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党史学习教育与“四史”宣传教育的广泛展开,以及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三大体系”建设的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科建设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科建设面临着指称过多过泛、学科属性定位淆乱、历史分期不统一的问题,亟待引起学界重视。本文从正名、定位、断限三个方面来讨论规范学科名称、明确学科属性、准确划分时期的问题,希望对新时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科建设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科建设;新时代;历史分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科是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史发展进程及其规律的学科。严格意义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科建设,是在改革开放后开始起步发展的。经过几代学人的探索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科已初步形成自己的学科体系。近年来,随着党史学习教育与“四史”宣传教育的广泛展开,以及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三大体系”建设的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科建设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当前,全党和全国人民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的精神,在这样时代背景下来观察和思考新时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科建设问题,可谓正逢其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科建设,包括学科设置与分类、学科发展目标与要求、教学科研团队组建、教材编写出版等多方面内容。通过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科建设的历史与现状,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科建设主要面临指称过多过泛、学科属性淆乱、历史分期不统一等问题。本文拟从正名、定位、断限三个层面来讨论加强新时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科建设的问题。作为学科名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应该说学术界与思想界已经有了共识。但是,人们在生活中又会经常遇到与之相类的用法。据初步统计,这些用法达13种,分别是:建国以来、建国以来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人民共和国的历史、当代中国史、当代中国的历史、中国当代史、新中国史、新中国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史、新中国发展史、国史。
以上这些用法都曾出现于我国政治文献(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与中共中央的文件文献)、报刊杂志以及学术论著之中。通常情况下,人们不会去注意这些用法之间的差别,但细较起来又值得作辨析。尤其是政治文献中用法,因其作为政治术语具有较强的权威性、指导性,往往会对学术话语的形成与学科建设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但是,如果政治文献中用法过多且各不相同的话也会对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带来一些麻烦。在这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的用法就存在这方面问题。概括起来,以上13种用法可归为5类:第一类是建国以来、建国以来的历史,可总括为“建国以来”;第二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史,可总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第三类是当代中国史、当代中国的历史、中国当代史,可总括为“当代中国史”(或中国当代史);第四类是新中国历史、新中国史、新中国发展史,可总括为“新中国史”;第五类是简化用法“国史”。以下从政治文献的角度来分析以上这五类用法。建国以来 改革开放以前,政治文献中经常使用“建国以来”来指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历史。比如,1954年9月15日,毛泽东在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词中也指出:“这次会议是标志着我国人民从一九四九年建国以来的新胜利和新发展的里程碑,这次会议所制定的宪法将大大地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检索《光明日报》1949年10月1日至1978年12月31日的数据库,发现有近900篇文章使用“建国以来”,有9篇文章使用“建国以来的历史”。改革开放以后,政治文献中使用“建国以来”与“建国以来的历史”比较普遍。1981年6月27日,十一届六中全会讨论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不仅使用“建国以来”与“建国以来的历史”,还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历史发展的主流和本质。自1991年起,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写出版的《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收录了1949—1966年间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中共中央文件等重要文献。这部重要文献成为党史和国史研究者的必备参考书。2011年,中央文献出版社重新出版《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一书。此外,还有《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建国以来周恩来文稿》、《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等文献出版。十八大以来,政治文献中使用“建国以来”与“建国以来的历史”的情况相对较少。检索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数据库、《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下)、《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共查到三处。2013年1月5日,习近平在新进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训班讲话中指出:“建议大家把《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找出来看看。”2013年12月26日,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对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功过,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进行了全面评价。”2014年8月20日,习近平在纪念邓小平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谈到“邓小平同志指导我们党系统总结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这里使用“建国以来”与“建国以来的历史”,是不得不用的情况。总的来说,十八大以来,政治文献中使用“建国以来”与“建国以来的历史”的情况并不普遍,大体上是属于不得不用的情况。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呢?根本原因就在于对“建国”一词意义的理解。“建国”,指的是成立新的国家。创建新中国的伟大历史任务,已经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完成。1949年10月1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唯一代表中国和中国人民的合法政府,已经不存在建国的问题。但是,美国以及不少台独分裂势力总是使用各种手段企图将台湾分裂出去,成立所谓的“国家”———“建国”,这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绝不允许的。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建国以来”与“建国以来的历史”,容易引发逻辑上的歧义理解。为此,近些年国内思想界、学术界遇到使用“建国以来”时一般都将其改为“1949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新中国成立以来”。但这里还存在例外情况,那就是《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建国以来周恩来文稿》、《建国以来周恩来文稿》、《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等长期形成的固定用法不得不沿用其旧。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史,这些用法意思是一致的,但在表述上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是政治文献、报刊杂志、学术论著中使用得最多的用法。1956年,国家制订的《历史科学研究工作十二年远景规划草案》中“需要加强的薄弱学科和空白学科”里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58年10月,河北北京师范学院集体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由人民出版社出版。改革开放40多年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命名的通史类著作非常多,数量超200余种。