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妇联 共护“半边天”
“检察+妇联”
合力共促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保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加大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力度,更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鄠邑区检察院联合鄠邑区妇联召开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联席会。区妇联副主席李雪玲及相关工作人员,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金智宏及第五检察部干警参加了会议。
双方共同学习了关于加强困难妇女群体专项司法救助工作文件精神。金智宏专职委员向区妇联介绍了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区检察院在妇女及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取得的成效,通报了近期开展司法救助的线索梳理情况。双方就进一步立足各自职能优势,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司法救助由单一性向多元化转变进行了交流探讨,并就继续深入开展困难妇女群体专项司法救助达成共识:
一是强化“检察+妇联”联席研讨,合力共促弱势群体司法救助保护。以“检察+妇联”新司法救助模式,助推形成关爱、帮扶、帮助困难妇女的大救助格局,双方将以会签的《关于加强困难妇女群体专项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新起点,对于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5+2”类困难妇女协同开展帮扶救助工作,充分发挥民政救助、法律援助、教育救助、心理救助等救助手段,构建多元救助帮扶格局,实现司法救助制度效益的最大化。
二是积极探索数字检察赋能司法救助。双方将以检察机关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中国检察网、12338妇女维权服务公益热线等现有平台,积极打造“数据式筛查”模式,及时开展高质量监督,以数字赋能筛选救助线索,通过“数据式筛查”,让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能够及时得到救助帮扶。
三是提升司法救助质效。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从落实资金、就业等方面的帮扶政策、救助方式多元化等方面将司法救助工作向社会化延伸,将更多的社会力量纳入社会化救助平台,通过将救助平台做大做强,来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从根本上提升困难妇女被救助对象的幸福指数,有效发挥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助推乡村振兴的职能作用。
2022年3月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以来,鄠邑区检察院与区妇联主动对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制定共同推进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工作协作机制,合力推动救助困难妇女专项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共救助生活困难妇女儿童14人,发放救助金28.7万元,充分彰显了鄠邑检察司法为民情怀,营造了关心、关爱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
审核|胡永利
文字|杨 燕
校对 | 王雪涛
编辑|马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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