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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鹏山·正义的边界

2018-02-22 鲍鹏山 苍山夜语

作者:鲍鹏山

本文节选自《孔子如来》



孔子不提倡“以德报怨”,因为这样就等于取消了道德。


但他也反对“以怨报怨”,因为这样我们就会堕落得与对方一样——对方对我们的无德行为,不仅导致我们被无德伤害,还导致我们自己无德。所以,孔子的观点是“以直报怨”——以公正来对待无良之人。


可见,孔子既反对我们对坏人无原则的烂好,也反对我们对坏人的无约束的报复。


孔子有一句非常重要的话:


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论语·泰伯》)


对不仁的人,恨得太过分,是祸乱。


我们可以理解为:天下的很多祸乱,是由绝对道德主义者惹出来的。因为,我们把道德绝对化,就会用绝对化的手段去惩戒那些不道德的人,而绝对化的手段本身即是不道德。


用不道德的手段去推行道德,就如同抱薪救火;用不道德的手段去惩罚不道德,又如同以暴易暴。


举一个例子。53岁的山东省威海市退休女教师李建华遭遇入室抢劫,她在身中数刀的情况下与抢劫者斗智斗勇,最终,那个19岁的抢劫者精神崩溃、瘫倒在地,而李建华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让他得到及时救治。


这是很感人的事件。李建华老师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刻,体现了人性的高贵和美好。但是,在媒体报道这件事后,却出现了争论,有不少人认为,对这样的歹徒,根本不需要同情和帮助。


一个网友在网上的留言是:“假如我碰到这样的歹徒,我要扒了他的皮,抽了他的筋,吃了他的肉,砸了他的骨,吸了他的髓!”


这种极其残暴的心态,我看得毛骨悚然,从来不在网上留言的我,忍不住留了一句话:“你更是歹徒啊。”


是的,对不仁之人的极端仇恨和不择手段的报复,会让我们堕落,堕落得比我们报复的人更加不仁。


所以,孔子反对用极端的手段对待不仁的人。


孔子做了鲁国大司寇,摄行相事,坚决推行“堕三都”,他的学生子路被鲁国执政季桓子任命为家臣,负责具体执行。可以说,“堕三都”的成败,关乎孔子在鲁国的政治生命。但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孔子的另一个学生,公伯寮,竟然对季氏说子路的坏话,导致子路丢了职务,对堕三都的失败以及孔子最终离鲁出走都负有相当大的责任。


这样一个学生,后人把他称之为“圣门蟊螣”,意思是“孔子门下的害虫”。


当时,鲁国的一个大夫叫子服景伯的,对孔子说:“你的这个学生实在太不像话了,如果你允许的话,我有力量杀了他,让他暴尸大街。”


孔子说:“我的道如果能够行得通,那是命,如果我的道行不通,那也是命。公孙寮能把我的命怎么样呢?”(《论语·宪问》)


孔子断然拒绝子服景伯以告的杀人建议。


公伯寮不好。但是,假如我们用杀掉他的方法来对待这样的人,我们就更不好了。因为用极端的手段,用杀人的手法来清除异己,还有比这更坏的行为和更坏的人吗?


为什么孔子不赞成人们用极端方式来履行道德?为什么孔子反对用极端的手段来实现正义、维护道德?


因为一切极端手段必隐含着对一种价值的破坏。而且,极端手段所蕴含的破坏性,往往指向更原始、更基本的价值。


正义,是有边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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