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宫敬才:马克思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之比较

中社学人 2023-08-28



马克思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之比较


摘要:恩格斯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关系问题。这一问题及其唯物主义回答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的立论前提,依照哲学逻辑展开这一问题便是哲学分析框架。文献实证方式证明,这不是马克思的哲学分析框架,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区别明显,且意义重大。两种哲学分析框架的理论逻辑关系是一般与特殊之间的关系: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是一般意义的哲学分析框架,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是特殊意义的哲学分析框架,因为它只限于认识论领域。 

关键词:恩格斯;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人化自然;人类基本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及其说明

学过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都知道,哲学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关系问题。当人们接受这一哲学立场时往往会忽略追问如下问题:何谓哲学基本问题提法中的“基本”?这一哲学立场由恩格斯提出并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的立论前提,但它是马克思的哲学立场吗?如果不是,那马克思的哲学立场是什么?研究和回答这几个问题,我们才能进一步深刻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

哲学基本问题是哲学的根本问题或者说是核心问题,按照恩格斯的说法是哲学的“最高问题”。“基本”“根本”“核心”和“最高”的判断是基于关系性质而来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同一哲学体系内部不同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就哲学基本问题自身来说,其他哲学问题基于它而来,围绕它而展开,为回答它服务,因此,它是回答其他哲学问题的工具和根据。第二,不同哲学之间的比较关系。分析一种哲学与其他哲学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判断标准就是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第三,哲学基本问题与人类基本问题的关系。哲学基本问题源自人类基本问题,是人类基本问题的哲学化表达,离开人类基本问题的哲学基本问题不是真正意义的哲学基本问题。哲学基本问题的提出和回答是基于和服务于解决人类基本问题的客观需要。

按照恩格斯的理解,哲学基本问题包含两个方面的问题,即思维与存在何者是本原?何者由本原派生?本原能否被认识?如何认识?对这两方面问题的回答以对另外两个问题的回答为前提:什么是思维?什么是存在?把这四个问题连接在一起并回答它们,秉有特点的哲学逻辑就会显现出来并且具有体系性质。如上说明告诉我们,哲学基本问题的展开就是哲学分析框架,概括地说哲学基本问题就是哲学分析框架。

基于文献实证性考察,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关系问题是恩格斯提出并运用的哲学分析框架,但不是马克思的哲学分析框架,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才是马克思提出和运用的哲学分析框架。马克思主义哲学冠以马克思之名,其作为立论前提的哲学分析框架又不是马克思的,这个问题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应予以重视和研究。那么应该如何研究?因此,我们首先要做的工作是用文献实证方式再现马克思的哲学分析框架。比较的客观需要使然,再现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的前提条件是文献实证地再现恩格斯的哲学分析框架,此为理论逻辑的内在要求。
 

二、恩格斯的哲学分析框架及其特点

恩格斯具体提出哲学分析框架的文献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其中第二章开篇便说,“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思维对存在、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问题”是“全部哲学的最高问题”。在界说这一哲学分析框架过程中,恩格斯的概念运用有些随意,如与存在概念具有同等意义的概念还有“物质”“物体”“自然界”和“现实世界”等,与思维概念具有同等意义的提法还有“精神”“思想”“表象”和“概念”等,但其基本观点是明确坚定的,存在是本原,思维是派生物;思维能够认识现实世界,对不可知论“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

思维如何认识存在?恩格斯的立场同样明确坚定,“人们决心在理解现实世界(自然界和历史)时按照它本身在每一个不以先入为主的唯心主义怪想来对待它的人面前所呈现的那样来理解;他们决心毫不怜惜地抛弃一切同事实(从事实本身的联系而不是从幻想的联系来把握的事实)不相符合的唯心主义怪想”。恩格斯论述要点有二:一是思维认识现实世界的方式是理解,实际是反映;二是认识的结果是客观真理,其中不能存在以主观意识形式表现出来的主体性成分。恩格斯认为这种主体性成分是“唯心主义怪想”。

