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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您来投票!鼎湖区2021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履职报告活动社会评议环节来了!

鼎湖发布 2021-10-08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社会评议环节,从第一届到第四届,有赖广大市民的支持与鼓励!本次接受评议的单位为区民政局、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区妇联、坑口街道办事处。前一阶段,该项工作已经过自评自查环节,在今天开始接受线上投票评议!


今天起,
广大市民可以通过网上投票通道,
进一步了解被评议单位
履行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并进行投票。
您神圣的一票,将是对被评议单位
在“谁执法谁普法”这项工作上
取得成绩的最大认可,
也是鼓励各单位继续做好
普法工作的最大动力!




投票须知:接受评议的单位最终得分将由社会评议投票得分和评议会现场评分综合得出,以100分计算,评议会评分占70%,社会评议评分占30%。
投票时间:2021年7月15日起至7月22日24:00止。
投票方式:对每个参评单位分别进行评价,在“优秀”、“良好”和“一般”三个选项中选其一,每个微信号仅有一次投票机会。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
这4家被评议单位
在履行“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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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肇庆市鼎湖区民政局

肇庆市鼎湖区民政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鼎湖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通知》(肇鼎普组〔2021〕1号)文件要求,推进全区国家机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做好普法工作。现将我局普法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安排、同部署、同学习,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七五”普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和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民政系统普法教育工作,并设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民政工作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水平。二是制定民政普法责任制清单。结合民政职能制定每年普法方案及工作计划、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各股室普法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二)认真做好民政系统学法用法。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和完善党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领导班子带头学习,率先垂范。近年来,局党组共进行专题学法6次,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章党规党纪》等法律法规。二是全面开展民政干部职工学法工作。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了10余次,其中邀请挂点律师进机关专题宣讲1次,局宣讲员进村(居)1次、进校园1次。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提升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认真完成学法考试。组织局机关全体公职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合格率达100%、优秀率达100%。四是建立法律顾问、法律咨询制度,保障了局行政决策的规范化、合法化。五是建立考核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的实绩的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六是把法治教育纳入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察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建民政系统普法宣传队伍,并选派部门骨干加入区级普法宣讲师团,积极参加区组织的普法志愿宣讲活动。二是建立民政系统以案释法案例库,通过对典型案件的深入剖析,查找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挥警醒及警示作用,在以后的执法工作中具有借鉴指导意义。三是立足民政职能积极开展普法宣传,通过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指导等各种形式向民政服务对象进行普法宣传。四是利用大型活动日,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疫情防控等特殊时段和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采取派发宣传材料、办事指南和政策宣讲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宪法和民政相关政策法规。五是在单位大院设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对外服务平台上增设法治宣传功能,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常态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多途径、多方式的宣传活动,不仅提升了工作人员法律水平,更宣传了民政业务工作,有力推动了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普法对象和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显著提高。一是通过民政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民政管理服务对象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明显提高。越来越多的群众对民政执法给予理解、尊重和遵守,在执法普法工作中充分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二是全体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不断提升,能做到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依法执法,用法律规制自身的行为,近年来,没有出现执法不公等现象。

(二)保障了民政事业依法有序开展。随着普法工作的持续开展,我区民政法治环境不断优化,各项民政民生事业顺利有序开展,为推动实现我区民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近年来,无发生涉及重大违法犯罪和重大违纪案件,没有发生因本系统、本单位执法不当引发重大涉法上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准确把握、全面领会精神实质,迅速统一思想和行动,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执行力,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力以赴推动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民政法治环境。以贯彻落实民政法律法规为主线继续加强民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普及,切实抓好教育学习,加强培训。同时,面向社会,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形成知法、守法、依法履行职责的良好氛围,为我区的民政事业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2020年7月23日,在鼎湖区凤凰镇新凤村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专题宣传活动

