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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最新!鼎湖出台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办法

鼎湖发布 2019-03-31


@鼎湖村干部

这份重要的文件事关你的待遇保障

请查收!

为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工作经费和“两委”干部待遇保障政策的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村(社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鼎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基层组织保障,日前,鼎湖出台了《鼎湖区2018年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


下面

跟随发布君一起来了解一下

绩效考核工作的相关事项


考核对象

全区81个村(社区)“两委”班子


全区81个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即在区核定的职数范围且由区财政直接发放补贴的全体在职村(社区)“两委”干部。


由村(社区)自行聘请的其他在职工作人员,由各镇(街道)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考核指导意见执行,涉及经费由所在村(社区)自行解决。


考核内容


(一)“两委”班子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1、三农工作:包括“三资”管理、道路建设、水利建设、山林防护等情况;


2、经济发展:包括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打造富民兴村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等情况;


3、财务管理:包括各类资金收入、支出管理情况;


4、组织建设:包括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建设、党员发展和教育培训,规范党务、村(居)务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等情况;


5、综治维稳:包括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化解,信访或突发群体事件的处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村(居)创建等情况;


6、公共事务:包括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民政拥军、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建设、村容村貌、环境保护、国土规划、金融服务、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等情况;


7、专项工作:包括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征地拆迁、“两违”整治、创文工作、抗洪抢险,各类统计普查(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情况;


8、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年度重点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等情况。



(二)“两委”干部个人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1、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坚决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等方面情况。


2、带领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能力等方面情况。


3、严格执行工作制度,端正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考勤纪律等方面情况。


4、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担当新作为,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等情况。


5、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情况。


考核办法


(一)“两委”班子绩效考核办法:


1、实行年度考核制。

由各镇(街道)成立考核工作组,年底按照各村(社区)的实际工作情况对“两委”班子集体进行工作实绩考核。考核一般采取镇(街道)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对各村(社区)的各项工作分别打分评定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100分,具体考核项目和分值由各镇(街道)结合实际自行设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两委”班子绩效考核为0分:


无正当理由,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导致上级重大决策无法落实推进的;


班子集体以权谋私、贪污挪用集体资产的;


所在村(社区)发生集体越级上访、恶性群体事件等行为,“两委”干部不积极调处的或“两委”干部煽动群众聚众闹事、参与恶性群体事件,社会影响恶劣,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镇(街道)制定的考核细则中规定的有关情形。


(二)“两委”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办法:


1、“两委”干部个人绩效考核成绩由“两委”班子绩效考核成绩和“两委”干部民主测评成绩综合加权所得,具体为:村(社区)“两委”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两委”班子绩效考核得分×0.4+民主测评得分×0.6。


2、民主测评采取召开“两委”干部述职评议会议的形式进行。会议由镇(街道)考核工作组主持,参加评议人员为:镇(街道)挂村领导、挂村干部、第一书记、“两委”干部、村党员代表、全体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两委”干部在会上依次述职,与会人员以不记名方式对述职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打分。民主测评总分100分,具体测评项目和分值由各镇(街道)结合实际自行设定。


3、民主测评计分。民主测评得分,不同评议主体所占的评分权重为:民主测评得分=(镇挂村领导+挂村干部+第一书记的平均分)×0.5+“两委”干部互评平均分×0.2+(党员代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平均分)×0.3。


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两委”干部个人绩效考核为0分:


●不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阻碍村级工作开展的;


●因工作失职、失误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组织纪律淡薄,在一年内无正当理由缺岗累计超过25天的;


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贪污、挪用集体资产,给集体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


●因工作失职导致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甚至发生群体事件的;


●受撤销职务以上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镇(街道)制定的考核细则中规定的有关情形。

考核结果由镇(街道)考核工作组提交镇(街道)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的村(社区)干部,可在公示期内向考核工作组申请复核。考核工作组应把所反映的问题登记在案,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并在5天内作出书面答复;无异议或调查答复完毕后由各镇(街道)组织办存档。


考核结果还与这些事项挂钩


考核结果与评先惩处挂钩

村(社区)“两委”班子和“两委”干部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当年各类“评优评先”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两委”班子和“两委”干部,在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不得评为“先进”


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两委”干部,由镇(街道)相关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且经诫勉无明显改进、群众反映仍然强烈的,由镇(街道)党委劝其辞职,经组织劝辞无效的,可进行停职、免职或依法进行罢免,同时停止发放基本补贴,在下一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不得由组织提名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



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挂钩

各镇(街道)党委根据考核结果,建立“两委”干部绩效考核档案,将考核过程中形成的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考核结果等材料归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在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中招录镇(街道)事业编制干部的机制。


各镇(街道)党委在面向村(社区)“两委”干部公开选拔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选录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两委”干部。对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两委”干部,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非中共党员的村干部,优先发展入党。


该考核的实施

将有效弥补镇政权与村自治之间的权力缝隙

强化镇对村的指挥效能

调动村干部积极性

是新时代对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有益探索





资料来源:区委组织部

鼎湖发布编辑部

投稿邮箱:zqdhf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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