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食药安全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上海铁检院”)召开食药品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海铁检院于2018年1月1日起集中管辖本市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一审刑事案件。三年多来,以集中管辖为契机,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构建一体化协作机制、探索联动综合治理,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一)突出“三大能力”
实现食药案件专业化办理
针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专业性、政策性、交叉性强的特点,在第三检察部成立食药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专门负责食药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综合治理等工作。重点突出专业办案能力、问题研究能力和靠前引导能力,围绕食药案件办案需求,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开展食药法律沙龙活动。针对食药案件疑难复杂问题加强研究,先后组织召开各类专题研讨会10余次。同时,从市食药监局、市食品安全研究会、复旦大学等引进“外脑”,组建食药领域专家智库,借助专家智力支持,实现食药案件专业化办理。
(二)落实“四个最严”
严惩危害食药安全犯罪
始终围绕“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制售假种子、假农药等危害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犯罪活动。先后办理赵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韩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唐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等高检院、公安部、市院督办案件10余件;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涉疫案件20余起,督促召回不合格医用口罩20余万只。其中1起案件入选中央依法治国办等部门发布的食药监管执法司法典型案例、1起案件入选高检院等部门发布的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三)建立“三项机制”
加强多部门内外联动协作
01
建立对口联络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衔接配合。定期排摸、调研各区公安食药品案件办理情况,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形成常态化个案联系、类案引导的协作模式,确保案件信息及时了解、办案情况及时沟通、问题意见及时反馈。
02
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强化与行政机关的协同联动。与市、区两级市场监管局会签工作备忘录,围绕重大事件通报、信息共享、双向咨询、交流培训等内容,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加强危害食药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保持联勤联动、协作配合。
03
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助力食药领域公益诉讼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往往涉及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公益诉讼工作重要的线索来源。建立与本院公益诉讼部门线索移送、证据共享等机制,确保刑事打击与公益诉讼无缝衔接、共同推进。
(四)积极延伸检察职能
全方位守护食品药品安全
结合办案,深入分析案件背后的社会原因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与漏洞,针对连锁药房监管漏洞、药剂师管理盲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隐患、肉类批发市场进场检测流于形式等问题,先后制发检察建议4份,联合区院制发检察建议4份,均得到相关单位整改函复,有效推动食药安全领域综合治理。同时,加强与区检察院协作配合,深化跨行政区划办案与属地化综合治理协作配合机制。如在卢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含“瘦肉精”肉品案件中,针对市场管理方暴露出疏于监管、商户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向本市某肉类批发市场提出检察建议,并联合区检察院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及法制宣传活动,向市场管理方和牛肉商户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册,扩大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效果。
下一步,上海铁检院将继续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聚焦民生关切,坚持“严”字当头。依法严厉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食药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深入研究《刑法修正案(十一)》和《药品管理法》关于涉药品犯罪条款的适用,为守护食品药品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供稿|第三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