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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研读笔记(189)《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摘选》

中社学人 2022-09-09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马列微讲堂 Author 曹珊

文献来源:《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八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摘选》(第122-209页)。


研读笔记:曹珊



政治经济学批判 (1857-1858年手稿)

摘选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 (1857-1858年手稿)》的后六部分中,马克思以劳动本身与劳动客观条件的关系为主线,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所有制形式的具体特质及其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对立的特质,进而揭示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

这部分内容中,马克思指出,自由劳动以及自由劳动的买卖是雇佣劳动和资本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条件之一。自由劳动之所以能够进行买卖的原因在于自由劳动同自由劳动的客观条件——生产资料——相分离。这种分离的结果最初表现为小土地所有制及以东方公社为基础的公共土地所有制的解体。

在小土地所有制及以东方公社为基础的公共土地所有制中,劳动者同劳动的客观条件处于一种“自然而然”的相统一的状态中,劳动者将劳动的客观条件视为自己的财产,在这种所有制基础上形成的共同体中,个人作为共同体的成员不仅是劳动者而且是自己劳动客观条件的所有者,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的目的是生产使用价值,满足劳动者及其整个共同体的生存的需要。

接下来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私有制之前的三种所有制形式进行了细致的分析。

【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

在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中,土地被人类朴素天真的视为共同体的财产,单个人的财产本身直接就是共同体财产,而不是同共同体分开的个人的财产。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基础上产生的是“家庭和扩大成为部落的家庭,或通过家庭之间互相通婚(而组成的部落),或部落的联合”的共同体。共同体的存在是人类占有他们生活的客观条件——土地——的基础,土地是公社的土地,个人只有处在共同体成员的条件下,才是土地的所有者或者占有者。

但在亚细亚基本形式中,由于共同体存在着凌驾于其他一切所有者的更高的且唯一的、世袭的所有者,他占有着以贡赋、工程等形式为表现的剩余产品,所以普通劳动个体并非真实占有劳动的客观条件。

【古代的所有制形式】

古代的所有制形式下,劳动者与劳动客观条件的关系表现为劳动者占有着单独的小块土地,但是作为公社财产的公有与私有财产是分开的。同亚细亚的所有制相似,古代的所有制形式中公社成员占有土地的前提是拥有公社成员身份;公社成员生产的目的也是直接用于消费,根本在于把自己作为公社成员再生产出来以维持公社的继续存在,而非创造财富。但与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不同的是,古代的所有制形式基础上形成的由家庭组成的公社,它首先是按军事方式组织起来的,是军事组织和军队组织,城市则成为这种军事组织的基础,这是因为古代的所有制形式基础上形成的共同体本身就是原始部落更为动荡多变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公社成员通过服兵役等形式的剩余劳动保障公社存在,维护公社的共同利益,从而保障自身的再生产,这是公社以所有者的资格而存在的条件之一。

【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

日耳曼所有制形式的基础是家庭住宅,每一单个家庭就是一个独立的生产中心。与前两种所有制形式不同,日耳曼所有制形式的公社不再是其成员拥有个人土地的前提,公社不是各个以家庭为单位的经济体的机械的组成,而是小块土地所有者为独立主体的一种联合,只存在于个人土地所有者们的相互联系中,具体表现为公社成员为了共同的目的而举行的实际集会等方面。

日耳曼的所有制同样拥有不可分割的公有地,被称为公社土地或是人民土地,但公有地只是各个个人的部落住地和所占有的土地的公共附属物,只是作为日耳曼人个人财产的补充,只有当公社受到侵袭威胁的情况下,日耳曼人才将其视为财产加以保卫。

【公社制的生产关系的局限性】

1.要使公社继续存在,公社成员的再生产就必须在被作为前提的客观条件下进行,生产本身促使人口的增加必然要逐渐扬弃这些条件,破坏这些条件,而不是加以再生产,结果共同体就同作为其基础的所有制关系一起瓦解。

2.公社制生产的目的不是财富,而是公社成员,目标是造就最好的国家公民。人的最终目标应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而不是在某一规定上再生产自己。公社制的局限就在于把人的发展限制于公社条件中。

【蒲鲁东对财产的起源问题的错误看法】

蒲鲁东错误的认为财产是土地。这是因为,他只片面的看到了土地是劳动的第一个客观条件。自然作为生产的原始条件是生产的前提,是生产者的自然生存条件,而非生产的结果。

在马克思看来,财产是一种关系,是劳动主体把他的生产的自然前提看做属于他的,看做他自己的东西的这样一种关系,即对生产条件的关系。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所有制形式中,财产是共同体成员将土地视为自己所有的关系,那时财产往往是通过战争被保卫和获得的。

