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瑞和:王维的《相思》和唐代的南方
文丨赖瑞和
红豆生南国,秋来发几枝。
劝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王维《相思》
唐诗中有好几首很有名的诗,一千多年来为人传诵笺评,似乎再也没有什么新鲜课题可以讨论的了。可是,仔细一考,好些这类名作,问题还真不少。比如李白的《静夜思》:
床前看月光,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山月,低头思故乡。
和孟浩然的《春晓》(又作《春晚绝句》):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我们便对这两首诗的创作背景几乎一无所知。李白和孟浩然分别是在哪一年,哪一个地方,在什么情况下写下这两首诗的?历代注释这两家诗的专家学者,都无法提供很好的答案,顶多只能作些模糊的揣测罢了。
王维的《相思》也是如此。千百年来,读过这首诗的人不知几许,但王维是在哪一年写成这首诗的,在什么处境下写的,恐怕大家都不甚了解。目前最好的王维全集笺注本是陈铁民教授的《王维集校注》,也没有触及这些问题。笔者近年来研究唐代官制,用了许多唐诗的材料,也特别留意唐代许多做过官的诗人和他们跟南方的关系,深感王维此诗很有“南方特色”,有“热带风味”,很值得深入研究,且草此文就教于各唐诗和唐史专家。文中也将利用笔者研究唐代文官所得到的一些“新发现”,对王维的家庭和初次做官,作一些考察和深入一点的解读,有别于一般文学史和王维年谱或评传中含糊的交代。这样或许更能帮助我们欣赏他的作品和他这首《相思》。
马来亚大学中文系位于热带南方的吉隆坡,一般也常被称为“南国”,虽然王维的“南国”指的是岭南(今广东、广西和越南河内一带),还没有到吉隆坡那么南。他这首《相思》所写的,是一种在南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两地很常见的大树。笔者选择这一题目,正觉得它可以配合这本庆祝马大中文系成立四十周年的论文集。以之补白,或许会更有意思。
一、王维的家庭和初入仕
过去学术界普遍认为王维生于武后长安元年(701),死于上元二年(761)。但兰州大学中文系的王勋成教授推翻旧说,提出新解。他从唐代进士须“守选”三年才能授官的规定,重新考定王维应当生于武后延载元年(694),死于上元二年(761),享年68岁。
笔者认为王勋成教授此说很有启发意义,视角新颖,证据确实,可以成立。因此本文推算王维的年龄时,概以他生于公元694年为准。
王维的祖籍是山西太原,里贯则是河中蒲州(今山西永济)。这地方在黄河的东岸,离黄河很近,只有大约30千米,距离著名的黄河壶口大瀑布,也只有大约50公里。蒲州离唐代京城长安约200千米,不算太远。王维从他家乡到长安去,可以水陆并行,利用流入黄河的渭水,乘船逆流而上,大约五六天可到达。蒲州正位于所谓的“中原”核心地区。蒲州及邻近的运城等地区,在远古时代,传说是周人的发祥地之一。因此王维可说是典型的“中原”人。这点在我们下文讨论他的“中原心态”以及他对南方的观点时,就会很有意义。
王维的父亲王处廉,官至汾州司马。汾州即今山西汾阳,离现今著名的旅游景点平遥古城只有大约50千米。司马是州级官员,位在首长刺史、副首长长史之下,是一州的第三把交椅。它不算高官,但也不算低层文官,可说是个中层官员。王维出生在一个这样的家庭,也就是“官宦之家”和“士人之家”,在唐代其实很典型。超过95%的唐代官员和唐代诗人,都出生在这种家庭——他们的父亲、祖父或甚至祖上几代,都曾经做过官。