细加考量便能发现,恩格斯的哲学分析框架具有如下特点。第一,空间特点。存在(物质、自然或现实世界)独立于人和外在于人,人是与存在分立的认知者。第二,时间特点。存在先于人,先有存在,后有作为存在认知者的人,理论逻辑和演化历史两个层面皆然。第三,存在的自身特点。作为独立于人和先在于人的存在具有无限性质,人的认知则具有有限性质。第四,关系特点。存在决定思维,相反的观点是错误的。第五,认知对象特点。存在或现实世界有两种显现形式即自然界和社会历史。对自然界的认识也适用于对社会历史的认识,前者具有普适性和优先性。第六,认识论特点。思维对存在认知的结果是客观真理,其中不能存在任何主体性成分。第七,哲学形态特点。基于如上认知而来的哲学形态以存在(物质或自然)为中心,人则处于从属者和被动认知者的地位。第八,理论诉求特点。依据自然科学事实描绘出自然联系的清晰图画并揭示出其内在的辩证性质。第九,外在形式特点。对思维与存在之间关系问题的回答形成唯物主义哲学或唯心主义哲学。其中的唯物主义哲学经历了三种历史形态前后相继的演化:古代的朴素唯物主义哲学、近代的机械唯物主义哲学和现代的具有辩证性质的唯物主义哲学。现代唯物主义哲学以形式逻辑和辩证法表示自己的存在,传统哲学被扬弃。第十,知识依据特点。正确回答思维与存在之间关系问题的知识依据是自然科学的研究进展及其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发挥了辅助作用。第十一,哲学视野特点。恩格斯在回答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关系问题时聚焦于西欧近代以来唯物主义哲学与唯心主义哲学之间的论争,在提法层面则直接援引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

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的基本内容及其特点已如上所述,这种哲学分析框架存在一定的理论缺陷。其一,哲学分析框架与人类基本问题不一致。任何哲学都是由人类提出和思考的哲学,它们具有玄之又玄、众妙之门、逻辑严谨和雄辩滔滔的特点,由此形成哲学的自身世界。当人们仅从哲学自身世界理解哲学时往往忘记追问更深层面的问题:何谓哲学分析框架的客观指向?实际上是提出和思考哲学问题的人类,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基本或者是根本问题。在讲到人类基本问题时马克思指出,“像野蛮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为了维持和再生产自己的生命,必须与自然搏斗一样,文明人也必须这样做;而且在一切社会形式中,在一切可能的生产方式中,他都必须这样做”。人类无法摆脱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问题,生存和发展两个层面的事实都是如此,思考它进而解决它才是唯一出路。思考方式多种多样,其中最有效且最有启发意义的方式是哲学。人类生存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基本问题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对自然的认知、改造及其对认知和改造的评价。认知、改造和评价的人是主体,作为对象的自然是客体。由这里的分析可以看出,恩格斯的哲学分析框架只涉及人与自然或者主体与客体之间关系三个方面内容中的一个方面,即认知关系,而忽略了改造和评价两个方面的内容。用主、客体之间关系三个方面的内容作为标准衡量,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关系问题不是真正的哲学基本问题,因为它不是与人类基本问题协调一致的哲学分析框架。

人与自然之间关系中的“自然”需要专门解释。以准确严格的哲学逻辑意义说,自然有两种,一种是人化自然,另一种是非人化自然。非人化自然与人无涉,相对于人而言是无可言说的无,所以人与自然之间关系中的自然只能是人化自然。按照马克思的理解,人化自然是社会历史有机组成部分的自然,是劳动过程中生成的自然。人化自然的客观基础是劳动,劳动比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中作为哲学本体的自然更“基础”,因而更重要。由此可以看出,不在理论逻辑层面区分人化自然与非人化自然,是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的第二个理论缺陷。

不在理论逻辑层面区分人化自然与非人化自然,导致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必然会存在第三个理论缺陷,即其中存在无法摆脱的客观性陷阱。在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中,存在、物质或自然是同等意义的概念,与这些概念相对应的是思维、精神或意识。按照马克思的思路,存在、物质或自然必须区分为两种:人化存在、人化物质或人化自然;非人化存在、非人化物质或非人化自然。恩格斯的哲学分析框架并没有区分人化存在、人化物质或人化自然与非人化存在、非人化物质或非人化自然。与思维、精神或意识相对应的人化存在、人化物质或人化自然确实客观存在,因为它经过恩格斯意义的“理解”即证明了其客观存在。但是,存在、物质或自然概念中包括的非人化存在、非人化物质或非人化自然呢?由于没有经过恩格斯意义的“理解”即反映过程,便与人无涉。既然与人无涉,人怎么能证明它客观存在?理论逻辑分析表明,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中假定其客观存在的存在、物质或自然中,没有意识到且无法摆脱地存在既不能说明其客观存在又无法说明其不客观存在的成分,这就是客观性陷阱。

