办主任;


2003年5月至2004年3月任中山市黄圃镇纪委委员、财政所所长;


2004年3月至2006年2月任中山市黄圃镇党委委员、财政所所长;


2006年2月至2011年7月任中山市黄圃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2011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中山市黄圃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2011年11月至2014年8月任中山市黄圃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4年8月任中山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广东反腐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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