十八大以来,政治文献中多次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史”。2016年1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指出要“深化中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据个人考察,这也是最早提到“四史”的中央文件。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史上、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在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也具有重大意义。”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在学生中加强中国历史特别是中国近现代史、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国改革开放史等的教育。”2021年7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学习习近平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强调要“深刻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史、中华民族复兴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当代中国史 在中文语境里,“当代”的起点是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当代中国”,指的就是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中国。当代中国史、中国当代史、当代中国的历史,这三种用法在政治文献中没有查到直接使用的情况,但在思想界、学术界、教育界使用则比较普遍。1982年11月9日,中宣部发出《关于编写出版〈当代中国〉丛书的报告》,要求各地各部门组织力量编写《当代中国》丛书。《当代中国》丛书编写的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各条战线、各个部门的历史,不仅没有被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丛书,而且当时发布的第一个选题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90年6月28日,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编纂和宣传的机构———当代中国研究所成立。1990年12月,当代中国研究所在西安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编纂工作研讨会,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编纂工作研讨会纪要》。1991年3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编纂工作研讨会纪要》。1994年,《当代中国史研究》杂志创刊。其《发刊词》指出:“循名责实,《当代中国史研究》应为中国当代史而尽心竭力。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是中国悠久历史中划时代的崭新篇章,是中华民族数千年历史长河中最有光彩的阶段,因之它理所当然是一个亟待开拓而大有可为的研究领域。”在这里,当代中国史、中国当代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三种用法同时出现。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界编写出版多种《中国当代史》和《当代中国史》的通史论著(或教材),还出版不少以当代中国命名的专门史、专题史论著,如当代中国教育史、当代中国文化史、当代中国科技史等。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重要讲话中没有使用过当代中国史的用法。但是,他在讲话中经常使用“当代中国”一词,尤其是从历史角度谈到如何观察和认识当代中国的问题。2014年9月24日,习近平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当代中国是历史中国的延续和发展,当代中国思想文化也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传承和升华,要认识今天的中国、今天的中国人,就要深入了解中国的文化血脉,准确把握滋养中国人的文化土壤。”2019年1月2日,习近平在致中国历史研究院的贺信中指出:“当代中国是历史中国的延续和发展。”习近平专门谈到“当代中国是历史中国的延续和发展”的问题,意在突出当代中国与历史中国的连续性与继承性,要坚持大历史观来认识中国的历史与现实。习近平关于当代中国的重要论述还有很多,其中蕴含丰富的历史思维与历史意识,将历史、现实与未来贯通起来,对人们全面客观认识当代中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新中国史 根据《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以及十二大至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的检索,政治文献中没有使用过一次“新中国史”。检索《光明日报》1949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数据库,使用“新中国史”的报道文章仅有4篇,其中值得注意的一次是2012年7月30日时任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在出席中国社会科学院举行《简明中国历史读本》和《中华史纲》出版座谈会时指出,要“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对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史、革命史、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的学习”。综合以上情况判断,2019年以前,政治文献中很少使用“新中国史”。2019年以来,中共中央部署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四史”专题教育,在这个过程中“新中国史”的用法出现得非常频繁。2019年7月,中共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要求要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的通知》,明确要求把党史、新中国史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的重要内容。这是在中央文件中首次使用“新中国史”。2019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也指出“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专题教育”。2021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社会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的通知》,强调要“树立正确历史观,准确把握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2021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也强调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根据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数据库的检索,2019年8月至2021年7月,习近平围绕学习党史、新中国史以及学习“四史”,直接使用“新中国史”达17次,间接使用2次。比如,2019年8月18日,他对“记者再走长征路”主题采访活动作出的重要指示,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再比如,2020年9月22日,他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如此等等。两处间接使用的情况,一是2013年1月5日习近平在新进中央委员、后补中央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国内外敌对势力往往就是拿中国革命史、新中国历史来做文章,竭尽攻击、丑化、污蔑之能事,根本目的就是要搞乱人心,煽动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二是2021年2月10日习近平在2021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国共产党奋斗史、新中国发展史、中华民族文明史上都具有里程碑意义。”目前,思想界、学术界、教育界在发表论文和出版学术论著时一般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改为“新中国史”。同时,“新中国史”的名称也进入学术建制之中,如2020年南京大学历史学院成立新中国史研究院。这就是政治文献中用法对于学术话语形成一定影响的例证。国史 作为简化用法,“国史”在习近平重要讲话中多次出现过。2013年3月1日,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暨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党史、国史,知史爱党,知史爱国。”2013年6月25日,习近平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学习党史、国史,是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2016年12月7日,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要求“加强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综合以上五种情况,目前“建国以来”、“建国以来的历史”已经很少使用,只是要注意《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等不得不用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当代中国史、中国当代史经常混用在一起,细究起来是有差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要研究讨论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当代中国史,或者说中国当代史,标示出当代中国历史的空间与范围,涵容性更强。