据王勋成所考,王维20岁便考中进士,23岁就出任他的第一个官职太乐丞。唐代进士是一种竞争异常剧烈的考试。每年的考生约二三千人,但及第者只有25到30人左右,淘汰率是很高的。王维20岁考中进士也很杰出,非常年轻。唐史上没有多少人如此年少即中第,因为中进士的一般年龄是25到30岁左右,如张九龄是25岁,元结是36岁,韩愈是25岁,杜牧26岁,韦庄则迟至59岁。
王维的第一个官位太乐丞也很不寻常。唐代太乐署是太常寺底下的几个官署之一。它的长官叫太乐令,专“掌教乐人调合钟律,以供邦国之祭祀、飨燕”。太乐令的副官即太乐丞,是个八品小官。王维这个官位,用现代话来说,大约便是“宫廷乐团副教练”。唐代士人对乐工、医者和占卜者等技术官僚是轻视的,认为这些官是“浊官”,“污浊”的官,跟士人所担任的“清官”或“清流官”相对,有点类似现代“蓝领”和“白领”的区别。
那王维为何又会去出任太乐丞?原来,唐初有一位重要的诗人王绩(590–644),也曾经充任过太乐丞。据王绩好友吕才(600?–665)为王绩文集所写的《王无功文集序》说:
贞观中,以家贫赴选。时太乐有府史焦革,家善酝酒,冠绝当时。君苦求为太乐丞,选司以非士职,不授。君再三请曰:“此中有深意,且士庶清浊,天下所知。不闻庄周羞居漆园,老聃耻于柱下也。”卒授之。数月而焦革死。革妻袁氏,犹时时送酒。岁余,袁氏又死。君叹曰:“天乃不令吾饱美酒。”遂挂冠归。由是,太乐丞为清流。
据此,可知太乐丞原本是“非士职”,即不是士人应当去担任的官职,可是王绩因为太爱喝酒,竟不耻下求这个“浊”官。结果,正因为王绩担任过此官,“由是,太乐丞为清流”,是王绩的经历把此官变为一个“士职”清流官的。
王绩初任太乐丞在贞观十一年(637),王维初任此官则在开元九年(721),相隔了大约84年。不过,到王维时代,太乐丞虽然已成“清流”,可以授予士人了,但由于它到底还是技术官僚,这官职恐怕依然不算很清高,非士人所喜。王维愿意出任,或许跟他精通音乐也说不定,正如王绩爱喝酒,不但不介意,反而更非求此官不可。
据笔者的研究,唐代士人释褐初任官,最清贵的,其实是在京城各皇室藏书楼,如秘书省或集贤院,担任校书郎或正字。在唐代文学史上,被公认为重要诗人或文士的三十多个名家当中,就有十一人是从校书郎出身:杨炯、张说、张九龄、王昌龄、刘禹锡、白居易、元稹、李德裕、杜牧、李商隐和韦庄。另有三人则从正字起家:王绩、陈子昂和柳宗元。王维都不在这两个名单上。他的初任官太乐丞,的确是比较特殊少见的。
以上便是一个唐代士人,如何读书考中进士,进入官场做官的经过。唐代的进士考试,必定是要考做诗的,所以唐人从一开始读书准备考科举,就得学习写诗。唐诗的兴盛,跟进士科考诗当然大有关系。写诗在唐代远比现代有实际用处——不但考试要考,还可以经由写诗能力得到官职,而且将来做官时,在许多场合更需要写诗应酬。事实上,在古代中国,并非只有文学家诗人才需要写诗。一般做官的人都需要写诗。写诗表示一个人受过了基本的经典教育,具备了读书人必备的最基本的能力,就像现代学生都必须具备基本的电脑能力一样。王维的《相思》便是他在40多岁时,前往岭南担任“知南选”的职务时,所写的一首应景诗。
二、《相思》的创作背景
陈贻欣在论《王维》的一篇论文中,把《相思》和《息夫人》以及《洛阳儿女行》等王维早期的诗作,都摆在他的少年时代来讨论。林继中的《栖息在诗意中:王维小传》,显然步其后尘,也把《相思》放在王维的“少年心情”一章中来讨论。两人虽未明说,但似乎都认为此诗写于王维的少年时代。
这看法表面上有些道理。《相思》的词句非常简单,没有任何深僻用字,看来的确很像一个少年人所写。但如果按照这种推理,则李白的《静夜思》和孟浩然的《春晓》,也都词句简单,岂不也都作于他们的少年时代?如果的确如此,那么王维少年时写这首“情诗”,便有些“无病呻吟”,全凭想象了,因为他少年时都住在北方,从未到过“南国”,应当从来没有见过生长在南方的相思树。
陈铁民的《王维集校注》,则把《相思》编在“天宝”末年,其时王维已经50多岁了。陈在校注中说:
唐范摅《云溪友议》卷中《云中命》曰:“明皇幸岷山,百官皆窜辱……唯李龟年奔迫江潭。……龟年曾于湘中采访使筵上唱:‘红豆生南国,秋来发几枝。赠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又:‘清风朗月苦相思,荡子从戎十载余。征人去日殷勤嘱,归雁来时数附书。’此辞皆王右丞所制,至今梨园唱焉。歌阕,合座莫不望南幸而惨然。”据此,知本诗当作于安史之乱前。
这大致没有错,不过说“本诗当作于安史之乱前”,则又过于含糊。此诗的创作年代,应当可以考定得更精确一些。此外,据上引文,王维这首诗当初似乎是写给“梨园”(宫廷戏班)子弟吟唱的。这样或许也可解释何以其词句都很简单。李龟年曾经是玄宗宠爱的一个善歌者。李白的《清平调词》据说便是特别写给李龟年的唱词。杜甫亦有诗《江南逢李龟年》。安史之乱后,李龟年逃到湘中湖南,在一个筵席上唱起这首《相思》,令“合座莫不望南幸而惨然”。《相思》所写表面上为男女之情。这里却化为“隐喻”,成了臣子思念君主之情。
考王维曾在开元二十八年(740)约47岁时到过岭南,去“知南选”,第二年春始北归。这是他第一次到岭南,也是唯一的一次。他在岭南期间,应当有机会可以见到相思树,甚至还可能在相思树下捡拾过颗颗“红豆”,所以才会写下这首名诗。他既然说“红豆生南国”,看来此诗是他到过南国之后才可能有的诗情,不像是想象的作品。而且,若上引《云溪友议》的记载可信,这是他为梨园所写的辞,那么它就更应当是他成年以后进入官场的作品,不可能是少作了(少年时他应当没有机会和梨园有交往)。
但什么是“知南选”?岭南是一块很广大的地区。王维到过岭南什么地方“知南选”?相思又是一种怎样的树?这些就是下文所要探讨的课题。
三、唐代的南选
唐代某些官员,特别是中高层官员或技术官僚(如掌管天文、宫廷膳食和医药等),一般都以皇帝的名义委任。至于其它基层官员,特别是州县地方官,则要经过吏部的所谓“铨选”才能任官。在唐代,“选”常是一个专用名词,通常即指“铨选”,也就是吏部选拔、录取某些官员的过程。《新唐书》中的《选举志》,讲的便是唐代选拔官员的种种规定和方式。
“南选”便是南方官员的铨选。由于南方距离京师长安太遥远,南方人到长安参选不便,于是朝廷便派遣某些官员到南方去主持铨选,选拔南方州县所需要的当地官吏。这就是《通典》所说:
其黔中、岭南、闽中郡县之官,不由吏部,以京官五品以上一人充使就补,御史一人监之,四岁一往,谓之“南选”。
关于唐代的南选,过去已有好几篇论文发表,对这种制度的大略情况,所论已详,这里不必重复论述,只想补充和讨论几个比较有意义的细节。
第一,岭南、黔中、闽中等地区的地方官任用问题,实际上相当复杂。史料中可见有几种:(一)由当地土豪自行委任;(二)由“当地都督选择土人补授”;(三)由藩镇自行委任,特别是在安史乱后;(四)南选,由唐朝廷派遣“南选使”(或称“知南选”) 往南方选择当地人委任。在这四种方式中,南选究竟占了怎样的地位,目前还是个未解的“谜”。笔者认为,这可能要视地区而定。在偏远地区,可能一直都由土豪自行委任。在设有都督府或节度观察使府的地区,可能由他们委任。南选似乎只局限于某些地区和唐前期。唐后期藩镇林立,南选是否仍照规定每三四年举行一次,不得而知。
《唐会要》中有一条材料,可以让我们一窥南选实行的大略情况:
宝历二年〔826〕二月,容管经略使严公素奏:“当州及普宁等七县,乞准广、韶、贵、贺、四州例南选。”从之。
这似乎显示,南选原本只适用于广、韶、贵、贺四州(亦有材料提到桂、广、泉、建、福、贺、韶等州,“依选例称补”)。现在容管经略使请求让他属下的“州及普宁等七县”的选人可以参加南选。朝廷也批准了。《唐会要》又载有一敕:
大和三年〔829〕敕:“岭南选补,虽是旧例,远路行李,未免劳人。当处若有才能,廉使宜委推择。待兵息事简,续举旧章。其南选使,可更停一二年。”
