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科既然投案自首,为何还被双开?
去年,也就是2020年10月24日,中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9月22日,中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这里有个重点:作为江苏省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长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江苏是个经济大省,文明程度一直走在各兄弟省市前列。现在一个管政法的一省最高官员,居然长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这是多么令人恐惧的事。
看王立科的履历,山东人,起步于辽宁,发迹于江苏,不知他的严重违法违纪是从辽宁开始,还是从江苏开始?
有这么一个“大蛀虫”,在辽宁江苏两地做官,真是这两省老百姓的大不幸,谁要是指望他主持正义,那应该是碰巧与他没有利益关系,或者是祖上积德正好碰到他发善心。
看到王立科这个名字,不由想到另一个人,王立军。
他们的名字只有最后一个字不同,一个“科”,一个“军”,刚看到时,我以为他们是亲兄弟。
但看其简历,王立军是内蒙古人,王立科是山东人。也许名字相近只是巧合,不必过于联想。但他们也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止步于副部级,都在这个级别上犯事——当时王立军是重庆市副市长,而王立科则是江苏省委常委。
他们不是血缘上的亲兄弟,但都在副部级这个职务上犯事却胜似亲兄弟。
主动投案,一个“主动”,说明王立科认识到自己问题的严重性,逃不过天网恢恢,或者发觉自己已有把柄被国家掌握,不如主动坦白交代,寻求宽大处理。
但没想到的是,投案自首仍被双开。看得出,这名政法高官的问题实在是太严重了,严重到我们普通人不敢想象的地步。
但投案自首仍被双开,里面就没有宽大处理的成分吗?
应该不是。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中国法律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一贯人性化的处理,只要投案自首,就会酌情从宽。
王立科既然投案自首,但却仍被“双开”,我们绝不能下“没有从宽”的结论,因为虽然双开,但并不是一棍子打死,应该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得到宽大处理。比如接下来会少判一些年限,或者少罚一些款,比如不追究家人连带责任什么的......当然具体怎么个宽大法,还有待国家作出最终判决才知道。
看到王立科投案自首仍被“双开”,这里有一些疑问:
比如,
这人劣迹斑斑,是咋提升的?要好好查一查,给党和人民一个交代。
中纪委说他“从未对党忠诚老实”,那他是怎么混进队伍的?
中纪委说他“严重违纪违法”。很多党员干部被查处时,都是这个定性,说明他们犯的事到了极其严重的地步。怎样才能防微杜渐,把他们的严重程度消灭于萌芽状态?值得思考。
一个主管一省政法的最高级别长官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到投案自首,再到今天被“双开”,江苏依然是经济大省,文明程度依然走在各兄弟省市前列,不知这是江苏人的幸还是不幸?对于各兄弟省市的人来说,不知是幸还是不幸?这是一个问题。
权力越大,危害越大。如何监督权力,或把权力装进笼子?这是个大问题。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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