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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平:新来的“检察官”
往事回眸(1)
新来的“检察官”
何平
当时还是计划经济时代,供给票证制是一大特色。办公室负有兼管全院后勤服务保障之任务。临近春节,釆购年货成为办公室的重要工作。我积极参与院里年货釆购、搬运和"瓜分"等事务性工作,年货有些是年终福利性质的。我新来乍到,也比较知趣和识相,索性开诚布公表态:"不参与院里年货分配",落得个高姿态(其实,我也知道没有咱的"藕"和份儿)。约摸个把星期后,刘检察长和时协理员找我谈话,布置我一项光荣任务,要我起草春节后向县人代会提交的检察院年度工作报告。说句心里话,初来乍到,情况不熟,要立即上手难度不小。我谈了一些想法,表示如果想考验我则难以接受;如确实要帮忙则可以试试看。二位领导讲了一通情况,希望我不要有其他想法,就算帮帮忙,救个急,并表示所需各种资料由院办全力提供。就这样,我临时接受了入院后第一次实实在在的"大考"。
我首先调阅了近两年来向县人代会所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收集了八五年度全院各方面的资料、总结等素材,进行了起草报告的前期"批货"工作。我认真学习借鉴和分析研究了"官方报告"的文本格式与组织架构,做到了然于胸。在此基础上,我开始了"厨师配菜"工作,反复推敲报告的大纲小目,并将典型事例、数据等素材摘抄成卡片,编上号码,分配到位。这是我多年养成的写作习惯,准备越充分,纲目越严谨,"配料"越精细,下笔便能一气呵成,而且能保证文章不会出现结构性问题。经过前期精心准备,我加班加点一鼓作气,三天便向院领导提交了报告初稿(为誊写工整的稿件)。经有关同志稍事修改和刘检察长审定后,便报送县人大办公室核稿(记得为副主任黄裕龙受理审稿),除少量修改和提出个别补充意见外,报告一次过审。我高效率的写作,有质量地出手,令全院上下刮目相看,由此打响了入院后工作的"第一炮"。
一九八六年三月份,我参加了在南通唐闸举办的全省检察系统军转干部培训班。如皋共有三人参训,我和韩友生(南京军区后勤分部副营职转业干部,如皋常青人,分在院经济检察科)、薛明亮(教师改行入院,顶替杜松华名额参训)。我们系统地学习了宪法、刑诉法、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每门课都要组织考试、考查,所以大家学得都比较认真。和我们同宿舍的有如东县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潘有富和科长老蒋。前后三个月时间,确实受到一次深刻的普法学习教育。"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分别取得了优异成绩,圆满地完成了法律专业学习培训任务。
回院在办公室,我主要从事文秘工作,有时参加检察委员会通案记录,经过一些疑难复杂案件的会审研究和法律适用,也使我的业务水平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那时,院里刚刚招聘了一批年轻人,刘检非常重视通讯报道和宣传工作,以办公室为核心,控申科季淼、刑检科赵建高、法纪科王富强、经检科段国胜、肖勤等青年才俊为主力的如皋检察院宣传报道组非常活跃,隔三叉五就有文章见诸报端,以《南通日报》、《江苏法制报》等新闻媒体为主阵地,我亦在其中显露身手,全院成绩斐然。办公室及时统计上榜公布,院领导非常高兴。那时打牌、下棋等娱乐的人非常少,年轻人都很用功,有的在攻读自学考试,有的在上党校,更多的人在自学业务。各科室加班加点工作学习是家带便饭,人们的思想单纯朴实,社会风气也比较好。
当时,检察院只有四十多人,但一帮中层干部能力都很强,绝大多数是部队转业干部过来的。如刑检科长孙国余为团副参谋长、经检科副科长孙开富部队营教导员(后任科长)、控申科长唐可志、法纪科长葛坤明等也是转业干部。其时,检察院干警都有制服着装,春夏秋冬四季俱全,还是蛮威武神气的。全院上下团结,士气旺盛,各项工作均有特色,社会美誉度好。
我在检察院真正露脸的有两件事,且都与写文章有关。一件是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申请材料(总结),刘检察长和时老找我,讲明了该材料的重要性,嘱咐我一定认真筹划,精心撰写,准确反映,以达到检阅成果,提高全院美誉度之目的。刘检还要求时协理员通知全院配合,及时提供各类素材。此次任务与年初"大考"不同,毕竟入院大半年了,各方面的情况耳熟能详,加之前两年的"闪光点"都有材料参考,我表示努力完成任务。
