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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郑戈谈个人隐私与大数据:整个现代法律体系都在受大数据冲击 | 沈浪之五十一

2017-07-27 沈浪的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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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表示,我国是遭受外来物种入侵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调查统计显示外来入侵物种有488种,其中植物265种,动物171种,菌类微生物26种。因为没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面积外来物种调查,只有大部分地区的调查。有些外来物种我们还不认识,不了解。它还没有爆发的时候,我们不知道它是不是会成为入侵物种。

由于长期以来对外来物种的入侵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系统的调查研究,至今中国仍不能提供较为权威的反映入侵中国的外来物种的目录资料在外来入侵物种中,水葫芦、水花生、紫茎泽兰、大米草、薇甘菊等8种入侵植物给农林业带来了严重危害,而危害最严重的害虫则有14种,包括美国白蛾、松材线虫、马铃薯甲虫等。


最危险入侵物种水白菜“占领”长江江面 一天捞上百吨

企鹅号《慢新闻》2017-07-10 15:11:139460评

入侵物种占领长江江面 绵延不绝

近来,不少住在长江边上的重庆市民反映,江面上出现大量漂浮物,绵延不绝,远远看着像藻类。记者走访后了解到,“占领”江面的漂浮物为水白菜,从8日下午开始出现在主城长江流域。

8日中午发现水白菜大量出现后,水域环境有限公司便已出清漂船作业,对水白菜进行打捞清理。工作人员介绍称,一天可以清理超过100吨水白菜,预计此次清漂作业要持续一周左右。

大量水白菜漂浮在江面上,危害航道安全。另外一方面是生态危害,水白菜生长速度奇快,不及时清理会越长越多。而且堆积生长、腐烂,对水环境以及鱼类也有较大危害。

水白菜也叫水莲花或大叶莲,学名为大薸,为天南星科大薸属的唯一物种。多年生浮水草本植物,雌雄同株,繁殖迅速,是农业环保的头号天敌,已经被列入我国100种最危险入侵物种名单。


  • 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

     来自百度百科;但是很多参考资料(比如[2] 已经404.。。。自己斟酌吧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地球上的多样性生物每年为人类创造约33兆美元的价值,然而由于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人类活动范围逐渐扩大,国际交流日益增多,外来物种被人们有意无意从一地带往另一地,从而给全球生态安全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鉴于此许多国际组织及发达国家制定了针对性的法律法规,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期能够预防外来物种入侵,减轻对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

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布的在中国危害比较大的入侵物种的一个名单。分别在2003年和2010年分2批发布,共35个物种。保守统计,在全国大部分地区范围内,中国的入侵物种有754种,其中植物265种,动物171种,菌类微生物26种。以西南和沿海地区最为严重,但是还缺乏一个预警机制。入侵途径主要是人为引进;沾粘在旅游者身上带入;自然传播。

2014年11月最新查明中国外来入侵植物有72科285属515种。在“世界自然保护同盟”公布的全球100种最具威胁的外来物种中,中国发现50种。[1] 

目录

  1. 1 基本概念

  2. 2 入侵途径

  3. 3 第一批名单

  4. 4 第二批名单

  5. 5 第三批名单

  6. 6 第四批名单

  7. 7 逾500种


基本概念


在生物学上,外来物种是指出其自然分布范围和分布位置以外的一种物种、亚种或低级分类群,包括这些物种能生存和繁殖的任何部分、配子或繁殖体 。外来物种入侵是指生物物种由原产地通过自然或人为的途径迁移到新的生态环境的过程,它有两层意思,第一,物种必须是外来、非本土的;第二,该外来物种能在当地的自然或人工生态系统中定居、自行繁殖和扩散,最终明显影响当地生态环境,损害当地生物多样性。入侵的外来物种可能会破坏景观的自然性和完整性,摧毁生态系统,危害动植物多样性,影响遗传多样性 。[2] 

生态系统是经过长期进化形成的,系统中的物种经过成百上千年的竞争、排斥、适应和互利互助,才形成了当今相互依赖又互相制约的密切关系。一个外来物种引入后,有可能因不能适应新环境而被排斥在系统之外;也有可能因新的环境中没有相抗衡或制约它的生物,这个引进种可能成为真正的入侵者,打破平衡,改变或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2] 

自然界中的物种总是处在不断迁移、扩散的动态中。而人类活动的频繁又进一步加剧了物种的扩散,使得许多生物得以突破地理隔绝,拓展至其他环境当中。对于此类原来在当地没有自然分布,因为迁移扩散、人为活动等因素出现在其自然分布范围之外的物种,统称为外来种。在外来种中,一部分物种是因为其用途,被人类有意地将其从一个地方引进到另外一个地方,这些物种被称为引入种。[2] 


入侵途径


外来物种的入侵途径大体如下:一是自然入侵;这种入侵不是人为原因引起的,而是通过风媒,水体流动或由昆虫鸟类的传带,植物种子或动物幼虫发生自然迁移造成生物危害所引起的外来物种入侵。如紫茎泽兰,薇甘菊,以及美洲斑蝇都是靠自然因素入侵中国的。二是人为引进;人为引进分两种方式,有意引进和无意引进。有意引进,包括出于观赏、药用、饲料等目的的引种,出于生物防治、绿化、水土保持等目的的引种。各国为了发展农业、林业、渔业,往往会有意识引进优良的动植物品种,但由于缺乏全面综合的风险评估制度,世界各国在引进优良品种的同时也引进了大量有害生物,如福寿螺、水葫芦等。这些入侵种由于被改变了生态环境和食物链,在缺乏天敌制约的情况下泛滥成灾,导致了严重的生态危害。还有一种是无意引进:这种引进虽是人为的,但其主观上并无引进意图,而是随着进出口贸易海轮或入境旅客无意间被引入的3。如“松材成虫”就是中国贸易商在进口设备时随着木制包装箱带进来的,此外入境旅客带的水果肉类甚至旅客鞋底也会成为外来物种入侵的途径。[2] 


第一批名单

(2003年1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与中国科学院联合发布,16个)[3] 


Ageratina adenophora


紫茎泽兰(学名:Ageratina adenophora (Spreng.) R. M. King):呈半灌木,高0.8~2.5米。茎紫色,叶对生、卵状三角形、棱形,边缘具粗锯齿。头状花序,排成伞房状,总苞片三四层,小花白色。有性或无性繁殖。每株可年产瘦果1万粒左右,瘦果五棱形。具冠毛,藉冠毛随风传播。根状茎发达,可依靠强大的根状茎快速扩展蔓延。原产地中美洲,1935年在云南南部发现,可能经缅甸传入。分布于云南、广西、贵州、四川(西南部)、台湾、垂直分布上限为2500米。 全球性入侵物种 。[4] 

薇甘菊

薇甘菊(学名:Mikaina micrantha Kunth):多年生草质或木质藤本,茎细长,匍匐或攀缘,多分枝,茎中部叶三角状卵形至卵形,基部心形,先端渐尖,边缘锯齿,头状花序多数,在枝端常排成复伞房花序状,含小花4朵,全为结实的两性花,总苞片4枚,狭长椭圆形总苞基部有一线状椭圆形的小苞叶,花有香气;花冠白色,脊状,檐部钟状,5齿裂,瘦果黑色。原产地中美洲,1884年首次在香港登陆,1984年在深圳发现。 分布于香港、澳门和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全球性入侵物种。[5] 