【公社和以公社为基础的所有制解体的原因】

公社和以公社为基础的所有制解体的原因是“旧共同体的保持包含着被它当做基础的那些条件的破坏,这种保持会转向对立面。”具体表现为:

第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前的形式的再生产目的是生产公社成员,在公社成员的再生产的历史过程中,必然出现种种限制再生产的障碍,为了维持公社、达到公社成员再生产的目的,公社本身及其生产会不断突破阻碍再生产的种种限制,而无意中促进的生产力的发展便成为公社和以公社为基础的所有制解体的前提。

第二,生产资料是生产者进行生产的条件,这些条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再生产而变化。

第三,再生产的过程中,生产者也会改变,因为生产者通过生产不断发展和改造着自身,创造出新的力量、新的观念、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以及新的语言等等。

基于上述原因,马克思通过分析“旧形式的重新生产,同时又是旧形式的破坏”这一公社和以公社为基础的所有制解体的原因,阐述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基本原理。

【资本主义关系的原始形成】

马克思以劳动与资本的关系为切入点,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过程进行了分析。

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在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分离的过程中不断形成的,即“劳动者把土地当做生产的自然条件的那种关系的解体”。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中,劳动者将土地视为自身的财产,然而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劳动主体不断同劳动的客观条件相分离。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分离有三种标志性的表现,一是劳动者和土地相分离,这导致直接的共同所有制解体  ;二是和劳动工具相分离,其结果是手工业劳动的没落。三是劳动作为生产的客观条件这种情况的消失,表现为奴隶制的解体。

对于资本来说,工人不是生产条件,资本占有的不是工人,而是他的劳动,不是直接地占有,而是通过交换间接地占有。这种情况的前提是要找到劳动者作为自由工人,自由工人与生产的客观条件相对立,生产的客观条件不再像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一样归劳动者所有,劳动与资本的分离在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分离中得到完全的发展。

资本主义生产和交换的普遍性趋势

这部分内容中马克思阐述了三个基本问题,第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趋势;第二,财富(特别是科学)、意识形态、劳动者与一定生产阶段基础上的共同体的关系;第三,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

第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表现出了不同于以往一切生产阶段的全面趋势——“在这里生产力的自由的、无阻碍的、不断进步的和全面的发展”。资本的扩大需要减少流通时间、扩大流通范围。资本在力求自由全面发展的同时,也成为新的生产方式发展的基础 。然而这种趋势却与资本这种狭隘的生产方式相矛盾,最终将把资本推向解体。马克思借由“资本不过表现为过渡点”这个原理来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只是历史发展中的一个阶段。

第二,马克思分别阐述了财富(特别是科学)、意识形态、劳动者与一定生产阶段基础上的共同体的关系。财富的发展促使共同体解体,其中科学这个“财富最可靠的形式”是生产力发展的一个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意识的限制是同物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意识对于社会的发展,对于共同体的维持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劳动者是生产方式的承担者,受限于生产方式的发展,劳动者与在建立在这种生产方式之上的共同体相适应——表现在目的的一致上,即“再生产这种一定的生产条件和个人”。资本需要不断扩大再生产的特性决定了其势必不断突破阻碍,以谋求生产力更高发展。这种趋势下,“社会生产力、交往、知识等等的任何发展程度,对资本来说都只是表现为它力求加以克服的限制”,这种现象实质是资本的自身限制,即“一切发展都是对立地进行的”。

第三,生产力的普遍发展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可能性,人的全面性指的是人的“现实联系和观念联系的全面性”,在已经发展了的生产力的基础上,人的发展就表现为对资本自身限制的的扬弃。

【剥削社会中的劳动和真正自由的劳动】

马克思通过批判亚当·斯密从心理方面来考察劳动所得出的“劳动本身的价值永远不变”等关于劳动的错误观点,说明了劳动是人的需要和劳动时间是衡量劳动价值的尺度等重要观点。

首先,劳动之所以能够成为人的需要,而不单是亚当·斯密所谓的“牺牲”,是因为劳动是“自我实现,主体的对象,也就是实在的自由”。马克思同样指出了斯密把劳动看成是对物所支付的价格的消极看法的合理性,因为在奴隶劳动、雇佣劳动这样的历史形式中,劳动始终表现为外在的强制,完全不是个人的自我实现,这种劳动绝不是吸引人的劳动,所以劳动成为了“令人厌恶的事情”。马克思也强调了劳动绝不是消遣,“真正自由的劳动,例如作曲,同时也是非常严肃,极其紧张的事情”。那真正的自由的劳动是什么呢?那便是劳动的主体不能够“以单纯自然的,自然形成的形式出现在生产过程中”,而应该在生产过程中以“作为支配一切自然力的活动”的角色出现。