由于当代中国史(或中国当代史)的涵容性强,以致有学者主张用当代中国史(或中国当代史)取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用法。无论是当代中国史,还是中国当代史,其历史发展的主体(或者说主语)一定也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本质上说的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新中国史”,是时下最为热门的术语。当前,因其在报刊杂志上用得极为广泛,是否在学术研究与学科建设上就迅速跟进加以改变呢?这个问题值得注意。2021年,本书编写组编写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一书,并没有将书名定为《新中国简史》,足见宣传思想部门对于这个问题已经注意到。国史,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新中国史、中国当代史(或当代中国史)的简化用法,自然是不能作为学科名称来使用的。一般情况下,人们不会想到指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历史用法会如此之多,更不会去深究这些用法背后的意思及其差异。但由于政治文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科建设中所具有的特殊性与重要性,对其指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的用法却不能小觑。循名责实,思想界、学术界与教育界应该对这些用法加以辨析,并在新一轮学科建设时采用准确规范的学科名称。为此,笔者提出两点意见:1、宣传思想部门、社科研究机构与高等学校尽快就以上用法的内涵与外延展开讨论。2、建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学科名称。作为学科名称,既不能因为中国当代史(或当代中国史)的涵容性强就采用,也不能因为新中国史在当下政治文献中的热度就跟风改变,而是要立足于学科建设的历史与学科发展的实际来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学科属性,看似清楚,但又有淆乱的问题。目前,学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学科属性,大体上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是历史学科;第二种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第三种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是政治学科。试问一个学科怎么会有如此复杂的学科属性呢?这个问题值得反思。从学科发展的历史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作为“史”的学科属性是很明确的。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科学位目录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是纳入历史学科的。1983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公布试行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中,在“历史学”的学科门类下有“中国近现代史(含中华民国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科。1990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在“历史学”的学科门类下有“中国近现代史”的学科。与1983年草案相比,中国近现代史学科下面没有明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学科。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中,在“06历史学”的学科门类下有“中国近现代史”的二级学科,延续1990年方案没有特别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学科。2011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在“06历史学”的学科门类下设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三个一级学科。2013年,为了配合学科目录的实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编写的《学科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中明确指出中国史一级学科下设7个学科方向,分别是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中国专门史、史学理论及中国史学史、中国历史文献学、中国历史地理学,并特别强调“中国现代史是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中国历史,学术界又称当代中国史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国现代史是我国进入社会主义时期的历史,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这就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当代中国史、中国现代史的内涵与外延是一致的。这次学科规范之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虽对部分学科有调整,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科并未做任何改变。这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作为“史”的学术属性已经取得了共识。从学科发展的现实来说,部分社科研究机构与高等学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教研工作有些放在历史学院系,有些放在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政治学系,情况比较复杂。比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的专门机构,其学科属于历史学,但却被划到马克思主义学部,介于历史学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两个学科。同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依托当代中国研究设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系,招收中国当代史专业和中共党史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其中,中国当代史专业是历史学门类中国史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中共党史专业则是法学门类政治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设有当代中国史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授予学位是历史学。华东师范大学则将当代中国史学科设在历史学院里,也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与中共党史、中国近现代基本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学科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政治性和意识形态较为突出,这也就造成部分学者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学科属性有不同的认识。比如,有学者指出,国史研究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既属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又属于历史学和政治学,是这三种学科的集成和融合。这种观点看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科具有交叉性、融合式发展的特色,采取折中态度,并没有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学科属性。近些年,随着中共党史学科的发展,有学者呼吁将中共党史与党建上升为一级学科,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纳入其中成为二级学科。比如,有学者指出:“党史学科需要理顺与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历史学三个一级学科的边界,论证自身独有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和理论方法,把党的建设、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党内法规等相关学科纳入其中,构建一个富有特色、逻辑自成的一级学科体系。”还有学者提出设立“中国共产党历史与理论”一级学科,并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作为二级学科纳入”。2021年12月1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征求意见稿)》,拟决定在法学门类下设中共党史党建一级学科。这是涉及中共党史党建学科发展的大事。至于中共党史党建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如何设立,还得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之后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最终做出决定。即就现有学界意见,拟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纳入中共党史党建一级学科之中成为其下属二级学科似乎成为一种主流意见。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一定会打乱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学科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科,究竟是什么学科?这是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界面前的一个问题。