空心莲子草


空心莲子草(学名:Alternanthera philoxeroides (Mart.) Griseb.):多年生草本。根茎繁殖。3~4月根茎萌芽出土;匍匐茎发达,节处生根,茎的节段亦可萌生成株。叶对生,有短柄,叶片长椭圆形至倒卵状披针形。头状花序单生于叶腋,由10~20多朵无柄的白色小花集生组成,有总花梗;苞片和小苞片干膜质,宿存;花被5片,披针形,背部两侧压扁,膜质,白色有光泽;花期5~10月份。原产地南美洲,1892年在上海附近岛屿出现,1950年代作猪饲料推广栽培,分布于黄河流域以南地区、天津。全球性入侵物种。[6] 


豚草


豚草(学名:Ambrosia artemisiifolia L.):一年生草木,高20~250厘米。茎直立,具棱,多分枝,下部叶对生,上部叶互生,叶片三角形,1~3回羽状深裂。头状花序单性,雌雄同株;约50~60个在枝端排列成总状,花冠淡黄色,总苞倒卵形倒圆锥形,囊状,无花冠与冠毛,花柱2,丝状,伸出总苞外。瘦果倒卵形,包被在坚硬的总苞内。分布于北美洲,1935年发现于杭州,分布于东北、华北、华中和华东等地约15个省、直辖市。恶性杂草,对禾木科、菊科等植物有抑制、排斥作用。[7] 


毒麦


毒麦(学名:Lolium temulentum L.)一年生草本。秆成疏丛,高20-120厘米,具3-5节,无毛。叶片扁平,质地较薄,边缘微粗糙。穗形总状花序,小穗含4-10小花,小穗轴节间长1-1.5毫米,平滑无毛;颖较宽大,与其小穗近等长,外稃椭圆形至卵形,成熟时肿胀,基盘微小芒近外稃顶端伸出,长1-2厘米,粗糙;内稃约等长于外稃,颖果为其宽的2-3倍。花果期6-7月。原产欧洲地中海地区,1954年在从保加利亚进口的小麦中发现,除西藏外,中国大陆各省都有发现,全球性入侵物种。[8] 


互花米草


互花米草(学名:Spartina alterniflora Loisel. )属禾本科,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秆高1-1.7m,直立,不分枝。叶长达60cm,基部宽0.5-1.5cm,至少干时内卷,先端渐狭成丝状;叶舌毛环状,长1-1.8cm。圆锥花序由3-13个长(3-)5-15cm,多少直立的穗状花序组成;小穗长10-18mm,覆瓦状排列。颖先端多少急尖,具1脉。第一颖短于第二颖,无毛或沿脊疏生短柔毛;花药长5-7mm。原产美国东南部海岸,1979年作为经济作物引入上海(崇明岛)、浙江、福建、广东、香港。威胁本土海岸生态系统,致使大片红树林消失。[9] 


飞机草


飞机草(学名:Eupatorium odoratum L.)是多年生草本植物,根茎粗壮,横走。茎直立,高1-3米,苍白色,有细条纹;分枝粗壮,常对生,叶对生,卵形、三角形或卵状三角形,花序下部的叶小,常全缘。头状花序多数或少数在茎顶或枝端排成伞房状或复伞房状花序,总苞圆柱形,总苞片3-4层,覆瓦状排列,外层苞片卵形,麦杆黄色。花白色或粉红色。瘦果黑褐色,5棱,花果期4-12月。原产中美洲,1920年代作为一种香料植物引种到泰国栽培,1934年在云南南部发现,分布于台湾、广东、香港、澳门、海南、广西、云南、贵州。全球性入侵物种。[10] 


凤眼莲


凤眼莲(学名:Eichhornia crassipes (Mart.) Solms)是浮水草本或根生于泥土中,高30~50厘米。茎极短,节上生根,具长匍匐枝,与母株分离后,长成新植株。叶基生,莲座状,叶片卵形,倒卵形至肾圆形,光滑:叶柄基部略带紫红色,膨大呈葫芦状的气囊。花葶单生,中部有鞘状苞片,穗状花序有花6~12朵,花被紫蓝色,6裂,在蓝色的中央有鲜黄色斑点,子房卵圆形。蒴果卵形。原产巴西东北部,1901年从日本引入台湾作花卉,1950年代作为猪饲料推广。在辽宁南部、华北、华东、华中和华南的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栽培,在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逸生为杂草。大量逸生,堵塞河道,破坏水生生态系统,威胁本地生物多样性 。[11] 


石茅


石茅(学名:Sorghum halepense (L.) Pers.)也称假高梁,多年生禾草,有根状茎。秆直立,高100-150cm。叶宽线形至线状披针形,先端长渐尖,基部渐狭,无毛,边缘粗糙。圆锥花序,分枝近轮生,无柄小穗椭圆形,成熟时为淡黄色或带淡紫色,主脉由齿间伸出成芒,也可全缘而无芒。雄蕊3枚;花柱2枚,仅基部联合,柱头帚状。有柄小穗雄性,较无柄小穗狭窄,颜色较深,质地亦较薄。种子千粒重3.5克。原产地中海地区,20世纪初从日本引到台湾南部栽培,同一时期在香港和广东北部发现,种子常混在进口作物种子中引进和扩散,分布于中国多地, 是高粱、玉米、小麦、棉花、大豆、甘蔗、黄麻、洋麻、苜蓿等30多种作物地里的杂草,还可与同属其他种杂交。[12] 


蔗扁蛾


蔗扁蛾(学名:Opogona sacchari)成虫体色黄褐,体长8-10mm,展翅22-26mm,前翅深棕色,后翅黄褐色,后足长,超出翅端部,后足胫节具长毛。腹部腹面有两面三刀排灰色点列。停息时,触角前伸;爬行时,速度快,形似蜚蠊,并可做短距离跳跃。成虫多在傍晚到午夜活动,有取食补充营养和趋糖的习性,趋光性不强。原产地非洲热带、亚热带地区,1987年随进口巴西木进入广州,1990年代传播到了北京。分布在10余个省、直辖市。威胁香蕉、甘蔗、玉米、马铃薯等农作物及温室栽培植物。


湿地松粉蚧


湿地松粉蚧(学名:Oracella acuta)雌成虫梨形,腹部向后尖削,触角7节。若虫椭圆形至不对称椭圆形,长1.02-1.52mm,3 对足。末龄后期,虫体分泌蜡质物形成白色蜡包,覆盖虫体,雄成虫分有翅型和无翅型两种。初孵若虫孵化后聚集在雌成虫的蜡包内,天气适宜时爬出,在松树枝、梢、叶处不停活动,并随气流被动扩散,扩散距离一般为17km,最远可达22km。部分初孵若虫在较隐蔽的嫩梢、针叶束或球果上聚集生活。原产地美国,1988年随湿地松进入中国广东省台山,到1994年,已扩散蔓延至广东省多个县市。分布于广东、广西、福建等地,引入的湿地松、火炬松和加勒比松加速了扩散,对本地的马尾松、南亚松等构成严重威胁。 [13] 