2020年10月27日,在鼎湖区民政局举办《民法典》培训班,邀请了叶良梅律师授课,民政系统领导干部职工参加

2020年12月4日,到凤凰良田村开展法治宣传暨“12·4·”宪法宣传活动




02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2018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普法办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提高环境监管执法效率,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现对照《鼎湖区关于实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将我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责任机制

2018-2021年间,我局根据普法责任清单,每年均制定了年度普法计划,把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股室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干职工普法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充分利用局班子会、局班子扩大会议、案审会等形式召开普法工作会议,讨论制订、研究、部署普法工作。每年组织开展针对性年度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执法人员、企业和公民的环保法律知识。2018年以来共开展宣讲活动26场,人数达2000多人次。

(二)强化学法用法,打造生态环保铁军

一是建立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法治讲座制度。为全面提升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我局制定了《肇庆市环境保护局鼎湖分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每年均制定学习计划,专题组织领导干部学法。

二是组织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2018年以来,我局积极法治专题讲座,重点对《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规解读学习,并组织单位内部干部职工真学习以《环境保护法》为核心的环保法律体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是落实公职人员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机制。将法治知识教育考试作为公职人员入职、晋升重要考核内容,2018年以来,我局累计210人次进行学法和考试,每年考试成绩平均分都在90分以上。通过培训和考核,切实增强我局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是完善干部职工学法机制。为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水平,同时加强对新法的学习,我局订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疑难问题解释》(201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释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多种书籍,并分发到干部职工手中进行学习。同时,我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18年以来,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共组织20多人次参加《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考试,务求执法人员水平不断得到提升,执法素养不断提高。

(三)严格依法行政,全力建设法治环保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同时积极参加各类综合执法专业培训,充分发挥典型经验借鉴和警示教育的作用,大力提高环境执法工作水平,提升环境执法综合素质。

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机构担任法律顾问,凡是涉及法律事务和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均积极向律师咨询,确保每一项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规。2019年-2021年间,我局法律顾问共出具书面审核意见25件,参加了4次咨询会议,做到有法必依、有法必循,有效推进了我局的法制建设。

三是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按要求对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和公开,将执法事项、依据、程序、执法结果等按政务公开要求进行事前公开;落实监管执法信息事后公开。

(四)突出重点、开展多层面的普法工作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将普法与环保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了普法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环保法律水平。局主要领导利用区政府常务会议、环保督察等时机对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宣贯,在局班子会、局班子扩大会议、全局职工大会等重要会议上开展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做到领导干部和关键人物先学一步、先行一步。

二是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环保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肇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新法律法规的颁布,共组织3场大型环保法规解读培训班,使企业尽快掌握情况,提高守法自觉性。

三是选派人员加入鼎湖区普法讲师团,配合区普法办开展“六进”宣讲工作,结合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新法律法规的颁布,2018年-2021年间,我局宣讲员先后到鼎湖永盛化纤纺织印染厂有限公司、凤凰镇新凤村、迪村街心公园、宏强酒厂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法律法规详解和趣味问答的方式,让普法工作者与参与人员面对面交流,把环保知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坚持到乡镇和社区进行生态环境普法。2018年-2021年间,我局志愿服务队在永安镇夏江村、莲花镇布基村、坑口万福社区、桂城第一社区等地开展了多场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活动,通过派发宣传单和小礼品,向群众宣传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小知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五是认真做好窗口普法工作。在本单位窗口服务部门放置环保法律法规相关宣传资料,为来我局办理环保相关业务人员创建环保法律知识平台,宣传法治精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另外,通过在单位门口悬挂法律宣传横幅、设置电子滚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的方式,切实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是精准普法,坚持传统与创新相结合。借助“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节日活动,通过在碧莲湖法治文化阵地开设环保宣传摊位、在广利污水处理厂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在鼎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举办户外实践活动等方式,深入群众、企业、社区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七是借力新媒体,推动“互联网+环保普法”。2018年以来,我局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站等宣传载体,通过“绿色肇庆”“鼎湖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环保新条例,及时更新排污许可证登记、核发相关法律规定,并以漫画的形式形象具体地向群众普及环保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环保法律意识。大力宣传相关环保法律法规。


