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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出行】@内蒙古所有车主,明年1月1日起,所有车辆必须配备反光背心?听听怎么说……

2017-12-29 玉龙e家


最近,大家都在热传车辆需配备反光背心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2017)

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相比于2012版

新标准调整和修改内容超过150项

其中最应该引起关注是

电动车窗得具备防夹功能

不能随便悬挂与车辆品牌不符合的厂标

随车得配备1件反光背心


网传“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汽车年检时均需配备反光背心”系误读标准 

近日,网上传言“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汽车年检时均需配备反光背心”,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是对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误读。


新修订发布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是我国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最基本的技术标准,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第12.15.2条规定了“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 1 件反光背心”,其目的是保证汽车在夜间、黄昏、雨雾天等低能见度下发生故障或其他意外情况时,提升驾驶人下车在道路上行动时的可视认性,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该规定只适用于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要求汽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出厂时配备反光背心,不需要车主或者驾驶人自行购买。对2018年1月1日之前已出厂但尚未登记上牌的汽车,以及在用的汽车,并没有提出配备反光背心的要求。


当前,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即俗称的“年检”)时,没有对车辆是否配备反光背心的检验项目和要求。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修改机动车年检配套标准,如果增加反光背心检查项目,也只会针对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


提示:汽车乘员反光背心和机动车三角警告牌一样,都是为了防止在紧急情况下发生次生事故的汽车安全装置。因此,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建议大家在新购汽车时,除了应检查汽车是否配备了机动车三角警告牌外,对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汽车还应检查汽车生产厂家是否按规定配备了汽车乘员反光背心。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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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获悉,GB 7258-2017用于替代GB 7258-2012,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GB 7258的全称是《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明年1月1日将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 中,不乏与广大车主切身相关的标准,罗列出来,供参考。需要说明,新标准的调整项目设置有过渡期,部分标准延后13个月、25个月和37个月实施。


2018年1月1日起,由质检总局及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将正式实施。




GB 7258是什么?  

GB 7258的全称是《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


GB 7258是我国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机动车检验、机动车查验等机动车运行安全管理及事故车检验基本的技术标准,同时也是我国机动车新车定型强制性检验、新车出厂检验和进口机动车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之一。


该标准适用于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包括传统汽柴油乘用车、纯电动车、客车、校车、货车和旅居车,但不包括有轨电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

相比于2012版,新标准调整和修改内容超过150项。


需要说明的是,新标准的调整项目设置有过渡期,部分标准延后13个月、25个月和37个月实施。

划重点

不能随便悬挂与车辆品牌不符合的厂标;


房车不能随意超载;


纯电动车起步应发声警示;


所有座位都要配三点式安全带。



适用范围不包括有轨电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



 该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该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该标准适用于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包括传统汽柴油乘用车、纯电动车、客车、校车、货车和旅居车,但不包括有轨电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

悬挂整车标志应与品牌相符合

   新标准增加“与车辆品牌相适应”的表述。旧标准当中,开一辆众泰汽车,将徽标换成保时捷,由于都是永久性的商标和厂标,不能给予相应的处罚。新标准当中,这一行为被“明令禁止”,驾驶众泰汽车,只能悬挂“与车辆品牌相符”——众泰的商标和厂标。


      这意味着,自己淘宝购买其他厂商徽标来悬挂,不仅年检不能通过,而且行驶在马路上会被交警蜀黍开罚单。注意,在商标和厂标周围做个性更装饰也是不允许的,那同样不符合规定。

 房车不能随意超载

 新标准新增旅居车的定义,即,装备有睡具(可由桌椅转换而来)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设施、用于旅行宿营的汽车。在官方层面,对经常说的房车给予认可。与此同时,新标准对房车乘坐人数进行核定,杜绝超载可能。


    新标准还要求,旅居车应设电源总开关,并设置漏电保护设施;旅居车内除起动机、点火电路、蓄电池及其充电电路外,其他电路均应设置电路断电器,低耗电器可设置公用电路断电器。

 纯电动车起步应发声警示

     新标准将纯电动车、插电混动等新能源车单列,就行驶安全、行驶性能方面进行技术要求。其中,在车辆起步且车速低于20km/h 时,应能给车外人员发出适当的提示性声响。当车辆发生漏电情况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提示驾驶人。同时,车辆应该具备能切断动力电路的功能,避免产生二次交通事故。


      对新能源汽车,要求电池起火后5分钟内电池箱外部不能起火爆炸,为乘员逃生、紧急救援留出黄金时间。


强制标配反光背心、电动窗防夹

    注意,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年检除检查三角警示架之外,将同时检查反光背心,数量是1件,因为这是新标准要求的。同时,电动车车窗应具备防夹功能,包括电动车窗。

      所有乘用车和专用校车在车辆锁止情况下,喇叭要求正常可以用。当儿童被遗忘在车内,可以通过按响喇叭来告知外界。【此条消息已本文开头的为准】

 所有座位都要配三点式安全带

  为节约成本,部分乘用车后排中间位置只提供简易的两点式安全带,在新标准中,这将不符合规定。乘用车所有位置都必须提供三点式安全带。


  与此同时,为让行驶过程实现可回放,提升交通事故的可追溯性,所有乘用车应配备能记录碰撞等特定事件发生时的车辆行驶速度、制动状态等数据信息的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或者配备符合标准规定的车载视频行驶记录装置。

大货车要推广应用空气悬架

      GB7258新标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做法,创新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新方案”。

     针对大客车疲劳驾驶,推广应用车道保持辅助系统、自动紧急制动系统等主动安全新技术和新装置。

      针对大货车超载超速问题,推广应用空气悬架,提出限制轮胎承载能力,明确三轴及以上货车超速报警功能。

       针对汽车列车制动容易折弯问题,推广应用盘式制动器,分别提出“主、挂车制动响应时间”新要求,解决主挂车制动匹配性、协调性问题。

皮卡车身不再喷字粘贴反光条

     新标准还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皮卡车车身不再喷涂总质量、栏板高度等,不再粘贴反光标识;车长大于等于6m的客车后部、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自卸货车车身两侧,要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等。

资料卡

GB 7258是我国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机动车检验、机动车查验等机动车运行安全管理及事故车检验基本的技术标准,同时也是我国机动车新车定型强制性检验、新车出厂检验和进口机动车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之一。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微发布、内蒙古交警、新华社客户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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