强大小蠹


强大小蠹(学名:Dendroctonus valens)成虫圆柱形,长5.7-10.0mm,淡色至暗红色。雄虫长是宽的2.1倍,成虫体有红褐色,额不规则凸起,前胸背板宽,具粗的刻点,向头部两侧渐窄,不收缩;虫体稀被排列不整齐的长毛。雌虫与雄虫相似,但眼线上部中额隆起明显,前胸刻点较大,鞘翅端部粗糙,颗粒稍大。原产地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危地马拉和洪都拉斯等美洲地区。1998年在中国山西省阳城、沁水首次发现,可能与引进木材有关。分布于山西、陕西、河北、河南,不仅攻击树势衰弱的树木,也对健康树进行攻击(尤其是油松),导致发生区内寄主的大量死亡。[14] 


美国白蛾


美国白蛾(学名:Hyphantria cunea)雌雄异型,成虫白色。雄蛾触角双栉状,前翅上有几个褐色斑点。雌蛾触角锯齿状,前翅纯白色。美国白蛾以蛹在树皮下或地面枯枝落叶处越冬,幼虫孵化后吐丝结网,群集网中取食叶片,叶片被食尽后,幼虫移至枝杈和嫩枝的另一部分织一新网。原产北美洲,1979年传入中国辽宁丹东一带,1981年由渔民自辽宁捎带木材传入山东荣成县并蔓延,1995年在天津发现,主要为害落叶阔叶树种,包括许多经济林,果树,行道树和观赏树木。重要的如白蜡槭,糖槭,桑,苹果,梨,山楂,李属,蔷薇属,绣球花属,桦属,桤木,栎,胡桃属,柿,杨属,柳属,榆属和悬铃木等。也取食寄主树木附近的玉米、大豆、棉花、烟草、甘薯等作物以及一些花卉和杂草。[15] 


非洲大蜗牛


非洲大蜗牛(学名:Achating fulica)是中大型的陆栖蜗牛。成体壳长一般为7~8厘米,最大则可长到超过20厘米。夜行性,杂食性,大多是在潮湿环境中活动,喜欢在下雨及夜间出没。原产非洲东部沿岸坦桑尼亚的桑给巴尔、奔巴岛,马达加斯加岛一带。1920年代末-1930年代初,在福建厦门发现,可能是由一新加坡华人所带的植物而引入。后被作为美味食物,引入多个南方省份。分布于广东、香港、海南、广西、云南、福建、台湾。全球性入侵物种。食物包括农作物、林木、果树、蔬菜、花卉等植物,甚至能啃食和消化水泥,可危害500多种作物。[16] 


福寿螺


福寿螺(学名:Pomacea canaliculata)个体大,每只100~150克,最大个体可达250克以上。有巨型田螺之称。外壳颜色比一般田螺浅,呈黄褐色,卵于夜间产在水面以上干燥物体或植株的表面,多的可达千粒以上。原产亚马逊河流域,作为高蛋白食物最先被引入台湾;1981年引入广东,1984年前后作为特种经济动物广为养殖,后又被引入到其他省份养殖。由于被大量遗弃或逃逸,并很快从农田扩散到天然湿地。分布于广东、广西、云南、福建、浙江,对水稻生产造成损失。威胁入侵地的水生贝类、水生植物和破坏食物链构成,是卷棘口吸虫、广州管圆线虫的中间宿主。[17] 


牛蛙


牛蛙(学名:Rana catesbeiana)体长约20厘米,后肢长达25厘米。成体大者体重超过0.5千克。头部宽扁。口端位,吻端尖圆面钝。眼球外突,分上下两部分,下眼皮上有一个可折绉的瞬膜,可将眼闭合。体绿或棕色,腹部白色至淡黄色,四肢有黑色条纹。常生活於静水中或其附近。春季繁殖,卵产于水中。蝌蚪呈绿褐色带有深色斑点。蝌蚪阶段持续1~3年,原产北美洲落基山脉以东,北到加拿大,南到佛罗里达州北部。1959年作为食物引入,遍布北京以南地区除西藏、海南外的中国大陆地区。对本地两栖类造成威胁,甚至影响到生物多样性,如滇池的本地鱼类。[18] 


第二批名单


(环境保护部和中国科学院联合制订,环境保护部2010年1月7日发布,19个)[3] 


马缨丹


马缨丹(学名:Lantana camara L.)是直立或蔓性的灌木,高1-2米,有时藤状,长达4米;茎枝均呈四方形,通常有短而倒钩状刺。单叶对生,叶片卵形至卵状长圆形,花序直径1.5-2.5厘米;花序梗粗壮,长于叶柄;苞片披针形,长为花萼的1-3倍;花萼管状,膜质,顶端有极短的齿;花冠黄色或橙黄色,开花后不久转为深红色,花冠管长约1厘米,两面有细短毛;子房无毛。果圆球形,成熟时紫黑色。全年开花。原产美洲热带地区,明末由西班牙人引入台湾,由于花比较美丽而被广泛栽培引种,后逃逸。分布于台湾、福建、广东、海南、香港、广西、云南、四川南部等热带及南亚热带地区,是南方牧场、林场、茶园和桔园的恶性竞争者。[19] 


三裂叶豚草


三裂叶豚草(学名:Ambrosia trifida L.)是一年生粗壮草本,高50-120厘米,有时可达170厘米,有分枝,叶对生,具叶柄,雄头状花序多数,圆形,在枝端密集成总状花序。每个头状花序有20-25不育的小花;小花黄色,花冠钟形,上端5裂,外面有5紫色条纹。雌头状花序在雄头状花序下面上部的叶状苞叶的腋部聚作团伞状,具一个无被能育的雌花。总苞倒卵形。瘦果倒卵形。花期8月,果期9-10月。原产北美洲,1930年代在辽宁铁岭地区发现,首先在辽宁省蔓延,随后向河北、北京地区扩散。分布于吉林、辽宁、河北、北京、天津。危害小麦、大麦、大豆及各种园艺作物。[20] 


大薸


大薸(学名:Pistia stratiotes L.)是水生飘浮草本。有长而悬垂的根多数,须根羽状,密集。叶簇生成莲座状,叶片常因发育阶段不同而形异:倒三角形、倒卵形、扇形,以至倒卵状长楔形,长1.3-10厘米,宽1.5-6厘米,先端截头状或浑圆,基部厚,二面被毛,基部尤为浓密;叶脉扇状伸展,背面明显隆起成折皱状。佛焰苞白色,长约0.5-1.2厘米,外被茸毛。花期5-11月。原产巴西,明末引入。1950年代作为猪饲料推广,分布于黄河以南。堵塞航道,影响水产养殖业,并导致沉水生植物死亡和灭绝,危害水生生态系统。[21] 