二、工作亮点

根据市、区关于普法工作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明显。

一是配合市环境局做好出庭应诉工作,高标准践行普法责任。2021年初,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肇庆奥特生态环保有限公司、麦行、谢伟芬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公开审理,我局受市局委托,全权负责该案诉讼工作并负责出庭应诉。该案是全市首例关于生态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案件,我局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共10多人到庭参与旁听。案件最终以肇庆市生态环境局胜诉告终。

二是以案释法,提升全民法治观念。我局一方面通过以案说法,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深层次的宣传解读。另一方面规范环保执法,对提高办案水平起到示范和指导作用,同时以点带面,对违法排污者形成有效震慑力。在开展环境监管“双随机”日常检查的同时,我局先后开展了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等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生态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2018年至今,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4宗,处罚金额571.79万元;查封企业3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2宗,刑事拘留4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9宗,有力的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通过电视台、印制宣传资料和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对《肇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规法规进行广泛宣传。1、作为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第一部环保领域的法规《肇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我区专门组织了《肇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宣传培训班,各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企业代表等共100余人参加培训。自《扬尘条例》施行以来,鼎湖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其中2018、2019、2020年综合质量指数东南片区排名第一。特别是2020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市平均3.01,而鼎湖区2.87,为肇庆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一作出巨大贡献。2、围绕如何执行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我局组织辖区100多家产废企业参加了法律宣讲和固废管理实践课,切实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至2021年6月底,纳入平台管理企业有医疗废物产生单位11家,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包含机动车维修企业)234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80家。3、为落实各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我局组织区有关单位、全区领证企业共约200人开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专题学习会,邀请律师系统地讲解了排污许可相关内容,重点培训企业证后管理尤其是环境管理台账与执行报告填报要求。在2020年排污许可全覆盖的基础上,2021年以来新增发证数量33个,登记数量16个。

2020年6月5日,广利污水处理厂举行2020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污水处理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

2021年5月4日,在区府小礼堂举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专题学习会

2021年7月2日夜间,由刘金华局长亲自带队,对辖区涉水重点企业开展突击执法检查行动





03


鼎湖区妇联

鼎湖区妇联“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鼎湖区妇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对照区普法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立足妇女实际,坚持普法工作与维权工作并重,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工作。近三年来,全区各级妇联开展各类普法活动240多场次,妇女群众参与3.8多万人次,志愿者参与5000多人次,印发各类宣传品12种、11万多份,切实增强了妇女法治意识,营造了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社会氛围,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鼎湖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区妇联办理的《铭铭遗产继承纠纷案》获得广东省百件优秀妇女儿童维权案例,2018—2020年连续3年在区“综治(综治工作)”考核为优秀等次。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制

(一)强化工作保障。及时调整妇联“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维权干部为成员,将责任压实到人。把普法工作摆上妇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每年工作计划。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近三年投入资金6.3万元,保障法治宣传教育、个案服务、心理辅导等工作有效开展。

(二)健全普法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妇联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区妇联普法责任清单等,进一步明确普法内容和任务,指导全区各级妇联把妇联普法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使妇联普法宣传工作紧跟中心部署,稳步推进。建立健全妇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近三年来,区妇联开展学法活动12次;组织区妇联机关干部参加全区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为100%。

(三)加强协调联动。发挥区妇儿工委办设在区妇联的作用,推进我区在制定妇女儿童十年规划工作中,把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主要任务之一。加强与人大、检察院、法院、公安、教育局、普法办等相关单位的联动和沟通,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普及,参与人大开展《反家庭暴力法》的执法检查,牵头或参与《鼎湖区反家庭暴力协作联动机制》《鼎湖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及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等多个联动机制的制定,整合资源,借势借力,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相关法律的普及和执行落实。