理论逻辑分析的结果告诉我们,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中确实存在理论缺陷。由于这一哲学分析框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的立论前提,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中存在同样的理论缺陷。如何弥补这些理论缺陷,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中既不存在已指出的理论缺陷又名副其实?唯一合理有效的办法是回到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用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替换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原因很简单,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中不存在上面已指出的理论缺陷,与人类基本问题协调一致。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以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为立论前提,名正言顺。
 

三、马克思的哲学分析框架及其特点

马克思在不少文献中直接论述哲学分析框架问题,主要有《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资本论》等。为了说明自己的哲学分析框架,马克思运用了两组概念:第一组是自然界、人化的自然界、自然物质、感性世界、对象性存在物和非对象性存在物等;第二组是劳动、实践、活动、工业、物质生活资料生产、历史、社会历史和世界历史等。马克思对哲学分析框架的典型表述是“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最大胆且最具创造性的理论行为是区分“人化的自然界”和非人化的自然界。

基于马克思文献实证性的理解和分析,上述对哲学分析框架的经典表述中极为丰富的含义就能显现出来。我们以命题的形式揭示这些内容。命题一,只有对象性存在物才是真正的存在物。命题二,把存在物范畴具体化,存在物与非存在物相对应。命题三,存在物与非存在物的区分标准是对象性。命题四,对象性是对象的性质,只有对象才具有对象性。命题五,对象是主、客体之间关系中的客体,只有在主、客体之间的关系中才有实际意义,才能成为对象。命题六,存在与不存在以及存在的性质和特点,只有在主、客体之间的关系中才有实际意义,才能弄明白和说清楚。命题七,所有种类的主、客体之间的关系中,最基础和最根本的主、客体之间的关系由劳动构成,劳动是主、客体之间关系的母体。命题八,劳动中的对象是客体,作为客体的自然是人化自然,不是作为客体的自然是非人化自然。命题九,在哲学本体意义上说,劳动连同劳动中作为客体的存在是真正的存在,否则便是非存在。命题十,劳动及其对象化过程创造了人生活于其中的感性世界,劳动是感性世界的客观基础。命题十一,把劳动与感性世界的真实关系弄明白和说清楚,便是劳动哲学本体论。命题十二,劳动是社会中的劳动,是不断演化进步的劳动,因而具有历史性质。命题十三,劳动及其历史是社会历史的骨架和客观基础。命题十四,劳动是劳动者的劳动,在资本主义社会是雇佣劳动者的劳动。劳动创造世界的主体化理解是劳动者创造世界,在资本主义社会是雇佣劳动者创造世界。命题十五,创造世界的雇佣劳动者不拥有世界而是被世界剥削和异化。命题十六,改变雇佣劳动者被剥削和异化的世界天经地义,因此说造反有理。在马克思集哲学、政治经济学和历史学等学科性内容于一身的思想体系中,基于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而来的十六个命题或许仍然没有穷尽其中的所有含义,但已能证明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的客观存在。

与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相比,甚至与哲学史上的其他哲学分析框架相比,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不仅含义丰富而且特点明显。在比较意义上观照这些特点,结合马克思文献实证性地理解这些特点,我们便能更进一步地理解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

第一,哲学视野特点。马克思像恩格斯一样,在展开和论说哲学分析框架问题的过程中,批判历史上和当时的唯物主义哲学与唯心主义哲学,被点名批判者有笛卡尔、霍布斯、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等人,但哲学视野的聚焦点已发生根本变化,概念运用情况可为例证。自然界、存在物和感性世界等已不再是哲学意义的本体性存在本身,比它们更基础因而更根本的哲学本体性存在是劳动。概念运用的根本性变化是哲学视野根本性变化的外在表现,两种变化导致哲学分析框架内容的根本性变化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第二,指称范围特点。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的指称范围相对固定,包括思维、存在及二者之间的关系。与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相比,这样的指称范围既过小又过大。小者,作为认知能力的思维只不过是主体的一种能力,主体除此之外还有实践和评价能力,况且主体的属性多种多样,仅涉及反映属性难以表征主体属性的全貌。大者,存在的属性在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中是大全和无限,由于主体的认知和实践能力有限而必然产生客观性陷阱。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的指称范围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首先是社会历史的人及其活动;其次是人化自然的演进过程及其结果,特别是近代以来人化自然的演进过程及其结果;最后是人化自然的演进过程及其结果,包括认知、改造和评价三个方面。三个层面的理解基于一个核心而来,这就是主、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