我想,作为检察院的事迹材料,应该要"有血有肉有筋骨",通俗一点讲就是要体现"五个有",即:有认识,有做法,有成果,有经验体会与不足,有打算(目标)。思路甫定,我则认真选料,精心备“菜〞,反复推敲,谋篇布局。同时,还召开座谈会收集各类典型事例。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我通宵达旦一举拿出了材料。刘检察长审阅后,写了重要批语:
"这是一篇好文章,主题突出,内容翔实,全面而又精准地反映和检阅我院近年来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值得大家一读,建议印发全院各科室学习参照,以期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再上新台阶……"
为此,我受到刘检等院领导和同仁们的赞誉。同年,如皋市人民检察院亦被评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受到表彰。
第二件事是参加县委宣传部组织开展的"蜻蜓杯"正面教育征文比赛活动,我撰写的论文题目是:《论无产阶级专政须叟不可离开》,荣获征文比赛一等奖,同时获奖的有朱霁云(后调县委研究室,先后任主任、县人事局长)、黄玉良(县矿山机械厂干部,后调县委宣传部,市党史办主任退休)、郭炳洋(县染织厂干部,后任如皋记者站站长)等同志。县委宣传部组织获奖作者在县人民剧场,对全县机关干部作了大会演讲,我身着检察服,操一口如皋普通话演讲,获得了大家的好评,提升了在下的美誉度。此项工作由时任县委宣传部长陈照煌亲自操刀,我记得是在他部长室试讲的,我一次通过。
鉴于我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经检察院党组研究推荐并经组织考察,于一九八七年二月二十八日,经如皋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如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县人大副主任张鹏志找我谈话并颁发任命书。
那时,检察院办公室可谓兵强马壮,人才济济。我建议调韩友生来管后勤。不久,县委书记潘宝才的爱人申淑兰从县百货公司调院任政工。办公室工作有声有色,相当活跃。尤其是我们经常搞些小活动,会计丛桂兰是活跃分子,又唱又跳,大家齐声唱和喝彩,十分热潮。
大约是在该年三四月份,刘桂江检察长荣升南通市院副检察长,全院干警在如师附小操场合影留念,当时已有五十多人。这是如皋检察院最好的历史时期。稍后,如皋检察长由时任县政法委副书记范广有接任。(其是磨头机场政委转业,老家新民人,曾在空政干部部工作多年)。其后不久,刘检推荐调我去南通市院办公室工作,市院政工科吴科长曾来院考察并找我谈话征求意见,从家庭实际情况考虑,我婉言谢绝则罢事。
一九八七年十月,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郭珍余率有关同志来院会商,借调我到组织部帮助工作。当时,范检察长在大连参加新任检察长学习培训,在家主持工作的是许松乔副检察长。院领导真心留我用我(其时,院党组已研究决定拟提拔我任办公室副主任,已报县委组织部审批)。范检得知消息后还专程打长途电话挽留,劝我不要去。说实在的,来院才一年多,情况、人员刚熟悉,工作环境也蛮好的,人际关系融洽,我也并不想走。但是,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党员干部,常说的口头禅:“革命战士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对此,我能说什么呢?服从组织安排吧!
作者《足迹》节录
作者简介
何平,男,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军旅16载,曾任连长、副营长,师、军司令部军务、作训参谋。转业回如先后任检察官、组织人事干部、保险公司党组书记、经理等职。其热爱学习,勤于笔耕。退休后客居南京,就读金陵老年大学,喜好翰墨,常有文稿、诗词散见于报刊等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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