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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基地10.9GW、存量2.4GW、市场化5.43GW!青海省发布风光项目建设方案!

国际能源网团队 风电头条 2022-07-27

 编辑丨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 团队
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近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2021年青海省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通知。《通知》指出2021年新能源建设计划
1、优先保障存量项目。2021年、2022年全省保障性并网规模,合并使用优先解决存量项目并网。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119.78万千瓦(集中式80万千瓦、分散式39.78万千瓦)。2020年竞价和平价光伏项目120万千瓦(竞价10万千瓦、平价110万千瓦)直接纳入保障性并网范围,合计239.78万千瓦。解决存量项目后剩余保障性并网规模较小,今年不再安排新建项目,保留至2022年统筹安排。
2、加快实施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的建设要求,青海省大基地项目分两类实施,建设规模1090万千瓦。
其中,青豫直流二期配套新能源项目2个,建设规模530万千瓦(交流侧规模,包含7个子项目),依托“青豫直流”外送通道消纳;本地消纳项目3个,建设规模560万千瓦(交流侧规模,包含8个子项目),依托省内负荷就地消纳。项目建设年限为2021年至2023年,2021年全面开工、2022年建成300万千瓦、2023年建成790万千瓦实现全容量并网。
3、合理安排市场化并网项目筛选确定市场化并网项目13个,建设规模约542.7万千瓦(直流侧规模)。项目逐年分期实施,2021年开工建设、2022年建成并网约500万千瓦,超出今明两年市场化并网规模的部分,根据“十四五”后续年份电网消纳能力统筹安排。
另外,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要对照开展存量项目梳理工作,按建成时限督促项目建设,确保年底建成投产,及时清理废止业主自行放弃、未核准、未开工且核准到期的分散式风电项目。
4、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各投资主体要切实履行好开发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存量项目年底建成投运,2021年底未全容量并网的存量项目,不再享有保障性并网资格,其中风电、竞价光伏项目国家将不再补贴,平价光伏项目转为市场化并网项目,按不低于15%、4小时比例配建储能。要抓紧完成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市场化并网项目前期手续,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青豫直流二期新能源项目须按中标承诺的比例、时长配建储能,其他大基地项目须按前期承诺建设储能、小型调相机、制氢项目、清洁取暖等配套设施;市场化并网项目应按不低于15%、4小时比例配建储能,确保新能源与负荷、储能(储热)等配套工程一体化推进,否则将不予并网,由此产生的损失企业自行承担。
  政策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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