第三,研究对象特点。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的研究对象有二:其一是存在的客观性质、无限性质和辩证性质;其二是认知结果与认知对象之间的认知性关系。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的研究对象是有限性存在即主体、客体及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有限性存在由主体的认知和实践能力所框定,具有属人性质,同时也是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和主体能力的确证。

第四,关系特点。在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中,存在决定思维,思维被存在决定,这是严格意义上的存在决定思维论。在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中,确实具有社会存在决定意识的内容,但不仅仅是这种内容,马克思还为我们揭示出与此相反的内容,概括地说是意识也可以决定存在,即先有意识,后有基于意识而来的客观性活动及其结果。马克思对这种情况的经典论述如下:“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表面看,马克思的这种观点与社会存在决定意识的观点相冲突,似乎是自相矛盾的。实际上,这不是自相矛盾,而是主、客体之间辩证关系性质的另一种表现。这种表现源自主、客体之间关系的母胎即劳动过程中,这种过程不是纯客观的劳动者体力的使用、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三者的互动过程,而是由劳动者的目的意识发动和掌控的过程,活动及其结果即产品由目的性主观意识决定。总之,在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中,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关系是单一向度的决定论,在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中,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决定论,劳动中的客观事实能够证明这一点。

第五,空间特点。在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中,存在是思维的认知对象,存在于思维之外,与思维相对立,空间意义的二者之间是分立关系。这种空间意义的分立关系为理论逻辑成立所必需,不能被改变。在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中,存在是对象性存在,是主体设定的结果,离开对象性便不是真正的存在。空间意义的主、客体之间是密不可分的关系,主体相对于客体而言,客体相对于主体而言,脱离对方,自身就会变为他者。这说明,空间意义的主、客体之间密不可分为理论逻辑所必需,是主、客体之间关系的题中应有之意。

第六,时间特点。在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中,存在具有绝对的先在性,先有存在,后有秉持思维能力和认知意愿的人。当恩格斯运用自然范畴论说问题时,这一点能更明显地表现出来。在他看来,人类是自然的产物,此为客观存在的经验事实。在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中,时间性质与此有别。自然是人化自然,被人化的自然首先以客体或对象的形式出现,这种形式是主体设定的结果。时间意义的主体先在于客体,先有主体对客体的设定,后有被设定的客体。表面看,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中的时间逻辑悖谬科学理论,因为科学研究的结论表明早在人类出现以前自然就存在了。事实确实如此,但更能说明问题的是如下事实,科学性研究的结论是科学研究活动的结果。在科学研究活动中,先有科学研究的主体,后有科学研究的对象,这一对象由主体预先设定,然后才能进行研究,有关对象的性质和特点的说明即科学理论最后才出现。由此看来,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中的时间逻辑更符合客观实际。

第七,认识论特点。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中的认识论内容相对固定和简单,主要由三项内容构成:拒斥不可知论,坚持可知论;认识形式是反映或理解;坚持认识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的辩证统一。与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中的认识论内容相比,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中的认识论内容更丰富也更具体,如下内容能充分地证明这一点:其一,充分地占有材料;其二,分析事物的各种发展形式;其三,探寻各种发展形式之间的内在联系;其四,关注细节。马克思出自政治经济学文献的哲学认识论内容被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者忽略掉,无意间丢掉了极为宝贵而又无可替代的思想资源。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中的认识论内容与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中的认识论内容之间最根本性的区别是对“理解”的理解。在恩格斯看来,应当按照现实世界本来的样子理解现实世界,其中不能存在任何主体性成分。马克思对“理解”的理解正好与此相反,主体性是理解的必备前提,发挥决定性作用。请看马克思的论述:“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仅从概念运用情况就可判断出在马克思对“理解”的理解中主体性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主体性因素绝对不是恩格斯所认为的“唯心主义怪想”,而是无法驱除的必然性存在,如“肯定”“否定”“批判”和“革命”便是证据。客体不具有这些能力和意愿,但它们恰好是主体本质属性的体现。