加拿大一枝黄花


加拿大一枝黄花(学名:Solidago canadensis L.)是多年生草本,高30~80厘米。地下根须状;茎直立,光滑,分枝少,基部带紫红色,单一。单叶互生,卵圆形、长圆形或披针形,先端尖、渐尖或钝,边缘有锐锯齿,上部叶锯齿渐疏至全近缘;基部叶有柄,上部叶柄渐短或无柄。头状花序,聚成总状或圆锥状,总苞钟形;苞片披针形;花黄色,舌状花约8朵,雌性,管状花多数,两性;花药先端有帽状附属物。瘦果圆柱形,近无毛,冠毛白色。花期9~10月,果期10~11月。原产北美,1935年作为观赏植物引进中国,1980年代扩散蔓延成为杂草。分布于浙江、上海、安徽、湖北、湖南郴州、江苏、江西,全球性入侵物种。[22] 


蒺藜草


蒺藜草(学名:Cenchrus echinatus L.)是一年生草本。须根较粗壮。秆高约50厘米,基部膝曲或横卧地面而于节处生根,下部节间短且常具分枝。叶鞘松弛,压扁具脊;叶片线形或狭长披针形,总状花序直立,花序主轴具稜粗糙;刺苞呈稍扁圆球形,小穗椭圆状披针形,顶端较长渐尖,含2小花;颖薄质或膜质,第一外稃与小穗等长,披针形,第二外稃具5脉,成熟时质地渐变硬;花药长约1毫米,柱头帚刷状,颖果椭圆状扁球形,背腹压扁,叶片表皮细胞同莩草。花果期夏季。原产美洲的热带和亚热带地区,1934年在台湾兰屿采到标本。分布于福建、台湾、广东、香港、广西和云南南部等地。为花生、甘薯等多种作物田地和果园中的一种危害严重的杂草,入侵后降低生物多样性;还可成为热带牧场中的有害杂草。[23] 


银胶菊


银胶菊(学名:Parthenium hysterophorus L.)是一年生草本。茎直立,高0.6-1米,多分枝,下部和中部叶二回羽状深裂,全形卵形或椭圆形,小羽片卵状或长圆状,常具齿,羽裂,裂片线状长圆形,全缘或具齿。头状花序多数,在茎枝顶端排成开展的伞房花序;总苞宽钟形或近半球形,舌状花1层,5个,白色,舌片卵形或卵圆形,管状花多数。雄蕊4个。雌花瘦果倒卵形,干时黑色。花期4-10月。原产美国德克萨斯州及墨西哥北部,1924年在越南北部被报道,1926年在云南采到标本。分布于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海南、香港和福建,全球性入侵物种。


黄顶菊


黄顶菊(学名:Flaveria bidentis (L.) Kuntze.)是一年生草本植物,花冠鲜黄色,花果期夏季至秋季或全年。根系发达,耐盐碱、耐瘠薄、抗逆性强,繁殖速度惊人,一株“黄顶菊”能产数万至数十万粒种子。黄顶菊植株高低差异很大,高的能长到2米,低的只有10厘米左右,叶形近似长椭圆形,开花时花朵颜色非常鲜艳。喜光、喜湿、嗜盐,一般于4月上旬萌芽出土,4-8月份为营养生长期,生长迅速,9月中下旬开花,10月底种子成熟,结实量极大,具备入侵植物的基本特征。黄顶菊种子极多、繁殖能力超强。一株黄顶菊大概能开1200多朵花,每朵花能结出上百粒种子。原产南美,2000年发现于天津南开大学校园。分布于天津、河北, 全球性入侵物种。


土荆芥


土荆芥(学名:Chenopodium ambrosioides L.)是一年生或多年生草本,高50-80厘米,有强烈香味。茎直立,多分枝,有色条及钝条棱;枝通常细瘦。叶片矩圆状披针形至披针形,边缘具锯齿。花两性及雌性,花被裂片5,绿色。果时通常闭合;雄蕊5,丝形,伸出花被外。胞果扁球形,种子横生或斜生,黑色或暗红色,平滑,有光泽,边缘钝。花期和果期的时间都很长。原产中、南美洲,1864年在台湾省台北淡水采到标本。分布于北京、山东、陕西、上海、浙江、江西、福建、台湾、广东、海南、香港、广西、湖南、湖北、重庆、贵州、云南。在长江流域经常是杂草群落的优势种或建群种,常常侵入并威胁种植在长江大堤上的草坪。 [24] 


刺苋


刺苋(学名:Amaranthus spinosus L.)一年生草本,高30-100厘米;茎直立,圆柱形或钝棱形,多分枝,绿色或带紫色。叶片菱状卵形或卵状披针形。圆锥花序腋生及顶生,下部顶生花穗常全部为雄花;花被片绿色。在雄花者矩圆形,在雌花者矩圆状匙形,雄蕊花丝略和花被片等长或较短;胞果矩圆形,种子近球形,黑色或带棕黑色。花果期7-11月。 原产热带美洲,1830年代在澳门发现,1857年在香港采到。分布于陕西、河北、北京、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浙江、江西、湖南、湖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海南、香港、福建、台湾,全球性入侵物种。[25] 


落葵薯


落葵薯(学名:Anredera cordifolia (Tenore) Steenis)是缠绕藤本,长可达数米。根状茎粗壮。叶具短柄,叶片卵形至近圆形。总状花序具多花,花序轴纤细,下垂;苞片狭,宿存;花托顶端杯状,花常由此脱落;花直径约5毫米;花被片白色,渐变黑,开花时张开,卵形、长圆形至椭圆形,雄蕊白色,开花时伸出花外;花柱白色,分裂成3个柱头臂。花期6-10月。原产南美热带和亚热带地区,1970年代从东南亚引种。分布于重庆、四川、贵州、湖南、广西、广东、云南、香港、福建,全球性入侵物种。[26] 


桉树枝瘿姬小蜂


桉树枝瘿姬小蜂(学名:Leptocybe invasa)个体较小;雌性成虫体长为1.1-1.4 mm,褐色,略带兰绿色金属光泽;头部骨化程度较弱,易皱缩;幼虫白色。该虫每年发生2-3代,世代重叠,以成虫在虫瘿内越冬,翌年4月开始羽化。在室温条件下,平均132.6天完成1个世代,雌性成虫在提供蜂蜜及水的情况下,平均寿命为6.5天。原产澳大利亚,2007年在广西与越南交界处首次发现,2008年相继在海南和广东发现。分布于广西、海南以及广东省的部分地区,对华南、西南等地区的桉树种植造成极大威胁。[27] 


稻水象甲


稻水象甲(学名:Lissorhoptrus oryzophilus)成虫长2.6~3.8mm。喙与前胸背板几等长,稍弯,扁圆筒形。前胸背板宽。鞘翅侧缘平行,比前胸背板宽,肩斜,鞘翅端半部行间上有瘤突。雌虫后足胫节有前锐突和锐突,锐突长而尖,雄虫仅具短粗的两叉形锐突。蛹长约3mm,白色。幼虫体白色,头黄褐色。卵圆柱形,两端圆。半水生昆虫,卵多产于浸水的叶鞘内。初孵幼虫仅在叶鞘内取食,后进入根部取食。羽化成虫从附着在根部上面的蛹室爬出,取食稻叶或杂草的叶片。成虫平均寿命76天,雌虫寿命更长,可达156天。危害时虫口密度可达每平方米200头以上。1988年在河北唐海发现,分布于河北、辽宁、吉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安徽、福建、湖南、云南、台湾,主要危害水稻。


