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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下的债是一定要还的

向青春微调 青春点滴感悟 2020-09-01


唯物的天空下,说报应有点刺耳,但因果总是不虚。多行不义者虽不能一时自毙,但总有清算之日,有时甚至还会殃及子孙。


“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这是洪秀全的初心,说的多好!可走着走着就忘了,做着做着就扭曲了。尤其定都南京后更是发烧和发骚得找不着北。大兴土木、大量封王、大肆搜括、大肆选美、大肆虐杀……太平天国在各种“大”的追求中使得军心民心分崩离析,最终走火入魔,风流终被雨打风吹去。


历代帝王都讲天命,造反者也讲天理,少有人敢逆天行事。但如果一味靠自己想像和理解的那个“天”,自己把自己当着“上帝之子”,却又不按天道法则行事,只管自己随心所欲,视民如草芥,那就离灭亡不远了。历史上很多统治者都是这个德性。洪秀全,更是这样的人!


同样对决满清,洪秀全死后的命运比崇祯差远了。崇祯死后尚是全尸,还被满清优葬、加谥号,而洪秀全则“先被戮尸、后被剁碎、再举烈火焚之,又把肉泥放入大炮连珠式轰上天……”,成了名副其实的“天之骄子”。所谓挫骨扬灰,莫过于此,嗟乎,叹乎⋯⋯


历史上,有两个大人物名号都有“福”字,一个是明朝的福王朱常洵,一个是幼天王洪天贵福——洪秀全的儿子


福王就藩洛阳时,大肆搜刮百姓,再大的旱灾蝗灾也不开仓救济,即使人相食也没有一丝畏惧怜悯之情。这拿“何不食肉糜”的晋惠帝差远了。晋惠帝虽然傻傻分不清,尚还有恻隐之心。而福王呢?只剩自己享福,哪管脚下洪水滔天。


穷奢极欲中,福王养得肥头大耳,体重直达二百公斤。


后李自成攻破洛阳,看福王白白胖胖的,就把他洗涮干净,和鹿肉一起,加上葱姜蒜盐等佐料,放在大锅里烹煮,赐给士兵们食之,名为“福鹿汤”,又叫“福禄宴”。


幼天王出生时,据说天降红光、万鸟来朝。洪秀全视为天赐贵子,给其取名为洪天贵,又觉得光有高贵没“福”不行,就改其名为洪贵福,后又为了顺天应命,认为其是上天之子,于是最终定名为洪天贵福。洪天贵福九岁时就娶了四个老婆,十四岁称“帝”,一时享尽人间福禄。


天国后期,内讧,内乱,内战......终被满清剿杀。洪天贵福在十五岁时被曾国藩活捉,想学刘禅而不得,被凌迟处死,凌迟时,一共被剐一千五百多刀,在一千刀时才断气,尸体抛荒后又被野狗分食,可谓受尽了人世间最大的活罪⋯⋯洪天贵福成了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被凌迟的帝王。不知洪秀全在天之灵,见此情景会作何感想,是愤怒、痛苦、悔恨,还是“始作俑者、其无后乎”的因果感叹


福王的被烹是自作孽、是多行不义。而洪天贵福却是无辜的,那样小就遭惨死,只因生在帝王家,只因他是洪秀全的儿子。


势不可用尽,福不可享尽。一个“福”,人人可求,可名字有福有什么用?与民同乐才是福,作威作福只能是债。欠下的债总是要还的,这世不还来世还,自己不还子孙还。


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佛家说:“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无论是基督还是佛家,希望并给予这个世界的,是光和善,这都是人人喜欢的东西。只有内心充满光明和善的人,才是上帝的宠儿,才是世人的领路人。可惜很多人弄反了,尤其是那些“一朝权在手”的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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