第八,论证特点。恩格斯论证哲学分析框架时,始终以自然科学的研究进展及其成果为依据,体现在不同的层面。其一,在总体层面,作为哲学本体的物质范畴得以确立需要论证,论证的依据是哲学和自然科学。其二,要不夹杂主体性成分地认识自然并清晰地揭示出自然联系的图画,只能靠自然科学。其三,个别性辩证法内容如否定之否定得以确立的主要依据是自然科学的研究进展及其成果。三个层面的内容表明,恩格斯论证哲学分析框架的特点确实是以自然科学的研究进展及其成果为依据的。与恩格斯论证相比,马克思论证哲学分析框架的特点极其明显。马克思注意到了自然科学研究的巨大进展以及取得的伟大成就,但他强调指出自然科学不是独立自在地发挥社会历史性作用,而是只有通过工业实践才能把作用发挥出来。马克思运用多学科知识交叉融合的方法论证自己的哲学分析框架,稍作梳理便能发现如下五个方面的内容:哲学逻辑、哲学史、经济史、经济地理史、政治经济学。这里只举看似与哲学分析框架无关的政治经济学论证作为例证。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说,“单纯的自然物质,只要没有人类劳动对象化在其中,也就是说,只要它是不依赖于人类劳动而存在的单纯物质,它就没有价值,因为价值只不过是对象化劳动;它就像一般元素一样没有价值”。马克思论证的聚焦点是劳动与价值的关系问题,属于典型的政治经济学语境,但细加分析就能发现政治经济学语境的背后是哲学语境。在哲学语境中,“单纯的自然物质”是客体,劳动者是主体,劳动者的劳动是中介,作为劳动结果的产品是价值的物质载体。这里的价值包含三种含义: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和一般意义的价值。不管哪种价值都以主、客体之间关系的展开即劳动为前提,离开劳动的“单纯的自然物质”是没有价值的。比较结果明证可鉴,马克思恩格斯对哲学分析框架的论证各有特点。

第九,哲学形态特点。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展开和论证的结果是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体系。这一哲学体系作为哲学形态具有如下特点。其一,以物为中心而非以人为中心。其二,以物为中心的哲学形态导致的理论后果是自然与历史的二元分立,其中对自然的哲学认知形成唯物主义自然观,理论表现形式是引起世纪性争论的自然辩证法;其中的历史观是唯物主义历史观,即马克思的方法论——历史唯物主义。其三,这种哲学形态的追求目标是找到和揭示自然和历史的发展规律。其四,这种哲学形态侧重科学性质的世界观方法论,价值论内容没有表示存在的理论逻辑空间。其五,这种哲学形态的外在表现是形式逻辑和辩证法。与恩格斯基于哲学分析框架而来的哲学形态相比,马克思基于哲学分析框架而来的哲学形态具有自己的特点。其一,以主体即人为中心,此为与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及其哲学形态的最根本性区别。其二,马克思哲学形态中不存在自然与历史的二元分立,自然是人化的自然,人化自然过程既是作为主体的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过程,又是社会历史的生成和发展过程。其三,马克思哲学形态中存在价值论内容,人学理论是典型例证,这种内容是该哲学形态的内在灵魂。其四,马克思基于哲学分析框架而来的哲学形态的外在表现形式是领域性哲学,如历史哲学、经济哲学、政治哲学、法哲学、伦理哲学、工艺哲学和空间哲学等。在我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领域,近几十年来人们总在探讨马克思发动的哲学革命问题,被忽略的地方是马克思发动的哲学革命既包括内容方面,也包括形式方面。由一般意义的纯哲学变为与具体学科融为一体的领域性哲学,是马克思哲学革命中哲学形式革命的典型表现。

第十,理论诉求特点。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的理论诉求相对明确也比较简单,发现、说明和描绘自然与社会历史的内在联系,最终揭示出内在的辩证运动规律,这样的理论诉求让人一目了然。与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的理论诉求相比,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的理论诉求内容要丰满得多。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的理论诉求之一是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认识世界的目的是改造世界。马克思论述这一内容的名言是“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或者说,“世界的哲学化同时也就是哲学的世界化”。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的理论诉求之二是揭示出主、客体之间关系的辩证性质,即主体的客体化和客体的主体化。这种辩证性质的内在灵魂是“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的理论诉求之三是揭示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历史必然性。三个理论诉求的指向围绕主、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展开,涉及认识,也涉及实践,顾涉主体,也顾涉客体,最终的落脚点是个人自由和全面的发展。

比较视域中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的基本内容及其特点已如上所述,基于此做出如下结论:第一,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克服了内在于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的客观性陷阱;第二,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真正做到了哲学基本问题与人类基本问题理论逻辑的协调一致;第三,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的基本内容及其特点真正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它相对于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仅停留于理论认知层面来说是根本性超越;第四,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与马克思理论体系中的其他学科性内容如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之间是有机统一关系,其哲学基础和内在灵魂的地位被显现出来;第五,从哲学史意义上说,马克思发动并完成了哲学革命,使哲学的客观基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哲学基本问题与人类基本问题的有机统一成为研究哲学唯一正确的选择。
 