红火蚁


红火蚁(学名:Solenopsis invicta)是一种营社会性生活昆虫,每个成熟蚁巢,约有5~50万只红火蚁。红火蚁虫体包括负责做工的工蚁、负责保卫和作战的兵蚁和负责繁殖后代的生殖蚁。生殖蚁包括蚁巢中的蚁后和长有翅膀的雌、雄蚁。一个成熟的红火蚁种群有由20万~50万只多形态的工蚁、几百只有翅繁殖雄蚁和雌蚁、一只(单蚁后型)或多只(多蚁后型)繁殖蚁后及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的幼蚁(卵、幼虫及蛹)组成。原产南美洲,2003年10月在台湾桃园发现,2004年9月在广东吴川发现。分布于台湾、广东、香港、澳门、广西、福建、湖南,全球性入侵物种。[28] 


克氏原螯虾


克氏原螯虾(学名:Procambarus clarkii)即小龙虾,体长6-12厘米。体形较大呈圆筒状,甲壳坚厚,头胸甲稍侧扁,前侧缘除海螯虾科外,不与口前板愈合,侧缘也不与胸部腹甲和胸肢基部愈合。颈沟明显。第1触角较短小,双鞭。第2触角有较发达的鳞片。3对颚足都具外肢。步足全为单枝型,前3对螯状,其中第1对特别强大、坚厚,故又称螯虾。末2对步足简单、爪状。原产北美洲,1930年代进入,1960年代食用价值被发掘,开始养殖,1980-90年代大规模扩散。分布于20多个省市,南起海南岛,北到黑龙江,西至新疆,东达崇明岛均可见其踪影,华东、华南地区尤为密集。捕食本地动植物,携带和传播致病源等方式危害土著物种。


苹果蠹蛾


苹果蠹蛾(学名:Cydia pomonella)成虫体长8mm,翅展15–22mm,体灰褐色,前翅臀角处有深褐色椭圆形大斑,内有3条青铜色条纹,其间显出4–5条褐色横纹;翅基部外缘突出略成三角形,杂有较深的斜形波状纹;翅中部颜色最浅,淡褐色,也杂有褐色斜形的波状纹。初龄幼虫体多为淡黄白色,成熟幼虫14–18 mm,多为淡红色。1950年代前后经由中亚地区进入新疆,1980年代中期进入甘肃省,之后持续向东扩张。2006年在黑龙江省发现,这一部分可能由俄罗斯远东地区传入。分布于新疆全境、甘肃省的中西部、内蒙古西部以及黑龙江南部,对梨果类水果危害很大。[29] 


三叶草斑潜蝇


三叶草斑潜蝇(学名:Liriomyza trifolii)成虫体长雌虫2.3mm;雄虫1.6mm。成虫以产卵器刺伤叶片,吸食汁液。雌虫把卵产在部分伤孔表皮下,卵经2~5天孵化,幼虫期4~7天。末龄幼虫咬破叶表皮在叶外或土表下化蛹,蛹经7~14天羽化为成虫。每世代夏季2~4周,冬季6~8周。 成虫飞翔能力有限,远距离传播以随寄主植物的调运为主要途径。其中以带虫叶片作远距离传播为主,茎和蔓等植物残体夹带传播次之。鲜切花可能是一种更危险的传播途径 。原产北美洲,2005年12月在广东省中山市发现。分布于台湾、广东、海南、云南、浙江、江苏、上海、福建,全球性入侵物种。[30] 


松材线虫


松材线虫(学名:Bursaphelenchus xylophilus)成虫虫体长约1毫米,雌虫尾部近圆锥形,末端圆;雄虫尾部似鸟爪,向腹面弯曲。松材线虫病是一种毁灭性虫害。它是通过松墨天牛(Monochamus alternatus)等媒介昆虫传播于松树体内,从而引发松树病害。被松材线虫感染后的松树,针叶黄褐色或红褐色,萎蔫下垂,树脂分泌停止,树干可观察到天牛侵入孔或产卵痕迹,病树整株干枯死亡,最终腐烂。原产北美洲,1982年在南京中山陵首次发现。分布于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贵州、云南等15省市和193个县。主要危害松属植物,也危害云杉属、冷杉属、落叶松属和雪松属。[31] 


松突圆蚧


松突圆蚧(学名:Hemiberlesia pitysophila)该蚧少数卵胎生;多数卵生,但卵期很短,产卵和孵化几乎同时进行。初孵若虫一般先在母体介壳内停留一段时间,待环境适宜时从介壳边缘的裂缝爬出。刚出壳的若虫非常活跃,温度越高越活跃,在松针上来回爬动,但实际爬行距离不会超过30–60cm。松突圆蚧传播扩散速度非常迅速,雌蚧虫的生命力强,即使在砍伐后的枝叶中日晒10天,其存活率仍达70%以上,可以人为运输,动物、雨水传播,所以远距离传播几率大。原产日本和台湾。1970年代末在广东发现,分布于香港、澳门、广东、广西、福建和江西。主要危害松属植物,如马尾松、湿地松、黑松等,其中以马尾松受害最重。[32] 


椰心叶甲


椰心叶甲(学名:Brontispa longissima)属完全变态昆虫,一生经过成虫、卵、幼虫、蛹四个虫态。成虫体扁平狭长,雄虫比雌虫略小。体长8~10mm,宽约2mm。头部红黑色,头顶背面平伸出近方形板块,两侧略平行,宽稍大于长。触角粗线状,11节,黄褐色,顶端4节色深,有绒毛。是一种重大危险性外来有害生物,属毁灭性害虫。它在寄主上的危害部位为最幼嫩的心叶,叶片受害后出现枯死被害状,严重时植株死亡。具有繁殖快、破坏性强和防治难度大的特点。2002年6月,海南省首次发现。分布于海南、广东、广西、香港、澳门和台湾,全球性入侵物种。[33] 


第三批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8月20日发布,18个)

1.反枝苋

2.钻形紫菀

3.三叶鬼针草

4.小蓬草

5.苏门白酒草

6.一年蓬

7.假臭草

8.刺苍耳

9.圆叶牵牛

10.长刺蒺藜草

11.巴西龟

12.豹纹脂身鲇

13.红腹锯鲑脂鲤

14.尼罗罗非鱼

15.红棕象甲

16.悬铃木方翅网蝽

17.扶桑绵粉蚧

18.刺桐姬小蜂

[34] 


第四批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2月20日发布,18个

1.长芒苋

2.垂序商陆

3.光荚含羞草

4.五爪金龙

5.喀西茄

6.黄花刺茄

7.刺果瓜

8.藿香蓟

9.大狼杷草

10.野燕麦

11.水盾草

12.食蚊鱼

13.美洲大蠊

14.德国小蠊

15.无花果蜡蚧

16.枣实蝇

17.椰子木蛾

18.松树蜂

[35] 