二、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妇联干部学法用法能力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党内法规学习教育、个人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党章》《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扎实推进学法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实绩档案。全体干部职工每年有40学分的法律知识学习,并参加统一组织的学法用法考试,全体考试成绩优秀。

(二)强化培训赋能提质。近三年来,区妇联把《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民法典》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纳入妇联系统干部培训计划中,共举办村(社区)妇联主席培训班、基层妇联执委培训班等5场,培训人数累计1200多人次,有效提高了妇联系统干部知法、懂法、用法及维权能力。最大限度地将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阶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创新普法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一)积极开展网络宣传教育。注重发挥妇联微信公众号和工作群等媒体平台作用,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将法律知识融入生活小故事、情景剧中。近三年来,共发布法治宣传、维权知识、心理调适等推文共42篇,阅读量达6500多人次,使群众能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维权技能。

(二)大力开展妇女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区、镇妇联每年以“三八”妇女维权周为契机,围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共24场,受众近5000人次。联合区司法局、区普法办等部门,围绕宪法、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等方面开展法治宣传“四进”活动共18场,派发各类宣传资料1.3万份,覆盖妇女群众4500多人次。通过海报展览、资料派发、有奖问答和现场咨询等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法治理念根植民心,营造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三)扎实开展“关爱女童 护苗成长”保护女童人身权益行动。精心印制《“关爱女童 护苗成长”宣传手册》1万册,通过入户宣传、各类活动进行派发,切实为女童的健康安全成长保驾护航。深入学校和村(社区),开展预防女童性侵、青春期健康教育、暑期儿童关爱服务等活动18场次,受众1600多人次,增强女童预防侵害意识,提高家长保护女童能力。发挥妇联执委联系群众的优势,动员基层妇联执委重点关注贫困、残疾、留守、流动、单亲家庭女童,通过走访、学习和心理辅导、生活资金帮扶等,共为290名女童提供关爱服务。

(四)继续擦亮“不让毒品进我家”品牌。切实做好“家”字文章,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特殊作用,把禁毒防线筑牢在家庭,把戒毒成果巩固在家庭。近三年来,全区各级妇联利用参与社区防疫、入户宣传的契机向广大群众派发禁毒宣传资料、以故事分享会、禁毒知识有奖问答、亲子绘画比赛等形式的禁毒主题活动177场次,超过2.5万人次群众参与,使妇女儿童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我文明,我健康”的观念,坚守不让毒品进我家,自觉拒绝毒品。


四、发挥妇联优势,做深做透实事服务

(一)畅通普法维权渠道。认真做好12338妇女维权热线和妇女来信来电来访的接待工作,引导妇女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近三年来,全区各级妇联受理信访202件,推动一大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得到妥善办理。

(二)做细做实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发挥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近三年来,共受理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364宗,达成调解协议86宗,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促进婚姻和谐家庭和睦。

(三)深度融合家庭文明建设。近三年来,全区各级妇联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和亲子教育实践活动650多场,受众4.8万多人次;举办以手抄报比赛、书画活动、专题讲座、道德讲堂等形式的好家风好家训主题活动124场;参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群众1800多人次。创建省、市、区家庭文明建设示范点14个,巩固家庭建设普法成效,推动宪法精神、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细落小落具体。


下一阶段,区妇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妇联工作实际,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让更多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学法、知法、懂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9年3月1日,区妇联联合区平安办、区普法办、永安镇妇联在永安镇苍南村委黄竹园村开展2019年鼎湖区“三八”维权周妇女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暨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动。

2020年,区妇联精心印制《“关爱女童 护苗成长”宣传手册》1万册,通过入户宣传、各类活动进行派发,切实为女童的健康安全成长保驾护航。

2020年10月28日上午,鼎湖区妇联在区双创园2楼学术报告厅举办了基层妇联执委培训班。邀请肇庆市妇联兼职副主席谢丽英针对《民法典》及反家庭暴力法方面进行专题授课。