四、两种哲学分析框架之间的理论逻辑关系

如上所述的概念界定、关系分析和特点指陈表明,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和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关系这两种哲学分析框架确实不一样。不一样的事实带来了需要研究和回答的问题:它们二者之间存在什么样的理论逻辑关系?如果把二者之间的理论逻辑关系理解为同一逻辑层面的并列分立关系,会产生严重的理论后果:同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称谓下同时并存两种哲学分析框架,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内在包含的理论逻辑不一致。

实际上,两种哲学分析框架之间真实的理论逻辑关系是主、从关系,主、客体之间的关系为主,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关系从属于主、客体之间关系;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包容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关系,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关系包容于主、客体之间的关系中。这样的理论逻辑关系促使我们得出如下结论: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是一般意义的哲学分析框架,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关系只涉及主、客体之间关系的特定层面,具有部分性质,因而是具体性哲学分析框架。前已述及,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认知、实践和评价。思维与存在之间关系的哲学分析框架是认识论意义的哲学分析框架,与主、客体之间关系的第一个层面相重合,其他两个层面未得涉及,所以说思维与存在之间关系的哲学分析框架是具体性哲学分析框架。当然,我们不应忽略问题的另一面,没有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关系,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具有不完整性质。

更能证明主、客体之间关系与思维和存在之间关系这两种哲学分析框架理论逻辑关系的做法,是找到它们的区别之处。第一,理论逻辑层面的区别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即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是哲学一般,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关系是哲学特殊。第二,内容涉及范围的区别是三对一的关系,即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内容是认知、实践和评价,而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关系则只涉及认知一个层面。第三,适用范围的区别。主、客体之间关系的哲学分析框架适用于哲学研究的所有领域,思维与存在之间关系的哲学分析框架主要适用于自然科学研究。第四,哲学分析框架内部关系的区别。主、客体之间关系的哲学分析框架中,主、客体之间相互包含,不可分离,分离后的主、客体皆会变为他者;思维与存在之间关系的哲学分析框架中,思维与存在必须分离,以分离为前提。第五,范畴指称对象之间的区别。主、客体之间关系的哲学分析框架中,主体是整体,它除思维能力外还具有实践和评价能力,与此相对应,思维与存在之间关系的哲学分析框架中,思维只是主体的一种能力,因而具有部分性质;主、客体之间关系的哲学分析框架中,客体具有有限性质,以主体的认知、实践和评价能力为限度,与此相对应,思维与存在之间关系的哲学分析框架中存在具有无限性质,不仅包括主体能力所及的部分,还包括主体能力涉及范围之外的部分,这一部分恰好是客观性陷阱产生的源头。
 

五、结论

1.我们的教科书冠以马克思之名即马克思主义哲学,但其中作为立论前提的哲学分析框架是由恩格斯提出和论证的,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没有得到表示存在的机会。这是文献实证确定下来的客观事实,承认这一点才是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何在?此为需要专门研究才能回答的问题,本文仅是尝试性回答这个问题的结果。 

2.马克思有不同于恩格斯的哲学分析框架,《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经典表述是“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容易理解的提法是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在马克思语境中,这一关系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认知、实践和评价,而非像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那样只涉及认知一个层面的内容。 

3.两种哲学分析框架的内容指涉区别明显,文中列出的五个方面的表现,使基于哲学分析框架而来的哲学气质并不一样。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以人为中心,对主体性的展现和确证是追求目标;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以物为中心,获得不存在主体性成分的客观真理是追求目标。

4.两种哲学分析框架具有各不相同的哲学性质。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是一般意义的哲学分析框架,具有一般意义的哲学性质;恩格斯哲学分析框架具有特殊哲学性质,是特殊意义的哲学分析框架。两种哲学分析框架不是同一逻辑层面的分立并列关系,而是不同逻辑层面之间的主从关系。前者包括后者,后者存在于、从属于和服务于前者。 

5.马克思哲学分析框架哲学史意义的重大发现和贡献,是对“人化的自然界”概念的提出和展开性论证,从而形成伟大的人化自然辩证法思想。这一发现和贡献从根本上解决了自培根和维柯以来的西方哲学史中无法解决的理论难题,即自然与社会和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难以统一的困局,统一二者的科学即人的科学或历史科学的出现成为客观事实,这就是马克思的人化自然理论。








本文作者:宫敬才,河北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20年第5期


本站责编:曹野

转载请注明作者、来源等信息



▼更多精彩推荐,请关注我们▼
把时间交给阅读中社学人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