无论是从历史传统来看,还是从现实学科建设的实际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科姓“史”的学科属性依然是明确的,是中国史下的一个具体学科。当然,对待任何学科发展的态度,是既要弄清其学科属性,更要超越学科固有观念的束缚,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与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政治学系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研究机构和研究方向,很好说明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政治学科在不断厚植自己的学术基础。随着学科交叉融合的深入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科必须参考借鉴并运用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理论与方法,要博采众长走融合式发展的创新之路。从趋势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史进入中共党史党建之中成为二级学科是有可能的。至于现有学术建制如何调整与完善,这个没有必要过于担心,毕竟大的方向明确以后接下来具体工作就会好办很多,也不会陷于具体问题而争论不休。意大利历史学家克罗齐指出:“思索历史当然就是把历史分期……分期对思想说来是内在的,是由思想的决定所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历史分期,其背后体现的也是当代中国人的历史思想和历史思维。改革开放以来,思想界、学术界深入讨论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历史分期问题,并形成以下代表性观点。(1)两个时期。分三种情况,一种是将新中国史分为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这是习近平在论述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关系问题上所体现出的分期认识。另一种是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九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中将1949年10月至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这段历史称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将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十八大召开前这段历史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第三种是分新中国前30年和改革开放40年两个时期。(2)三个时期。当代中国研究所著《新中国70年》分“探索(1949—1978)”、“改革(1978—2012)”、“强国(2012—2019)”三个时期。曲青山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是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到十八大,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十八大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杨凤城认为分新中国、新时期、新时代三个时期。庞松、郑谦等著《中华人民共和国通史》(广东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认为,1949—1976年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76—2012年是改革开放和加快现代化建设时期,2012年以来是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3)五个时期。朱佳木分五个时期:1949—1956年是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1956—1978年是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时期,1978—1992年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时期,1992—2012年是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时期,2013年以来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加完善和定型时期。(4)六个时期。当代中国研究所在《新中国70年》基础上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1949—2019)》(当代中国出版社2019年版),分六个时期:1949—1956,新中国成立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1956—1978,社会主义建设的艰辛探索和曲折发展;1978—1992,改革开放的起步和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1992—2002,深化改革开放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21世纪;2002—2012,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2012—201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上这些不同历史分期的认识,在目前各类党史国史论著中都能见到,应该说代表着思想理论界、学术界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历史分期问题的基本观点。2021年,由本书编写组编写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习近平在纪念中国共产党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简称《讲话》),以及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都涉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的分期问题,特单独提出来加以讨论。《中国共产党简史》第5—10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其各章标题背后有着明确的历史演进逻辑。《中国共产党简史》,把中国共产党在1949年之后的历史分为六个阶段,具体为:1949—195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1956—1978年,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和曲折发展;1978—1992年,是伟大历史转折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1992—2002年,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推向21世纪;2002—2012年,是在新的形势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2012年以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人民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2021年版)大体上也是分为六个时期:1949—1956,新中国成立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1956—1978,社会主义建设的艰辛探索和曲折发展;1978—1992,改革开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1992—2002,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推向21世纪;2002—2012,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新的形势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2021年以来,中国特社会主义新时代(在此又以十八大和十九大为时间界限分为两个小的时期)。《讲话》论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大伟大成就。很显然,这里面有明确的时间指向,那就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是1949—1978年,“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1978—2012年,“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2012年以来。这三大伟大历史成就暗含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三大历史时期(或曰历史阶段)。《决议》将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四个历史时期,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历史分为三个大的历史时期。无论是学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分期的代表性观点,还是简史、讲话和决议中所体现出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时期划分的最新认识,这里面都会有一些比较集中的焦点问题。一是中国共产党历史的分期是否能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分期。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书写,通常会由党的专门机构推出权威著作,比如《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中国共产党九十年》、《中国共产党简史》等。这些著作一经推出,就会成为哲学社会科学有关学科的重要参考。这里的参考作用,不仅体现在历史分期问题的认识上,还体现在对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评价上。