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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白宫种南瓜的奥巴马,今年56岁

2017-01-11 海上八重樱 尚流她生活


我曾是洗剪吹一条龙服务的非洲羊毛卷

 

我是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一个一闪亮登场就因一头刚刚经过洗剪吹一条龙服务的羊毛卷而惊爆众人眼球的60后。



因为我的黑皮肤,大众给我信手贴上了“逆袭”标签。


实际上出生于美国夏威夷的我从一降世就和所有大人物一样,自带BGM背景音。虽不及刘邦大腿上的七十二颗星(鬼知道这么多星是怎么刻上去的),但我的血统绝对尊贵,因为已有一些砖家通过研究我父母的多次婚姻推算出了我与包括杜鲁门等美国三位前总统的血源关系。这也让我的横空出世身体力行证明了中国的一句古话:穷在闹市无人问,贵为总统有远亲。

 


我祖籍肯尼亚,老爸是个黑人穆斯林,风流爷们,一生结婚三次。我妈是白人女教师,我爸的第二任妻子,我两岁时父母离异。因为我爸出生在非洲肯尼亚的一个穷山村,很多人一直自动忽略他还算辉煌的公务员历史。


传说此人的奋斗史非常励志,为了一个美国梦,我爸老奥,索性把家乡的妻子孩子丢给老母照顾,一个人去了夏威夷,后又到达美国。

 


读书期间,老奥拿出学霸劲头:爱情、学习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除了克服功课上的各种难关,还结识了邓纳姆——我美貌智慧的老妈,顺便生下了我这个未来的美国总统。这种如玄幻修仙小说般的经历,确实能给奋斗在各国“北上广”的青年大打鸡血针。


作为我父亲的原配,黑人妇女柯齐亚为老奥家生了一子一女。据传,老奥和第一任妻子属于“无证驾驶”,就在村子里摆了几桌酒,告诉左邻右舍自己结婚了,不要再给自己介绍对象了。估计离婚证明同样没有。至于和我老妈有没证明,我也说不清,所以我以前写回忆录时对这些细节也就语焉不详。



和老奥轨迹相似的是,我年轻时也做了很多蠢事:逃学、吸毒......泡妞不算吧?但这些以往的黑历史并没阻碍我的上升之路,我反而作为“迷途叛逆少年”成为美国榜样。起码有八年时间,美国父母们都爱对自家的学渣说:瞧,当年的问题少年都当总统了,你怎么还是不及格?



上帝曾将我踩到地底。


在美国,我只是穷孩子中的一个,黑皮肤也好像屏蔽着我的前途。


迷茫阶段对我影响最深的人除母亲和外祖父母,还有美国著名黑人诗人、记者和左翼活动家法兰克•美歇尔•戴维斯。1960年代,截维斯就成为我家里的常客,后来我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洛杉矶西方学院求学期间,在该校的杂志《宴会》上发表了诗歌《老爹》,然后就开始了拼爹屠榜的经历。


这篇《老爹》靠着体现我老爹年青时的精神,那种身处于命运底层却不甘处于脚下的心态,隔着电脑都能听到他的呐喊,后被《纽约客》转载。就算我不当政客,也绝对会是一个好作家。



以此为起点,我一直在证明“我是谁”。1988年我考入哈佛法学院,主修法律。1990年2月,由于被选为《哈佛法律评论》的首位非洲裔主席,首获全国性的认可。1991年我在哈佛获得了“极优等”法律博士学位。


1992年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之一,我收获了人生伴侣——米歇尔•鲁滨逊。可以说,两个米歇尔改变了我人生,一位是黑人诗人,我前行的灯塔,一位是我太太,给我生了两个宝贝女儿的黑皮肤美女。每次我带着这三个女人一起抢头条,那种其乐融融的气氛都会感染全球很多家庭。

 




总统八年玩魔术般玩白了我的头发

 

我在任八年,做过很多承诺,虽然大部分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兑现,但仍有超过一半的美国人爱我。在我发表告别演说的时候,很多观众一再高喊,叫我“再干四年”,我倒是想,但磨刀霍霍的特朗普不答应。



对比我上任前的照片,这八年为美国人民操的心,都碎成了玻璃渣子。八年前,大家都说:小马同志,好好干。八年后,看着我这个满头白发、眼神浑浊的老干部,他们只剩下阵阵心酸:老马同志,革命是不会忘记你的,一路走好。



这八年来,我一方面拿起大棒,先是灭塔利班,再整治叙利亚,然后再细修伊拉克的历史遗留问题;一方面又手捧胡萝卜,努力修复邻里关系。在我的努力下,全球一半海水一半火焰,战乱的国家很多人骂我多管闲事,和平的国家赞美我安定了四方。这样高度对立的评论,很容易叫人高度精分的好吧。就这样年复一年地,我变成了叫我的粉丝们心疼的“老马”。



