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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严惩操场埋尸16年的凶手才公道?
所有这些,如果邓世平老师地下有知,能瞑目吗?
当然,人死不能复生,即使我们再憎恨凶手和帮凶,再同情、声援邓世平老师,也无法挽回邓老师的生命。那么,怎样做,才能比较公道,告慰邓世平老师的在天之灵?
老唐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
1. 必须让新晃一中的校长黄炳松和其亲外甥杜少平,付出生命的代价,并且要没收他们名下所有的财产,作为对邓世平家人的赔偿。黄炳松的工资,绝对不够他的起码开支,在深圳买房更是奢望。也就是说,他的所有财产都可能是非法收入。杜少平恶贯满盈:杀人灭口,放高利贷,非法拘禁……更应该没收其所有非法所得。
2. 必须揪出此案背后所有的保护伞。这些保护伞包括但不限于:
邓世平老师遇害时,新晃县教育局的所有领导。因为,当时邓世平老师看不惯黄炳松和杜少平,合伙骗取学校钱财,写了一份举报材料,寄给了新晃县教育局。蹊跷的是,这份举报信居然转给了黄炳松。
新晃县教育局接到邓世平的举报信,本应该调查在新晃一中修建操场时,黄炳松和杜少平有没有贪赃违法行为。然而,他们不但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反而把举报信给了黄炳松。黄炳松看到这封举报信后,恼羞成怒,动了杀机。
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因为,那是一个老师的生命,这些人居然如此视而不见。新晃县教育局的领导得了黄炳松多少好处,居然心甘情愿的当黄炳松、杜少平的帮凶?无论如何,他们都必须为此付出应有代价!
新晃县公检法当时负责此案的领导以及办案人员,也应该对此事负责。
邓世平离奇消失后,其儿子邓蓝冰长期为父亲的冤案奔走,在网上发帖申冤,亲自走访调查,还原案发当天的情况。根据所有的信息进行演绎,准确的推理出案发当天推土机的异动,以及掩埋父亲尸体的具体地点,且与事实惊人的一致。这些有价值的信息,为何当时的办案人员没有采纳?
况且,杜少平是最后一个与邓世平在一起的人,而且与邓世平存在尖锐矛盾,凶手完全就是秃子头上的虱——明摆着。当地警方为何不尽快破案,让案子拖了16年之久?
黄炳松作为新晃一中的校长,背后的关系肯定盘根错节。但是,毕竟人命关天,当地公检法,特别是公安部门,为何不迅速介入?
如果说,黄炳松一个校长涉嫌犯罪,当地有关部门尚且如此不作为。那么,如果更高级别的领导,比如当地的县长,甚至县委书记犯事,当地相关部门岂不更不敢介入?
所有这些,是新晃县的公检法徇私枉法,还是办案能力低下?或者是,得到了黄炳松、杜少平的好处,成为他们的“亲友团”?无论如何,他们都不可原谅,必须有人站出来对此负责!
3. 黄炳松、杜少平的那些帮凶,以及邓世平的同事们。他们都是二人手下的喽啰,为了混口饭吃,帮杜少平杀害了邓世平老师。
如果说邓世平和黄炳松、杜少平还有很大的利益关系的话,这些帮凶能有多大的利益?在哪打工赚不来工钱,为何会害了邓世平这个铮铮男儿?即使当时为了自保下手,过后也可以报案,为自己赎罪,也不至于让黄炳松、杜少平在16年后才伏法。
邓世平的同事们,为何在邓世平离奇消失后,学校里已经传出风言风语的情况下,也没有人站出来,为邓世平讨回公道?这些人也许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他们的良心应该受到折磨。在此案真相大白后,更应该向邓世平的家人真诚的说一声“对不起”,告慰邓世平的在天之灵。
4. 给邓世平的家人申请国家赔偿,为邓世平颁发“见义勇为奖”,为邓世平召开隆重的追悼会。
古人云:“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邓世平老师一身正气,在黑恶势力面前不低头。为了保护学校财产,付出生命的代价。如今,尽管凶手已经归案,但是这十六年间受害者家属的生活和心理伤害谁来补偿?因此,应该给邓世平的家人申请国家赔偿,并为邓世平颁发“见义勇为奖”,让邓世平老师的名字,永远被历史所铭记。
到那时,我们可以在心中默念邓世平老师的名字:英雄,您安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