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研读笔记(185)《资本论》第三卷第七篇第五十一章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马列微讲堂 Author 陈佳慧
文献来源:《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七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七篇第51章分配关系和生产关系(993—1000页)。
研读笔记:陈佳慧
我这次阅读的是第五十一章的内容,分配关系和生产关系。这一章马克思主要介绍了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都具有历史的暂时性,所以一定会被一个更加高级的社会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所代替。在本章中,马克思着重分析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商品生产占据了统治地位,尤其是劳动力也成为了商品;第二个就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性动机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最终得出了资本主义关系必然灭亡的结论。
在一开头,马克思就指出,每年新产生的价值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他们采取了三部分收入形式,一部分是工资形式归劳动者所有,一部分是利润形式归资本家所有,一部分是地租形式归土地所有者所有。因此,这就是分配的关系或形式,因为它们表示出新生产的总价值在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中间进行分配的关系。但是资产阶级却把它说成是自然分配关系的未发展的、未完成的、被伪装了的、没有被还原为最纯粹表现和最高形态的,具有异样色彩的方式,这就完全抹杀了它从属于生产关系的历史性质。但是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一种特殊的生产方式,所以生产关系也是特殊的生产关系,从而从属于生产关系的分配关系就也是特殊的。正如马克思在文中所说“分配关系本质上和生产关系是同一的,是生产关系的反面,所以二者都具有同样的历史的暂时的性质。”
分配关系从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在资本的流通过程中能够体现。在流通过程中,马克思指出资本要经历购买生产销售三个阶段,在这整个的过程中,不仅生产了新的商品,还生产了剩余价值,在货币资本的销售阶段资本家要进行一个“惊险的跳跃”,卖出商品所得到的价值用于弥补生产资料和工人工资以及之后的生产,所以生产关系决定了分配关系。
而分配关系又是生产关系的表现。比如利润,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结果,但是利润又不能全部花掉,还是要留一部分转化为追加资本,再比如地租,只是一种分配形式,但也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表现。土地所有者在整个的生产过程中由指挥者变为了土地出租人,这些事实却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独特的历史产物。这些分配关系的历史性质就是生产关系的历史性质,分配关系不过表现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资本主义的分配不同于各种由其他生产方式产生的分配形式,而每一种分配形式,都会随着它由以产生并且与之相适应的一定的生产形式的消失而消失。
所以,资本主义必然灭亡,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历史的车轮终将前进,革命或迟或早总会发生,并且必然会取得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