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音丨女神节特辑 女性法律权益全梳理指南,实用等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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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八日,一年一度的三八妇女节如期而至!为纪念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2周年,浦锦街道妇联携手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顾寒冰律师,特别梳理了一份全年龄段女性法律权益保护指南,希望每一个女性得到相应的尊重和保护,在人生的各个年龄段都能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内容详实欢迎点赞收藏!
一、出生前
禁止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中终止妊娠
法律条文: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二、0岁
禁止遗弃女婴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三、6岁
受教育权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十五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 |
四、14岁
性自主权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五、18岁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平等就业权(16岁)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用工类型、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网络招聘信息,应当合法、真实,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禁止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
女职工劳动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女职工生育保护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
六、20岁
结婚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恋爱礼物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婚后参与社会活动自由
法律条文 |
禁止家庭暴力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全文(略) |
生育决定权
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
非婚生子女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夫妻财产及债务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丧偶儿媳对公婆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夫妻间抚养义务
法律条文: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况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离婚补偿
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家庭付出更多照顾义务,在离婚时可以请求补偿。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离婚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此时此刻,请对身边的女性所一句“节日快乐”吧~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作者系顾寒冰律师。
图文转载自:律法鸣理,作者:顾寒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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