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出炉!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和《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肇教基〔2020〕5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招生原则
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一般为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满6周岁不接受报名。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已完成小学阶段六年级学业的毕业生。招生人数
(一)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共4010人,其中公办学校3640人,民办学校370人。
(二)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共2650人,其中公办学校2350人,民办学校300人。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1. 报名时间:6月22日至28日。2. 报名办法:报读公办学校须登录“鼎湖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 网址:http://121.201.96.11)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报读民办学校须携带相关资料自行到各民办学校报名。3. 提交报名资料审核时间:7月4至6日。(二)初中一年级1. 报名时间:7月6至10日。2. 报名办法:小学六年级在本区小学就读的学生,由就读所在小学负责组织报名,学生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及资料收集后,迅速把本校拟升学的报名材料于7月15日前分类报送至相应的初级中学;小学六年级不在本区小学就读,但需在本区初级中学报读七年级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携带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属的初级中学或民办学校报名。学校自行组织审核报读资料。
报名资料
(一)户籍生:报读学校所属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和户口簿、免疫证(或儿童免疫接种手册)、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审验。
(二)非户籍生:报读学校所属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和户口簿、免疫证(或儿童免疫接种手册)、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以及有效的居住证件(房产证、居住证、租住登记备案凭证)等复印件,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审验。
(三)政策照顾生:享受相关政策(区级以上文件)照顾须提交相应的政策凭证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身份确认证件或证明。
提交的各项资料审验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办法和顺序
(一)录取办法
适龄少年儿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和提交资料审核(未按时报名和提交资料审核视为自动放弃,不保留学位),经学校和教育局二级审核确认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一年级新生均采用电脑录取方式按区域、批次、志愿顺序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某批次报读人数大于学位供给数时,按照购房(合同或发票)时间先后录取,直至录取学位额满为止。持有居住证或租住登记备案的租房人员子女,按照学校剩余学位和租房时间先后调配。
(二)录取顺序(区域+批次+志愿)
1. 录取区域顺序
凤凰三立学校:坑口、桂城、广利、凤凰、莲花、永安、沙浦(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由近到远录取)。
坑口区域:鼎湖第一实验学校、逸夫小学、迪村中心小学。
桂城区域:桂城中心小学、水坑一小学、水坑二小学。
肇庆新区中心小学(肇庆鼎湖中心小学):新区拆迁安置户、购房户、购房调配户、租住户。
莲花区域:真光中心小学、莲塘小学、各教学点。
广利区域:广利中心小学、各教学点。
永安区域:永安中心小学、新村小学、各教学点。
沙浦区域:沙浦中心小学、各教学点。
凤凰区域:凤凰学校、各教学点。
2. 录取批次及志愿
第一批 招收户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和符合相关政策照顾的适龄少年儿童,按第一、第二志愿顺序录取。
第二批 招收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固定居住房(含自建房、购房)的适龄少年儿童,按第一、第二志愿顺序录取。
第三批 第一批和第二批未录取的服从调配生,服务范围内持居住证和租住登记备案的学生。录取时间安排
(二)初中一年级:7月26至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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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计划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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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照顾一览表
(点击查看大图)03
鼎湖区2020年秋季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
(点击查看大图)04
坑口城区招生范围区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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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区教育局
鼎湖发布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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