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明确香港没有“三权分立”,是正确的表态
据官方网站环球网报道:有关香港的政治体制,社会上一直有一些误解。特首林郑月娥9月1日明确表示,香港没有“三权分立”。
全世界人都知道,香港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是中国的一个城市,但它又与中国内地城市不完全相同,因为这里实行“一国两制”、高度自治。
但“高度自治不等于全面自治”(环球网),所以说林郑月娥明确香港没有“三权分立”,是正确的,是符合最大多数爱国的中国人的心愿的,这也在事实上有力的打消了一小撮人不切实际的幻想。
林郑月娥选在9月1日宣布,很及时,很有必要。因为这天比较特别,正是所有中国学生开学的日子。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现在让所有学生都知道香港没有“三权分立”这事,的确能收到非常好的效果,且振聋发聩,事半功倍。
“三权分立”,我们中学学过,也老是听说。我们学的时候是以批判的心态在学,老师教的时候是以批判的心态在教。我们看到听到的都是这种制度的差劲之处。美国把这种制度吹上天,是错误的,因为世界上根本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
那“三权分立”,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
其中的“三权”,是指三个权力机关——立法、行政、司法;
其中的“分立”,是指相互制衡,相互独立。
“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东西,在中国没有生成这个东西的土壤。或者换句话说,中国不适合实行“三权分立”,至少目前不适合。
三权分立制度,即使在西方各国,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比较有代表性的有美国的总统制、英国的内阁制、法国的双首长制三种模式。
最出名的,当然还是美国的架构。这里的“出名”,不是说美国的制度有多好,而是美国一直以自己的那套东西为傲,还时不时的想灌输给中国,希望中国也搞它们那一套。一来二去,中国人耳朵听出老茧,听烦了,所以它也就出名了。
在美国,行政权指政府,立法权指国会的上下议院制度,司法权指法院,三者互相制衡。
中国的制度是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有着极大优势。中国就是不说,它的好处也摆在那里。这一点,每一个中国人都有感受。
现在林郑月娥宣布香港没有“三权分立”,与刚刚不久在香港实行的“国安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是一脉相承又层层递进的。
之所以能明确宣布没有“三权分立”和实行“国安法”,是因为香港回归后,经过二十多年的爱国主义教育,香港人民的素质和觉悟都得到了很大提高,香港同胞也有资格跟内地同胞一样享受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素质提高后,香港人民想过上幸福的社会主义生活,所以我们也应该积极回应香港人民的诉求,尽快让香港人民过上跟内地人民一样的幸福生活。基于这一点,林郑月娥的明确宣布和国安法的推行实施也就迫在眉睫。现在两只靴子落地,所有希望香港好的中国人包括香港人,终于松了一口气:这下好了!
香港人民素质的提高,国安法的推行,“三权分立”明确没有......这都要归功于“一国两制”,证明了“一国两制”的成功。
一段时期,香港有人闹事,信奉所谓的“自由、民主、法治”,想把香港变成跟西方国家一样,他们的阴谋注定不会得逞。
香港到底要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还是要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不爱国的中国人没有发言权,不友好的外国人更没有发言权,所有爱国的中国人及香港人才有发言权。“一国两制,高度自治”里面的“自治”,就包含充分尊重香港人民的意愿。香港人民也一定会作出历史性的正确选择。
这个意愿,这个选择,就是以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为代表正在做的事,虽不那么顺利,但终究已经做成。
相信香港的未来,会越来越发出不一样的夺目光彩。
祈祷香港!祝福香港!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