04


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办事处

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肇庆市鼎湖区普法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鼎湖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通知》,坑口街道对近三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责任制机制

1.坚持党委领导,成立普法领导小组。一是坚持街道党工委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成立坑口街道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由办事处主任和其他班子担任副组长,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普法工作机制。二是落实好经费保障,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街道年度经费预算,保障普法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2.制定清单方案,明确普法方向和重点。制定《坑口街道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和《鼎湖区坑口街道普法工作计划》,明确街道各线办、各社区重点普法任务,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街道司法所、执法队、安监办、公共服务办、城建办等重点线办围绕自身工作职责,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日常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法治讲堂等方式深入社区、企业、工地普及法律常识。

(二)加强学法用法,严抓内部学法

1.制定学习计划,领导带头学法。制定坑口街道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近3年,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开展学法学习16次、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32次,进一步提高了坑口街道领导班子依法行政的意识。

2.严格执行学法制度,提高街道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规定办事处领导班子每年度法制学习不少于30小时,并做好专门的记录。二是坚持干部职工常态化学习。通过参与学习每年的学法考试和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网站,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近3年来,街道干部学法考试的优秀率达98%以上。三是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街道要求干部职工要联系自身工作实际,每年自学法律法规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同时学以致用,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线办、本单位各项事务的能力。

(三)建设普法网络,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1.借力现有资源,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一是组建社区法律顾问普法队伍,充分发挥社区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围绕婚姻家庭、社会保障、劳动劳务关系等重点领域,定期开展法律宣传等活动。二是结合街道各种志愿活动,组织志愿者在街道辖区范围内向商铺业主、社区居民、来往市民派发法律宣传册,提高群众对法律法规知识的知晓率。

2.坚持普法常态化,扎实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一是定期联合相关线办和法律顾问,定期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着重宣传宪法、民法典、调解法等法律法规。二是结合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段和节点,联合开展内容丰富、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近3年来,开展了大小累计200多场普法宣传活动。

3.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法律咨询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促进街道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近3年来,街道组织法律顾问到社区开展法治讲座72场次,内容包括防控疫情法治宣传、助力脱贫攻坚法治宣传等。提供法律服务咨询324次,审查合同6份,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6份,参与人民调解13宗,调解成功11宗。近3年来,我街道没有发生因违法或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或撤销的情形,没有发生因依据违法决策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也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执法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形。

(四)创新普法形式,注重普法实效

多样式拓展普法宣传形式,创新普法方式,在普法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上下功夫,使普法宣传形式多样化,实现普法模式新突破。一是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栏阵地,指派专人定期维护和更新法制宣传内容,定期更新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媒介版面,便于广大市民学习更多的法律法规知识。二是积极参与碧莲湖法治文化公园建设,举办了20多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利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创文常态化巩固等工作,深入社区街道、乡村,进街入户,发宣传单、张贴普法宣传海报、放普法宣传广播,综合运用多种平台,统筹开展疫情防控和文明城市等方面的普法宣传。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创新普法方式,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措施,充分运用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普法活动,使普法宣传形式多样化,切实有效地提升普法成效。

(二)继续加大对街道各线办普法工作的督导力度,建立健全整体协调、分工合作、信息互通、共谋发展的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强力推进的工作合力。

(三)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部署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确保“八五”普法规划科学制定和顺利实施。

2019年4月18日,坑口街道办事处开展扫黑除恶和宪法宣传活动

2020年7月24日,肇庆鼎湖第一实验学校法律宣讲会 (检察院陈昂 肇庆鼎湖第一实验学校)

2020年11月23日,迪村社区 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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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区司法局

美术设计 张子弦

鼎湖发布编辑部

投稿邮箱:zqdhf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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