逾500种


根据生物学特征和生态学特性、原产地自然地理分布信息、入侵范围、对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对国民经济产生的影响等,研究人员将中国515种外来入侵植物划分为5个等级。其中1级恶性入侵植物34种;2级严重入侵植物69种;3级局部入侵植物85种;4级一般入侵植物80种;5级有待观察类247种。

调查发现,从城市到乡村,从沿海到内地,中国34个省(市、自治区)已全部被外来入侵植物“攻陷”,甚至很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也发现了外来入侵植物。西南及东南沿海地区是外来植物入侵的“重灾区”。在515种外来入侵植物中,分布在东南沿海地区的物种有108种。根据野外调查,云南省的外来入侵植物最多,达334种;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外来入侵植物最少,为43种。

入侵我国的外来植物,原产于南美洲的比例最大,其次是北美洲,二者之和占所有入侵植物的一半以上。菊科、豆科、禾本科构成我国外来入侵植物的主体,“三大家族”共有222种外来入侵植物。

我国生物入侵过程也在加速。我国幅员辽阔,跨越近50个纬度、5个气候带,来自世界各地的大多数外来种都可以在我国找到合适的栖息地。

在《中国外来入侵植物调研报告》基础上,科技部日前正式在沪启动编撰《中国外来入侵植物志》,全面梳理我国外来入侵植物本底资料,为500多种外来入侵植物“建档立案”,严加管控。[1] 

(图注:[36]  )



郑戈谈个人隐私与大数据:整个现代法律体系都在受大数据冲击

2017-07-23 12:08 

来源:澎湃新闻


原文编者按:郑戈教授早年在北大法学院就读时,就已是蜚声校内外的才子。获北大法学博士学位后,他曾短暂留校任教。自2000年7月起,他赴北美游学,先后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美国密歇根大学、杜克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研习和讲学。2004年1月至2014年1月,他执教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之后他返回大陆,现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郑戈的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宪法、比较宪法、政治思想史和法理学,著有《西方法律思想史》与《法律与现代人的命运》等,同时翻译了大量西方学术名著,如《法律的道德性》《公法的变迁》与《普通法》,都收入了商务印书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大数据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是郑戈最近感兴趣的领域。他说,最开始自己是从隐私权角度去思考大数据问题的,写作过程中,“发现还没那么简单,它不仅涉及隐私权,甚至整个现代法律体系的一些核心概念,都会受到大数据的冲击”。

郑戈(澎湃新闻 蒋立冬 绘)

众所周知,您在法学方面的学术兴趣非常广泛,关注的领域包括法理学、宪法、行政法和刑事司法研究。从去年开始,您又把目光投向了大数据、个人的隐私权和法律体系的问题。您是怎么想到去做这个题目的?

郑戈:其实我一直对个人隐私权很感兴趣。去年《探索与争鸣》杂志准备做大数据专题,向我约稿。我开始是从隐私权角度去思考大数据问题,写作过程中,发现还没那么简单,它不仅涉及隐私权,甚至整个现代法律体系的一些核心概念,都会受到大数据的冲击。

现代法律体系的核心概念其实还是建立在农业社会的基础之上,普通法源自亨利时代的英国,大陆法的基础罗马法也诞生在农业时代。农业时代的特点是,每个个体与其他人之间产生关系的频率、范围和方式都是有限的、可控的,人与人的交往中会产生什么样的过错,不同的过错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都是比较清楚的。而大数据时代,人际关系就变得非常复杂,有些你在线下生活从未见过的人在与你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很多时候,人在网上的行为超出了个人意图可以控制的范围。同时,人与人之间的关联度会越来越高,越来越密集,这就会冲击到整个法律体系。

这样说起来比较抽象,您能否举一些具体的例子?

郑戈:那我就举一个例子好了。比如说,现在有一项非常重要的,也发展得越来越成熟的互联网技术:行为追踪,behaviour tracking。这是很大的一桩生意,无数互联网企业在靠这个赚钱。你在网上做的任何事情都会留下电子痕迹,行为追踪业务就是采集这些痕迹,借以分析一个人的行为偏好,并把这些数据卖给产品商或服务商,以便提供“完美个人化”的、量身定制的产品或服务。有个很有趣的软件叫collusion,可以看哪些网站对你做过追踪。如果你安装了这个软件,最后你会发现,一天下来,可能有七八十个站点都在追踪你,而你只在其中一两个网站上有过行为。如果我们用线下世界的经验来理解网络世界,就会觉得非常可怕,好像有几十个人在跟踪你,但是网络上这种现象其实非常普遍。

进一步地,如果你了解这种现象有多么普遍,意识到自己在网上其实形同透明人,被很多人追踪,那么你就会来反思和检视自己的行为。这样一来,本来我们公认的越来越多元化的现代社会,人们的行为趋同度可能反而会越来越高。也就是说,如果越来越更多的人知道,他在私密空间进行的网上行为,其实总是在某种力量的审视之下,而且这种力量不是“老大哥在看着你”的那种集中的力量,而是弥散的商业力量,那么,整个社会就会变得越来越趋同。

您的意思是说,互联网时代,在大数据的作用下,很多传统认为是私密空间的行为,其实已经并不私密了。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大数据还会对传统社会的规则、体系形成哪些冲击?

郑戈:这个问题,可以分成以下几个方面来谈。

第一个,就是个人意图的边界和主观过错的边界越来越模糊不清。大数据时代,我们每天都在自愿地以各种方式——淘宝、微博、微信——披露个人信息。在这一方面,欧洲出现了一种反潮流,他们认为,你在网上做某种特定行为的时候,并不需要披露那么多信息。比如你想在网上买含酒精的饮料,需要达到一定的年龄。有些欧洲公司会把你的信息片断化,给你制作特定的电子密钥,这种文件上只透露最小化的个人信息,有的只有你的年龄,有的只有你的信用卡号,不同的网站你给它不同的文件就可以了。

事实上,在法律界和科技界有个共识,很多公司是在过度获取信息,它们并不需要这么多。片段化的、零散的个人信息没有什么价值可言,但是汇总起来、做过结构化处理就不一样了。表面上看,你是自愿披露个人信息,一旦披露以后,这些信息会被怎么利用,就超出你的掌控了。

在传统的法律领域里面,我们先不谈刑法,就拿民事法律来说,有两个最主要的门类:合同法和侵权法。合同法的基本精神是,很多行为如果取得你的同意,对方就没有责任了——你本来同意却又没有履约,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它是用来解决这个问题的。而侵权法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在你本人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对方对你进行了侵权,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它的核心概念是过错,也就是说,侵权方必须是有过错的,哪怕无心之失,也是一种过失。这两种法律都非常强调个人意图。但是,在大数据时代,个人意图与主观过错的边界,已经变得越来越模糊了。你进入一个网站时点击的同意,并不意味着你同意另一个网站来追踪你在这个网站的行为,你甚至根本不知道有这种操作。

