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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研读笔记(177)《资本论》第三卷第六篇第三十九至四十章

中社学人 2022-09-09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马列微讲堂 Author 陈月颖

文献来源:《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七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三十九章至第四十章,第731—772页。

研读笔记:陈月颖

第三十九章和第四十章分别介绍了级差地租的两种形式,即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级差地租Ⅰ是等量资本投在不同的等量土地上,由于土地的肥力和土地的位置不同而形成的。级差地租Ⅱ是等量资本连续投入同一土地上由于有不等的生产力而产生的。

三十九章 级差地租的第一形式

(级差地租Ⅰ)

第三十九章主要介绍级差地租Ⅰ,可以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级差地租Ⅰ形成的原因。马克思指出,级差地租Ⅰ是等量资本在等面积的各级土地上使用时所产生的不同结果。而这些结果受两个原因影响,一是土地肥力,二是土地的位置。土地的肥力包括土地的自然肥力和经济肥力,自然肥力是指受表层土壤的化学结构以及表层土壤所含植物养分的差别影响的土壤质量。土地的经济肥力是指对通过采用农业化学和农业机械等辅助工具,对自然肥力的利用度。土地肥力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发生变化。土地的位置主要是指土地到市场的距离。而且土地的位置决定着各级土地耕作的顺序。随着地方市场的建立,交通工具的发达,对形成级差地租的位置会发生拉平的作用。但是,由于农业和工业的分离,大的生产中心的形成,又会使土地位置的差别扩大。以上就是马克思所阐述的土地肥力和土地位置对级差地租Ⅰ的影响。

 第二部分,土地耕作顺序对级差地租Ⅰ的影响。李嘉图认为,土地耕作顺序只能由优等地向劣等地推进,但马克思并不这样认为。马克思指出土地的耕作顺序可以由优等地向劣等地推进,也可以由劣等地推向优等地,它们可以交替进行。马克思通过列举图例的方式来说明土地耕作顺序对级差地租Ⅰ所产生的影响。马克思以18世纪以来农产品时涨时跌,而不是一直上涨的事实,证明了土地耕作序列并不总是从优等地推向劣等地。

第三部分,对虚假的社会价值进行阐述。马克思认为,由于农产品的市场生产价格是由最劣等地的个别生产价格决定的,因此农产品食品生产市场生产价格的总和,从而市场价值的总和,总是大于农产品个别生产价格的总和,这个超过额就是虚假的社会价值。马克思指出,“这是由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通过竞争而实现的市场价值决定的,这种决定产生了一个虚假的社会价值,这种情况是由市场价值规律造成的。”也就是说,在市场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农产品的市场价格是由最劣等地的个别生产价格决定的,各级土地的农产品都按照最劣等地土地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决定社会生产价格来出售。而且资本家对优等土地进行垄断,从而获得超额利润。同时,我们需要看到,虚假的社会价值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决定的。因而,只要推翻了资本主义社会,虚假的社会价值就不会再存在,级差地租也不会再存在。

第四部分,主要指出影响地租总额,平均地租和地租率变动的因素。地租总额是全部不同等级的级差地租的总和,平均地租就是地租总额除以耕地总数,地租率就是地租总额除以投资总额。耕地面积的扩大,土壤肥力的变化,各级土地相对肥力发生变化和耕地面积扩大的构成不同都会对这三者的变动产生影响。

第五部分是马克思对级差地租Ⅰ的几点补充。①未耕地的价格,是由具有相同质量的和相同位置的已耕地的价格决定的。②耕作的顺序可以交错进行,能够从优等地推向劣等地,也可以从劣等地推向优等地。③认为殖民地和资本主义发展较迟的国家,农产品的出口价格比较便宜,是由于那里的土壤自然肥力较大的看法是错误的。这些农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生产价格,因而便宜。④耕地面积的扩大,是由资本不断积累和不段扩大生产的要求所决定的,并不都是以农产品价格的上涨为前提。

四十章 级差地租的第二形式

(级差地租Ⅱ)

这一章主要分析等量资本连续投在同一土地上有不等的生产力而产生的级差地租。并且对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的关系作了主要的阐述,可以从四个部分来理解。

第一,阐述级差地租Ⅱ和级差地租Ⅰ的共同点以及区别。等量资本投在不同土地上,由于生产率不同,由劣等地生产的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决定市场价格,从而投入优等地、中等地的资本就会获得一个超额利润,这个超额利润转化为级差地租就是级差地租Ⅰ。如果等量资本不是投在不同土地上,而是连续投在同一土地上,有不等的生产率,由生产率低的资本所生产的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决定市场价格,从而生产率高的资本就会产生一个超额利润,这个超额利润转化为级差地租就是级差地租Ⅱ。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具有的共同点和区别如下:

①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都是等量资本投在土地上有不同生产率的结果,但又有区别。级差地租Ⅰ是等量资本投在不同土地上有不同生产率的结果,而级差地租Ⅱ是等量资本连续投在同一土地上有不同生产率的结果。

②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都是形成地租实体的超额利润的一种形式,而这种超额利润形成的方式也是一样的。但是级差地租Ⅰ的超额利润很容易就转化为地租。级差地租Ⅱ的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会受地主和资本家围绕租期长短存在的尖锐矛盾的影响。

第二,级差地租Ⅱ和级差地租Ⅰ之间的关系。级差地租Ⅱ的基础和出发点是级差地租Ⅰ。从历史上看,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反映着资本主义农业发展的两个不同阶段。从级差地租Ⅱ的运动来看,它总是以肥力和位置不同的各级土地同时并列的耕种为前提。而且级差地租Ⅱ是级差地租Ⅱ的不同表现,二者实质上是一致的。

第三,对李嘉图地租理论的错误进行批判。李嘉图以土地报酬递减规律为依据来说明级差地租Ⅱ的形成。他的错误在于,在级差地租Ⅱ的形成上,会产生复杂的各种组合,土地收益的增减变化情况是很复杂的,土地报酬并不总是递减的。农产品的市场价格是由最坏土地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决定的,因此追加投资的生产力只有不降低到这个最坏土地生产率以下,农产品的价格就不会上涨。而且连续投资往往是投在最有希望收益的优良土地上,所以级差地租Ⅱ的形成与土地收益递减率是没有关系的。

第四,级差地租的两种区形式之间的本质区别,表现在平均地租和平均地租率的变动上。在级差地租Ⅰ的场合,生产价格和土地的级差程度不变时,每亩地平均地租或按资本计算的平均地租率可以随地租总额的增加而增加。但在相同条件下,级差地租Ⅱ按每亩计算的平均地租额增加,而按资本计算的地租率可以保持不变。这是因为级差地租Ⅰ投资的增加是和土地面积的增加相一致的,而级差地租Ⅱ投资的增加和土地面积的增加不一致,它只是在同一地块上的连续投资。


主编:刘宁宁

副主编:葛倩倩

责任编辑:王泽云

本期校对:王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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