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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退役网军受雇佣监控全球,“制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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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立法要求:退役网军30个月内不得为他国提供雇佣服务!
美国颁布一项新法,禁止国家间谍人员在离职后立即为外国政府工作。
赞同意见:
美官员不应为个人利益违背公众信任
Castro表示,“我们不希望自己训练出的情报官员为了钱而任由外国政府驱使。这项立法将打击情报雇佣兵群体,保护我们的国家利益。”虽然美国法律一直禁止情报官员透露具体的国家安全机密,但在中情局或国安局情报官员退休后向外国政府提供服务方面,此前一直没有任何限制规定。除了为期30个月的禁令之外,新法还要求前情报官员在离职后的五年之内,向美国情报界及国会上报他们为外国政府工作的情况。这项法律主要面向中情局、国安局及其他十余个美国情报机构。美国国安局前高级官员Rhea Siers表示,新法解决了现行法律中存在的一大关键漏洞,即将美国官员出于个人利益而严重违背道德的作法视为合法行为。她解释道,“即使是在离开政府部门之外,情报官员也有责任继续维护这份公众信任。就个人而言,我对「乌鸦计划」的披露感到震惊,特别是其中还涉及对美国公民的监视。”此项法律中“为外国政府工作”的范围相当宽泛,也包括为由外国政府控制或大量投资的国有企业工作。
反对意见:
范围过大或影响国家安全
国安局前法律总顾问Glenn Gerstell对此抱有不同意见,虽然他总体上支持这些限制,但认为其中的定义过于宽泛,最终可能阻止安全专家在私营部门担任重要角色。Gerstell指出,“我担心的是,这项法律可能在不经意间,阻止了前情报官员到有利于美国国家安全的企业工作。”过去十年以来,世界各国政府都设立了投资基金以购买私营公司的股份。如果这份即将在未来半年内正式生效的法律坚持选择较为宽泛的解释,那么这些私营企业都可能被划入管控范围。专家们认为,如果前间谍人员可以证明某些涉外工作对美国国家安全意义重大,那么法律应该提供豁免空间。美国政府有时候也会鼓励美国情报承包商与盟国合作,认为这类合作有利于美国自己的间谍活动。Gerstell表示,他希望新法的出台不会阻碍到以上几种合法情报合作的开展。“美国需要依靠盟友,为这些外国政府工作不会有什么坏处,甚至反而有利于我们的国家安全。”
参考来源: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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