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风电头条 风信子
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3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通知》提出:
1、进一步强化规划目标引导和约束,合理布局和有序推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展。原则上重点在荒漠地区、边境沿线、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等地布局风电、光伏电站,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布局新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2、从2020年起,对于超国家建设规模核准、备案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的盟市,将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取消所在盟市下一年度的项目竞争性配置或安排国家建设规模的资格,给企业造成的投资损失由各盟市自行承担。3、“十三五”规划期间纳入国家建设规模的项目,原则上要在2020年底建成并网;对于不具备建设条件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的项目,应及时予以清理和废止。4、自治区政府已经陆续与各发电集团签署了深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原则上各盟市旗县与相关企业签署的合作开发协议,必须与自治区规划相衔接。对于各盟市旗县超自治区规划签署的合作开发协议,自治区将不予支持。政策原文: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尊敬的<风电头条>读者,欢迎添加编辑个人微信号(windtop2005),审核通过后,我们将带您进入高质量<风电头条读者交流群>,在这里可以进行问题互动、信息咨询、事件爆料~
回复下列关键词,获取相关风电资料
最新风电政策 | 风电税收 | 税收政策
风电场 | 项目审批 | 海上风电 | 中国品牌榜风电补贴 | 塔筒 | 风电消纳欧洲海上风电 | 黑龙江 | 华能国际年报
在看的都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