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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于 2022年8月31日 被检测为删除。
法律 | “彩虹旗事件”当事人致北京市教委的申诉申请书
7月,“彩虹旗事件”的两位当事同学,受到了清华大学的处分。两位同学不服学校的处分决定,于是在7月底向清华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起了申诉。
8月,两位当事人李同学与黄同学相继收到了清华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作出的复查结论书,复查结论书均维持了原来的处分决定。
▲对黄同学的《复查结论书》
近日,两位当事同学继续向北京市教委提起了申诉,以下为我们协助当事同学起草的致北京市教委的申诉申请书全文(已做隐名处理)。
也欢迎您将您的意见或建议反馈给我,它们或许会对之后可能进一步发生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产生帮助(比如本申诉书就采纳了一些朋友的意见,在原来申诉书的基础之上对整体的编排结构做了新的调整)。谢谢。
同学加油。
——五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