因为家里的几个女人,我怜惜天下女人。大家赞我很MAN,有人格魅力。网上盛传着我为女人打伞的照片,我的衣服都被淋湿了大半。相信我,这不是做秀,而我最高兴的是我的醋坛子太太从不为我的绅士举止吃醋。



我的亲民收获了无数好评,可也有人指责我对女政客毫不手软,可等你们欣赏了希拉里和特朗普的撕逼大战,就知道这位红娘子有多难缠了。


八年前我上任前就领教过她的铁腕。和她血战的那晚,我仿佛经历了一场车轮大战。


希拉里无疑是天生的演说家。我们互相攻击,从政见到家庭。以往所有经历都被摆上台面。面对希拉里,我只有开启九头鸟模式,脑洞全开。当最后取胜时,我真诚赞美这个女强人,她是我一生中最强大的对手。



没错,如果说美国总统都是天生的演讲家,那我就是演讲家中的演讲家。


这也许和我诗歌达人的经历有关,我的语句之间有天然的美学结构。唇枪舌战之间辅以浑厚共鸣音,加之我健硕的身材、眉宇间特有的笃定,都很容易让公众信服。甚至有人说,我身上的刚硬,让他们想起总把鞋匠老爹挂嘴边的前美国总统林肯,他老人家的名言是:“我的父亲是个鞋匠,我以他为荣”。


我深信,一个以自己血脉为荣的人,无论走到哪里,腰板都会挺得笔直。即使一身褴褛,也是荣光焕发。

 

 



我是吃货,我爱吃街头汉堡,也爱在白宫种南瓜

 

要告别白宫的日子,我心里是难过的。毕竟白宫的美食都很好吃。

 

我的最后一次国宴,是招待当时还未辞职的意大利总理伦齐。美国ABC电视台吐槽说:“奥巴马只举办过13次国宴,比其他总统少多了,克林顿就举办了28场。”


在“最后的晚宴”上,白宫特意准备了美味的意式菜肴,包括意大利甘薯肉饺配黄油、南瓜沙拉配羊乳干酪、西蓝花牛肉卷配有机甘蓝,再加上意式水果塔、提子巧克力杯、蔓越莓南瓜派等饭后甜点。



我爱吃南瓜,所以国宴中南瓜是重要食材。去年习近平主席访美时,白宫国宴的主题就是“秋日丰收”,除了绍兴黄酒,我还请习主席品尝了蒜香牛奶和南瓜月饼。


告诉你们个秘密,白宫的很多新鲜果蔬都是我们一家亲手种的。我的律师太太邀请小学生到白宫菜园玩开心农场游戏呢。我们一家的好身材,跟我爱打篮球、爱当农民脱不了干系。



以后我不好常来白宫了,我也看不惯特朗普这个喜欢搞种族歧视的老土豪。作为一个汉堡达人,你们会更多地在街头汉堡店里看见我。


做为一个行走的汉堡代言人,能和我口味一致的总统真不多。白宫生涯里,我几乎吃遍了华盛顿各款汉堡店。作为资深评论家,我觉得奶酪汉堡才是最好吃的。



2010年,我请来访的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吃饭,并且特意挑了一家“大馆子”——仅能容纳20人的快餐汉堡店大搓一顿,还热情地为小梅点了夹奶酪、辣椒、洋葱和蘑菇的汉堡。


那个中午,我们两个全球最有权势的男人,一人抱着一个汉堡狂啃,结帐时总共花了24美元!后来有前辈提醒我:小马同志,人家俄罗斯人喜欢吃肉,下次记得招待人家牛排。


但我每次请重要客人,仍会首推这家店。原因有两个:可以在等餐期间蹭他家的自烤带皮花生吃,二是他家的薯条非细长状,且是滚刀状的刀切大宽条,吃着爽爆了。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米歇尔虽贵为第一夫人,也超爱吃汉堡。而且最喜欢的店是five guys。她总是趁人不注意溜到这家店,像地下党接头似的,要两个汉堡回来。再深情款款地打开她的铂金包,拿出那两个汉堡,热泪盈眶地对我说:老公,我请你吃汉堡。


我立刻深情地扑向那俩汉堡包一通饿虎扑食。老米,还是你懂我。


今天演讲时我望向你时忍不住就泪目了,亲爱的,我们再也不用偷偷摸摸啃那些垃圾食品啦。



说这么多题外话,其实我想哭。


总之,我不再是总统了,明天你们是否依然爱我?


我不是段子手特朗普,我不爱发推特,你们等着买我的新书、听我的演讲、吃我种的南瓜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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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海上八重樱,中国第一原创写手集结号“尚流她生活”签约作者,娱乐界的蒙面客,写遍娱乐圈的蒙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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