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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创!鼎湖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鼎湖发布 2021-10-08

为进一步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全面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9月11日上午,肇庆首个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在区司法局正式揭牌运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舒,区领导梁学锋,市、区人民检察院及区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揭牌仪式。

在周舒副检察长和梁学锋副区长的见证下,鼎湖检察和司法两部门同志签订了《关于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协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协作机制》)


该份《协作机制》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由区检察院牵头,经与区司法局充分沟通而制定,立足检察监督工作实际,对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了细化和优化。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社区矫正信息交换平台,制作社区矫正对象台账,实现动态数据共享,及时发现和纠正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二是建立文书报送机制。司法局制作的社区矫正对象调查评估意见书、报到情况通知单等法律文书应当在五日内抄送给检察院。三是建立多层次监督机制。发现社区矫正监管活动或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执法的,可灵活采取口头纠正意见、制作《社区矫正监督意见书》、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予以监督纠正。区司法局应积极纠正整改并及时反馈。四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检察院每半年与司法局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座谈会上,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舒对今后的检察工作提出了三大希望。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紧密配合协作,确保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鼎湖区副区长、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局长梁学锋表示,设立检察工作室,签订《协作机制》,是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能,强化法律监督的创新举措,也为司法局依法矫正、精准矫治,全面强化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提供有力的工作支持。希望检察、司法两部门要在实践中多总结、勤思考、重落实,为构建法治鼎湖、和谐鼎湖发挥积极作用。






会后,周舒副检察长及梁学锋副区长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进行了揭牌,并参观了检察工作室、宣告室、心理咨询室和执法大队指挥中心。




作为全市首创,

鼎湖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的设立,

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

结合鼎湖工作实际的积极探索,

将成为检察院和司法局

加强交流协作的的桥梁和纽带,

开启法律监督的无缝对接新模式。


知识点链接



提问一

什么是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在判决、裁定或决定规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提问二

社区矫正有何意义?


对罪行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放在社区进行教育改造,这是一项标本兼治的刑罚执行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犯罪人到监狱中受到犯罪行为交叉感染的危险,有利于争取社会公众对国家刑罚活动的理解和支持,修复社会裂痕,解决社会问题,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提问三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的工作内容?


一是依法对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监管措施、终止执行等实施全程监督;

二是对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依法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接受社区矫正对象及其亲属的控告,提供法律咨询;

四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并协助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



资料来源:区人民检察院

鼎湖发布编辑部

投稿邮箱:zqdhf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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