这是说南选仍然有不便之处,“远路行李,未免劳人”。所以当地若有人才,廉使(即观察使)应当“推择”,等无兵事时,才恢复南选。由此看来,南选可能因战争等状况暂停。
王维是在开元二十八年(740)以殿中侍御史的身份前往岭南知南选。这是一个以“知”字开头的唐代典型使职官名,类似“知制诰”“知贡举”和“知吏部选事”等等,是一种临时编派的官职,跟正规编制的职事官不同。王维被派到岭南什么地方?据《唐会要》的一条材料:
开元八年〔720〕八月敕:“岭南及黔中参选吏曹,各文解每限五月三十日到省,八月三十日检勘使了。选使及选人,限十月三十日到选所。正月三十日内,铨注使毕。其岭南选补使,仍移桂州安置。”
据此,岭南选补使的“选所”是在桂州(今广西桂林)。选使和选人,要在十月三十日抵达选所,到明年正月三十日铨注完毕。铨选的整个作业时间只有三个月。为了赶在十月三十日抵达,王维很可能在当年夏天七八月底就从长安动身上路了。
在唐代,从长安到桂州是一段十分漫长的旅程。据唐代的地理书《元和郡县图志》说,桂州至上都(即长安)为“三千七百五里”。此为华里,约合1852公里。王维是怎样前往桂林的?他在《哭孟浩然》一诗的诗题下有注说:“时为殿中侍御史,知南选,至襄阳有作。”这是最明确的一条材料,可知他赴岭南时曾途经襄阳(今湖北襄樊)。他在《送封太守》和《送康太守》两诗中,又提过夏口(今湖北武汉武昌市)这地名,很可能他是从襄阳沿着汉水,乘船直达夏口的,再从那里西南行到岳州(今湖南岳阳)。
从唐代其他人(比如柳宗元和李商隐)赴桂州的路线,我们约略可以推知,王维应当是先走陆路,从长安东南著名的蓝田县,经商州(今陕西商县),到襄阳。从襄阳,正如上文所说,他可以乘船顺着汉水到夏口,再折返岳州到潭州(今湖南长沙)。从潭州,他可以乘船沿湘水逆流而上,直达衡州(今湖南衡阳),再沿湘水西南行至柳州(今湖南柳州)和桂州。
王维的整个旅程大部分应当是水路。中古时代旅行,乘船远比坐车或骑马方便舒服,主要因为船上可以轻易解决“膳”和“宿”的人生两大问题。他此次南行,全程约须二到三个月。
到了桂州,王维终于见到南方草木,远比北方的青绿。他很可能就在这里第一次见到高大的相思树,亲睹“此物最相思”的“红豆”,而写下那首流传了一千多年的《相思》。
四、古典相思树、红豆和南洋“臭豆”
在今天,“相思树”这名称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含义。
在中国古典诗文中,相思树即指那种能结出王维诗中“红豆”的树木。左思《吴都赋》中所说的“楠榴之木,相思之树”,以及梁武帝《欢闻歌》所说“南有相思木,含情复同心”,指的都是这种长红豆的相思树。王维本人的《相思》,一开头就说“红豆生南国”,可证他是指这种长红豆的相思树,应无疑问。“生南国”也是个很精确的描写,因为这种相思树即原产于印度南部和中国华南热带地区。
在唐诗中,相思和红豆一向是并提的,联想十分紧密,如温庭筠的《南歌子词》: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又如晚唐一位诗人的《玉合》:
中有兰膏渍红豆,每回拈着长相忆。
在《红楼梦》第二十八回,贾宝玉所唱的那支相思小曲,便有“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等名句。在中国古典诗文中,相思和红豆的关系太密切了。可以说,相思若没有了红豆,简直就不成其为相思了,无法表现出相思的力道。
这种长红豆的相思树,因为和古典诗文的关系如此密切,而且在古代即称为“相思树”或“相思木” (见上引左思《吴都赋》和梁武帝《欢闻歌》),我们或可径称之为“古典相思”,见照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