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启动10GW海上风电、投运20GW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山东发布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征求意见
编辑丨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 团队
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6月7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全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风电方面,《意见》提出:
1、加快开发建设海上风电基地。2021年建成投运两个海上风电试点项目,实现山东省海上风电“零突破”。“十四五”期间,山东省海上风电争取启动1000万千瓦。
2、建成风光储一体化基地。充分利用鲁北盐碱滩涂地和鲁西南采煤沉陷地,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建设(风)光储一体化基地。按照发改能源规〔2021〕280 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规划选址、土地、生态红线、电力接入等条件,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和多能互补项目建设。到2025年,(风)光储一体化基地力争建成投运容量2000万千瓦左右。
3、加快储能设施、氢能设施建设。自2021年起,新增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0%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配套储能设施按照连续充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鼓励有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配套制氢设备,制氢装机运行容量视同配建储能容量。
4、规范开发市场秩序。不得将风电、光伏发电规模与任何无直接关系的项目捆绑安排,不得强行提取收益用于其他用途。
6、积极推进老旧风电技术改造试点。开展老旧风电、光伏场站技术改造试点。
原文如下:
《关于促进全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积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形成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新业态、新模式、新机制,更好的促进我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在前期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编制了《关于促进全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提高意见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snyjxnyc@shandong.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济南市旅游路28666号 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邮编:250014)。
电子邮件或信函请注明“《关于促进全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人:刘晓明 姚 旭
联系电话:0531-68627655、68627613
附件:关于促进山东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来源:山东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