其次,马克思通过批判亚当·斯密、西尼尔和蒲鲁东的错误观点,阐明了劳动“是价值这种产品的唯一实体”,衡量劳动的尺度是时间,劳动时间是衡量价值的尺度。这是因为劳动产品是劳动的客体化,不管其具体物质存在形态如何,其本质都是劳动,“产品的价值不是用消耗在产品上的劳动来计量,而是用生产产品所必要的劳动来计量的”,因而可以以劳动时间作为衡量产品的价值的尺度,所以“劳动的价值是固定不变的”观点无疑是不正确的。

【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个人自由

这部分内容中,马克思分析了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特点以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自由的实质。

马克思首先批判了各种对竞争的错误看法。他指出,所谓竞争就是对历史上各生产阶段限制资本主义发展的种种界限和障碍的否定,然而这些对竞争来说是限制的东西,却是以往生产方式自然地发展和运动的条件。

自由竞争就是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的自由发展,是各资本的自由运动。资本通过自由竞争打碎的是对资本运动和发展的限制,而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废除一切的限制。

自由竞争是与资本生产过程相适应的形式,“自由竞争越发展,资本运动的形式就表现得越纯粹”,只有随着自由竞争的发展,资本的内在规律才确立为规律,自由竞争是资本的现实发展的结果,而非其前提。

然而,在自由竞争中,自由的并不是个人,而是资本。自由竞争条件下的个人的自由也不是绝对的、真正的自由,而是被限制在“资本的纯粹条件范围内”,实质上却使人的个性完全屈从与物的权利,是更深度的不自由。

随着自由竞争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感觉到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条件已经成为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限制。马克思则借由阐述自由竞争不是生产力发挥的终极形式,强调了资产阶级的统治也不是世界历史的终结。

机器体系和科学发展以及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变化

开篇马克思再次强调资本的目的是价值。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逐步确立、发展的过程中,劳动资料经历了各种不同的形态变化,机器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资料的最后形态,是固定资本表现的最适当的形式。

马克思指出,固定资本作为真正的生产资料加入到生产过程中,其机器体系的外在表现形式中蕴含的知识、技能、社会智力等因素也具有资本的性质,支配者工人的劳动。

机器大工业下,工人和劳动资料都发生了改变,一方面,“工人自己只是被当做自动的机器体系的有意识的肢体”,是机器体系中的一个环节,成为了机器的附庸。另一方面,劳动资料则“转化为一种与固定资本和资本一般相适合的存在”,机器以其技能和力量逐步取代工人,不再在劳动者和劳动对象之间发挥中介作用,不再是单纯的生产资料,此外机器背后蕴含的科学通过机器成为对抗、压榨工人异己的力量,“活劳动被对象化劳动所占有”的程度因为机器与科学的普遍应用更深了。

只要劳动资料变为固定资本,就从自己的物质方面失去了自己的直接形式,并且在物质上作为资本同工人相对立。生产过程已经不受劳动支配,劳动过程只是资本价值增殖过程的一个环节,资本就是以这样的形式支配活劳动的。在机器体系中,对工人来说,知识表现为外在的异己的东西,而活劳动则从属于独立发生作用的对象化劳动。资本的趋势是赋予生产以科学的性质,而直接劳动则被贬低为只是生产过程的一个要素。资本一方面以一定的生产力、科学现有的历史发展为前提,一方面又推动和促进生产力、科技向前发展。固定资本的发展程度就是这样表明资本的发展程度的。

资本主义条件下和共产主义条件下的社会生产力

在这部分内容中,马克思以生产力增长的含义出发,论述了现实生活中劳动产品异化的问题,劳动产品异化就是“社会财富的越来越巨大的部分作为异己的和统治的权力同劳动相对立”,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是绝对的永恒的,而是历史发展的一个阶段。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实质是资本占有他人劳动,资本主义的分配方式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相适应,在资本主义这种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生产方式下,注定分配的结果是“工人丧失所有权”以及“劳动产品的异化”,而在共产主义社会,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消亡,分配方式也将改变。

主编|刘宁宁        副主编|陈月颖
责任编辑|高晓娟       本期校对|张力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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