第二个方面,数据的实际占有者与使用者之间的界限,也越来越难以判断。有一个现成的例子,去年12月,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判了一个案子,号称大数据时代的不正当竞争第一案。原告是新浪微博的运营商“微梦”,被告是“脉脉”,一个用来找工作的职业社交网站,脉脉本来和新浪签有合同,它的软件与新浪微博之间有接口,合同中断以后,新浪就起诉脉脉非法抓取微博用户的个人信息,并且没有经过同意就对信息加以利用。而脉脉则为自己辩护,说这些个人信息是通过算法得来的,因为它的很多注册用户同时也是新浪微博用户,他们在脉脉注册时会披露个人信息,然后脉脉就通过一套复杂的算法来获取这些信息。

4月20日,北京市高院通报北京市法院2016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脉脉”非法抓取使用微博用户信息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即为其中之一

这个案子的结果已经出来了,两审都认为脉脉构成不正当竞争。撇开结果不论,这个案子本身是很有趣的——作为信息拥有者的微博用户根本就没有出现,他们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普通用户首先不一定知道个人信息被利用,即使知道,要举证也很困难,那套高度技术化的算法对常人来说就像黑箱一样。只有公司,特别是新浪这种财大气粗的公司,才有能力来打这种官司,两边 63 57282 63 36284 0 0 11463 0 0:00:04 0:00:03 0:00:01 11464都聘请了很多专家证人和律师来论证自己的主张。最后,脉脉赔给新浪两百万元,新浪也没有把这些钱分配给信息被抓取的微博用户。

所以,互联网与大数据技术表面上看扩大了平等与自由,事实上是进一步强化了社会分层。单一个人与大数据掌控者之间的力量悬殊越来越明显,个人越来越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

第三个方面,是承接前两个方面而来的,由于上述原因,判断过错会越来越困难,当明显的损害结果发生以后,要追溯到最初的过错,需要经过无数个环节。就拿行为追踪来说,追踪你的行为的网络公司,最后会把你的信息拿来出售,或者自己利用,比如说为你量身定做你需要的服务,或者向你精准投放广告。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你的某些个人隐私被披露出去了,因为经过了很多环节,要判断这个过错方是谁就越来越困难了。

照您这么说,普通用户相对于企业也好政府也罢,其实是非常弱势的。而且,他们还可能面对政府和企业的合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法律能够对个人隐私的保护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

郑戈: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现在大数据已经形成一种趋势, 当下很热门的人工智能(AI),其实也是大数据进一步发展的结果。我们可以看到,狩猎和采集社会持续了几万年,农业社会是数千年,工业社会是几个世纪,信息技术发展到现在才几十年,但是这几十年里面,每过十年左右,就会有一次大的技术突破。可以说,大数据时代的技术发展是争分夺秒,如果哪个国家制定了这方面的严密法律,比如说《个人数据保护法》,并且严格地去执行,可能就会导致跟不上革新的步伐。这是一个非常残酷的事实。

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欧洲,尤其是法国,它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是最强的,但是我们可以看到,法国在互联网技术方面并不出色。美国延用的是传统的侵权法,对个人隐私和个人数据的保护比较弱,只有当你发现被侵权、知道侵权者是谁、并且能够证明因果关系的时候,才可能在沿用传统侵权责任判断标准的法院胜诉,而不是像欧洲那样,有行政性的个人数据保护机构来实施严格的保护。这是美国故意的安排,因为制度设计者知道这种传统方法无法在大数据时代充分保护个人权利,但却可以为技术创新生产源源不断的原始数据。它是在技术创新规则与权利保护规则之间偏向了前者。所以,谷歌、脸书、推特这样的拥有大量个人数据的公司才会集中出现在美国。概括而言,美国模式侧重于技术方面的创新,比较开放;欧洲模式侧重于个人权利的保护,比较保守。

那么,结合到您前面所说的大数据对法律体系的冲击,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个人隐私权的概念现在也在受到大数据的冲击?

郑戈:事实上,大数据时代,技术层面上已经可以很容易完成地所谓“完美个人化”的数据处理了,也就是说,通过对你网上行为的数据采集和数据分析,可以在你并未主动提供实名信息的情况下,准确分析出你是谁、你在哪里、你在干什么。从商业角度看,这样可以方便商家提供各种各样的个性化产品和服务。比如,如果你愿意的话,有关商家可以在你全身上下都装上感应器,获取你各方面的信息,从而为你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设计出最适合你身体需要的座椅。大数据医疗其实也是这样的技术创新。这样一来,你身体的秘密就全部泄露了。那么,你是想保有自己的隐私呢,还是享受技术所带来的便利?每个个体都会做出权衡,整个社会在制定法律和政策的时候,也会做出总体性的权衡。

前面说到法国对个人隐私的保护非常严格,我举一个例子,一个法国人如果在类似微信这样的社交软件上晒娃,公布自己孩子的照片,那么,这个小孩长大以后,可以起诉父母,罚款金额最高可以达到四万欧元。很多人可能会认为晒娃这种行为与大数据没什么关系,实际上并不是这样。恰恰是因为很多人热爱公布各种各样个人生活的信息,有能力利用大数据的这些公司才能够掌握这些数据,并据此发掘层出不穷的商业机会。今天这个社会,数据本身就是财富,掌握的数据越多,财富也就越多。如果个人不去公布信息的话,大数据方面的所有相关技术都无法得到发展。

也就是说,在创新与保护、技术与隐私之间,是存在张力的。您的意思我明白,但是,普通网络用户会担忧,个人面对企业和政府太过渺小,甚至会产生“反面乌托邦”那样的恐惧,害怕个人被一个庞大的存在牢牢控制。在这个问题上,法律能够为我们做些什么?您觉得这种恐惧有道理吗?

郑戈:在这方面,法律可以做的其实不多。任何一个社会的法律都是保守的,往往是在社会发展、技术进步到一定阶段之后,再来做出总结和规范。现在大数据技术和互联网发展都还处在变动不居的状态,法律如果要介入的话,不容易找到有分寸的做法。比如,很多国家现在都有了或正在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实际上,它还是传统的隐私权保护这种思路,把个人信息看成相对静止的、可以把握的东西,即便被人侵犯,也会很快知情——但是我们前面已经说了,这其实根本不符合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状态。

所以,你说到的公众的担忧,我觉得是有道理的,但恰恰是因为它有道理,我们就不能光靠法律,更要靠个人的自我教育和自我保护。比如,我们都需要了解上网会有哪些风险,也要尽量地多去学习这方面的知识,还要知道有什么样的技术工具可以利用,现在既有盗取个人信息的技术,同时又有信息加密的技术,如果你两方面都了解的话,就可以更好地自我保护。

揭秘棱镜计划的斯诺登

至于你所提到的这种反面乌托邦,现在已经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现实了,拿斯诺登事件来说,它所暴露出来的其实只是冰山一角。按照斯诺登的说法,棱镜计划的监视范围基本上是一半的美国成年人。除了棱镜计划以外,还有一个boundless informant(无限告密者)计划。这个计划的意思是,美国的NSA(国家安全局)会跟Google这样的互联网公司谈判,要求他们给自己的系统开后门,可以监控相关信息。当然,这里面有个麻烦的问题,这个后门一开,不光美国政府可以利用,黑客,中国、俄罗斯的情报部门,也都可以利用。所以,就有一种批评的声音,说这种情况下,用国家安全来作为放弃个人自由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我固然可以为了国家安全来让渡部分个人自由,但是这个后门一开,我的信息泄露给了更多的人,其中还包括美国的竞争者或“敌人”,这样一来,不光我更不安全了,“国家安全”也没有因此得到更好的保障。

美国人的这种考虑,其实是很容易理解的。因为,每个人都有两方面的需要,一方面是自由,一方面是安全,甚至安全是优先于自由的——只有在你感到安全的情况下,你才能够追求自由。特别是在9•11之后,美国政府为了国家安全的缘故,采取了很多监控、获取个人隐私的措施,事实上是侵犯了相当部分的个人自由。也正因如此,对斯诺登的评价,在美国人当中也是两极分化的。

那么,大数据时代,政府和企业之间关于安全和自由的博弈是怎么样的?

