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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反腐|局长强奸女下属引出贪污案 9名官员落马

客家搜 2018-09-27


一起强奸案引起网友关注,因为案情有两个特殊点,第一是犯罪嫌疑人是政府官员,他强暴的对象是自己的单位的女性同事;第二是因为官员强奸女下属案情,警察调查处该官员参与多起贪污受贿事件,经过调查又引出8名贪官;干部领导贪财又贪色,上司和下属乱了情,法律必须严惩。


     贪官强奸女下属案件调查


  2013年,广东东莞虎门交通分局原局长黄平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他几名涉案官员也被处以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包括黄平在内的9名官员落马,都因一宗强奸案而起。2010年3月至2011年4月,黄平涉嫌强奸一名女下属,这名女下属结婚七年一直没有怀孕,其丈夫却突然发现妻子已怀孕7个月。“强奸女下属揭窝案”是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人人数最多、涉及范围最广、涉案数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

  9名官员的落马,都因一宗强奸案而起。2010年3月至2011年4月,时任虎门交通分局局长的黄平,涉嫌强奸一名女下属,这名女下属结婚七年一直没有怀孕,其丈夫却突然发现妻子已怀孕7个月。事发后,黄平贪污受贿、私设“小金库”私分国有资产等一系列案件被查出,韩某平、邓某峰等人也一同涉案。

 

  据法院查明,黄平参与贪污8宗,其中个人贪污1宗,涉案金额38万元,伙同他人贪污7宗,个人分得赃款60万元;受贿3宗,涉案金额215万多元;参与私分国有资产1宗,涉案金额41万多元;实施强奸犯罪1宗。2013年2月7日上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黄平犯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2万元,及没收个人财产70万元。其余的涉案人员也分别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交通局长落马不算新鲜事,贪官既爱钱又好色也不算新鲜事,但是,黄平一案的“新鲜”在于:9名官员肆无忌惮地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被查处,居然是因为一起强奸案。如果那名女下属虽遭黄平侮辱,但没有怀孕,或者虽曾怀孕但早早打胎而未被丈夫发觉,那么黄平犯下的强奸罪、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可能均“轻舟已过万重山”,另外8名交通系统官员也不会一同落马。

  有贪官因家中被盗而落马,有贪官因“手表多”“房子多”而案发,有贪官因二奶情妇举报而被查,还有贪官因爱写香艳日记、发肉麻短信而暴露,他们都曾肆意妄为,但却栽在自己的“稍有不慎”上,这和黄平因涉嫌强奸案而揭出贪腐大案没什么不同。如果他们很注意“细节”,那么可能他们会一直贪下去吧。

  事实上,不少贪官的落马,都是出于“意外”,而这些“意外”都显得很“民间”。那么,对于如此“不堪一查”的权力,制度性的“体检”已经刻不容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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