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反腐|粤东这个县,正副书记前腐后继,双双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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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揭阳市惠来县原县委书记邱辉盛被宣布双开后,惠来县委原副书记王一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揭阳市纪委监委于近日公布了对惠来县委原副书记王一干惠来县委原副书记王一干处理结果:经揭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一干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惠来县的政治生态与社会生态在潮汕地区中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外界评价向来不尽如人意。作为曾经的县委一把手,邱辉盛在管党治党营造风清气正方面,存在严重失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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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揭阳市纪委监委通告指出,作为县委书记,雄霸一方的邱辉盛,不仅大搞权色交易、插手干预司法活动和工程项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子女,还大肆卖官鬻爵,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任人唯钱、任人唯利、任人唯圈,严重破坏惠来政治生态。导致惠来县出现(大面积的塌方腐败)严重的地域性腐败问题。



而作为邱辉盛领导班子中的核心成员,长期负责人事组织工作的惠来县委原副书记王一干,从官方公布的对其立案审查调查结果,也极其严重。经查,王一干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企图掩饰犯罪,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大肆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礼品、礼金,违规用公款送礼,挥霍浪费国家财产;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任人唯钱、任人唯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单位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犯罪;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犯罪。


揭阳市纪委监委强调指出:王一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尽失,法律底线失守,利欲熏心,私欲膨胀,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严重破坏惠来政治生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一干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一干简历



王一干,男,汉族,1967年11月生,揭阳产业园龙尾镇人,本科文化程度,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7月至1993年9月揭阳县、揭阳市榕城区磐东中学任教


1993年9月至1995年7月广东省委党校党政管理专业学习,大学毕业


1995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揭阳市东山区委宣传部干部


1996年12月至1997年11月揭阳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工作


1997年11月至2000年4月任揭阳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秘书科副科长


2000年4月至2001年10月任揭阳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审理科副主任科员


2001年10月至2003年8月任揭阳市委组织部农村组织科副科长


2003年8月至2006年9月任揭阳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科长


2006年9月至2006年11月任揭阳市揭西县委组织部长


2006年11月至2007年3月任揭阳市揭西县委组织部长、党校校长


2007年3月至2013年5月任揭阳市揭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党校校长


2013年5月至2014年1月任揭阳市惠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2014年1月至2016年8月任揭阳市惠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党校校长


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任揭阳市惠来县委副书记


2018年7月市委决定免去其惠来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18年8月惠来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终止其惠来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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