郑戈:在互联网发展初期,互联网的发明者和创始人都认为网络可以给所有人更多的自由,因为信息都是公开的,所有人可以共享,但是时至今日,你就知道,普通用户既没有相关技术,也缺乏相关设备来利用这些数据和信息。这样一来,也就出现了两极分化,一极是作为大数据掌控者的政府和企业,另外一极就是普通的网络用户。实际上,也只有大公司才拥有和政府谈判的筹码,普通公民没有任何筹码,说他们是一极,已经是夸大了。前面谈到的斯诺登案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就涉及谷歌这样的大公司与美国政府进行的谈判。对谷歌来说,如果既可以和政府合作,提供更多信息,又不让普通用户知道,那么政府和企业两方就皆大欢喜了。谷歌所担心的,是这种合作关系被普通用户知道,这样会导致它的商业利益受损。在我看来,大企业和政府没有根本性的矛盾,因为它向政府开了方便之门,可以获得丰厚的利益回报,如果不是金钱的话,至少也有政策或法律上的支持。

这样说来,时至今日,互联网经历了一个从自由市场到垄断分化的过程,那么,您怎么看待那些通过自己的行动盗取各类数据,并免费分享出去的“数字罗宾汉”呢?

郑戈:作为一个学者,我当然是希望更多的学术资源能够公开、共享,所以,我对他们的评价肯定是正面的。那么更进一步地,我们可以从法律层面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今天这个法网密集的社会,数字罗宾汉应该如何生存下去呢?实际上,他们现在的生存策略就是利用管辖权的空档,比如说有很多这样的公司,服务器都设在俄罗斯,像我经常用的一个下载免费电子书的网站,服务器是在俄罗斯。因为俄罗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还不是那么强,美国人到俄罗斯去打官司的话,俄罗斯是不会认的。这种管辖权的空档现在是最主要的筹码。因为知识产权保护在今天这个大数据时代,越来越成为保护既得利益者的一个利器了。

2013年自杀身亡的亚伦·斯沃茨(Aaron Swartz),他曾经从学术论文数据库JSTOR中下载了近五百万份收费文章,是最著名的数字罗宾汉

您觉得这种生存模式可以持续下去吗?

郑戈:我觉得还是会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因为可以判断的是,每个国家的利益是不一样的,从全世界的范畴来看,还是发展中国家多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依然主张不要过强地去保护知识产权,以便为自己的发展争取空间。就拿俄罗斯来说,它完全与西方接轨的可能性是很小的,事实上,它正在变得越来越民族主义。而且,黑客们即使失去了这个政治庇护之地,也还有别的去处——他们可以利用世界发展不平衡这个特点。真正要使数字罗宾汉完全没有立足之地,恐怕还要等到几十年之后。

感觉他们像是互联网世界里面的游击队员。那么,西方学者怎么看待这种行为呢?

郑戈:其实类似的思想,在西方学术界一直是主流,特别是美国。美国研究网络法的学者,尤其是耶鲁、哈佛、哥大这样的顶尖大学里的知识产权和网络法学者,基本上都主张网络资源是共享的。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美国很多研究知识产权的教授是彻底否认知识产权的。这也是因为大学在美国相对来说比较独立和自主,不必屈从于商业利益,属于自由派(liberal)的大本营。美国社会是多元化的,学术的主流和商业的主流乃至法律的主流是不一样的,就学术界而言,越是精英的大学,法学教授就越是主张信息共产主义,特别是在网络领域,他们认为所有的资源就应该是免费的。

执教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伊本·莫格勒(Eben Moglen)教授,他曾经发表《网络共产主义宣言》,呼吁废除知识产权,实现知识的自由流通

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支付宝现在已经可以通过日常消费行为来构建个人信用体系了,对此您怎么看?

郑戈:这个方面其实不光是商业机构在做,国家也在做,比如说违法记录,你的交通违规,或者法院判你败诉,你没有主动去履行判决,这些都会进入社会信用体系,甚至会导致你高铁票、飞机票都买不了。上海也正在尝试通过地方性立法来规范社会信用体系。以后整个体系会逐渐地整合,商家会利用政府的这套信用体系,政府也会去利用商家的体系,整个社会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法网。

支付宝生活圈白领日记,白领女性才能玩,其他用户芝麻信用分≥750才能评论

这种体系有它的好处,强化个人信用,每个人都会越来越遵纪守法,但是它也会固化社会阶层,使社会流动性越来越小。比如说,你如果信用持续地不好,很可能是因为比较穷困,但是一旦你被这个体系标定为不守信用,就很难翻身了。它甚至会影响到婚恋,所有的人都想找门当户对的伴侣,他们会去利用这套体系,来寻找合适的对象。阿里就曾经推出过一个叫城市白领的交流功能,女性可以免费上传个人信息,男性必须信用达到一定的等级才能去看这些信息。虽然这个平台只开了几天就关了,但不能说这不会成为日后婚恋、交友网站的一个共同趋势。这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以后只有所谓的上流社会的人相互交往,草根自己跟自己玩儿,社会固化会越来越严重。

面对这种情况的话,强调公共知情权还会有意义吗?或者说,政府的信息透明化还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发挥作用?

郑戈:政府的信息透明化,跟我说到的大数据这个话题还不太一样,因为公众要求政府披露的,往往都是一些特定的信息,还是小数据,比如说地方财政预算之类非常确定的信息。但是如果公众要求披露,政府如何利用公民的个人信息,这个时候就会比较麻烦了,因为政府会说,自己所掌握的全部信息都是从公开的网络上搜集来的。但是所谓的大数据,核心要点就在于背后的数据整合和数据分析,因为零散的、没有结构化的信息是无法利用的,也没法具体地针对到个人。

其实,在这样的时代,大部分人还是安全的,因为没有人会在乎你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人们担心的是被定点监控,这样的话,你所有的信息一下子就会被整合起来。如果大家都知道这种情况,知道其实自己是个透明人了以后,所有的人都会变得越来越乖,真正有反叛精神的人会越来越少。但社会进步其实还是需要有反潮流的“异议者”的。

责任编辑:郑诗亮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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