目前,学界在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研究与编纂过程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必须对标对表中国共产党历史书写的认识。当然,这种认识有其合理性,但又有所不足。很显然,中国共产党历史的当代部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在时间上有重叠,在内容上有交叉,二者存在着重要联系;但同时,中国共产党历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史肯定不是一回事,二者有着重要区别。这已经是长期以来学界形成的共识,无需赘言。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必须要写中国共产党的内容,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所囊括的内容理应比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更为丰富。时至今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历史书写饱受诟病的就是写着写着就成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书写的翻版,似曾相识,很难体现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发展的特点。长期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的学术地位比较尴尬,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自身学术化水平不高、学科特色不明显所导致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历史分期,要考虑到当前中国共产党历史当代部分的分期,但决不能完全用中国共产党历史的分期来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历史分期。二是“文革”时期是不是一个重要历史时期的问题。《中国共产党简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其历史叙事的逻辑主要着眼于成就与经验的介绍,主要作用是对干部群众进行历史的教育,其政治性导向非常突出。“简史”将“文革”时期纳入“社会主义建设在曲折中发展”来加以论述,并没有作为一个单独的历史时期,并指出“‘文化大革命’是在探求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中遭遇的严重挫折”。这是简史对于“文革”时期历史认识的评价,是不是完全符合历史的实际呢?这就需要结合历史发展的进程来加以分析。“文革”时期,尽管我国各方面工作都受到“左”的错误的严重影响,但同时在一些工作上也有重要发展,取得重要成就,这是不容否认的。在关系中国社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上,如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问题,这个在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都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高度关注并着力探索解决的重大问题。“文革”之前,中国共产党已经提出社会主义建设的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继续重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问题,中间虽然经历十年的重大曲折或曰犯了严重错误,但这是社会主义建设探索过程中的曲折和错误,可以纳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但是,“文革”十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上、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占据时间并不短,中间有很多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对中国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关于“文革”时期的历史书写理应作为一个重要时期来处理。三是新时代是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上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期。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目前中国所处的新的历史方位,是我们认识当代中国历史、现状与未来的新坐标。2017年,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于中国所处的历史方位及其发展前景提出很多新思想、新论断。2018年以来,中国迎来改革开放4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纪念节日,习近平都发表重要讲话,也都阐述十八大以来中国所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的历史性变革。尤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历史性地解决绝对贫困问题,这种伟大的历史性成就,完全可以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重要历史时期标志性里程碑式的事件。新时代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的一个重要时期。简史、讲话、决议中所体现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历史时期划分的思想,为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历史分期问题提供了重要指导与根本遵循。当然,这里面有个大分期与小分期的统一问题。所谓“大分期”,就是将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历史分为三个历史时期,分别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谓“小分期”,是将“大分期”进一步细化为更小的阶段,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就将十八大以来的历史就以比较大的篇幅分为两个小的阶段,突出了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所取得的历史性变革和历史性成就。这个“小分期”,可以与权威党史国史著作的分期相一致,但同时更应该根据历史发展的进程和特点做出新的时期划分。学科名称、学科属性、历史分期,是新时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科建设绕不开的三大问题。这三大问题,有的实际上已经解决,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科姓“史”的问题,需要进一步重申和坚持;有的则是新问题,比如新时代历史地位问题,需要结合当今中国的历史与实践来加以全面认识。加强新时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科建设,尤须把握好三个原则。首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来推进学科名称规范、学术属性定位与历史时期断限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强调的一条根本原则就是要坚持实事求是。这里的“实事”,既包括要忠实于历史事实本身,要依据具有重大标志性的历史事件来对历史时期进行划分;又包括要适应当前整体社会发展形势和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学术导向,决不能为了标新立异而故意搞与众不同的“创新”。其次,坚持规范性的原则,在思想宣传、学术研究、学科建设、教材编写等过程中保持一致。宣传思想工作部门、社科研究机构与高等学校有关院系,应该统一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名称使用,不应各搞一套。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与中共中央文件文献应尽量保持一致,避免出现过多用法的情况。最后,坚持政治性与学术性相统一的原则,加快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三大体系”。“四史”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广泛展开的同时,更应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学科建设与学术研究的发展提上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三大体系”建设要体现出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的特点,要注意处理好政治性与学术性的关系,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着力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的中国学派。说明:公众号在推送时略去了原文中的相关注释和参考文献,文中部分表述已做敏感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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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储著武,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副研究员。
【引用格式】储著武:《新时代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学科建设的思考》,《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2021年第6期。
文章来源:《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2021年第6期
本次转载来源:“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微信公众号
本站责编:曹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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