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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笑,孙越买葱的事就天天发生在我们身边!
不要笑!孙越买葱的事就天天发生在我们身边!
手头有一个房产继承的案子,房产证登记在已经去世的老人名下,但房产证是在被告的手中,房子是由被告居住和使用。原告和被告因分割房产达不成一致意见,故原告准备起诉到法院。但原告现在却没有该房产证的权属证据,也没有复印件,去给被告要,那更不可行。
于是到桥西区人民法院立案,立案庭告知:你得有房产证书或复印件,不然不能立案;
答:房产证在被告手中,他们不可能给我们的。
桥西法院:你们可以去房管局调取房产证信息啊!
于是当事人到石家庄房管局去调取房产证信息,房管局说:或者是本人来调取,或者律师凭法院立案证明来调取,否则不予接待。
我去!老太太死多少年了,再从坟堆里爬出来吗?
法院和房管局就这样踢皮球,案子到现在也没有立。在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大家庭里,这真是一个活生生孙越买葱的现实故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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