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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安厅决定赔偿袁诚家夫妇6.79亿 两人申请复议

2017-09-09 法律实务 李现亮律师

辽宁本溪袁诚家夫妇申请国家赔偿一事有了最新消息。9月7日,该案代理律师王殿学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证实,辽宁省公安厅已于8月11日正式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返还袁诚家夫妇各项财物款约6.79亿元。



袁诚家。视频截图

对于这一赔偿决定,袁诚家夫妇于9月5日向公安部提出了复议申请,“希望重新确认核算。”

据央广网报道,袁诚家曾先后担任过本溪市政协委员和鞍山市人大代表,2014年1月24日袁诚家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6项罪名,被营口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妻谢艳敏也获刑3年5个月。与此同时,法院还判决追缴、没收该组织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包括20多家企业,企业账户内的存款和企业车辆30台。

2015年11月24日,辽宁高院终审维持袁诚家等人的量刑,同时判决对袁诚家被查扣的部分财产予以返还。

今年5月,袁诚家、谢艳敏委托代理律师向辽宁省公安厅递交国家赔偿申请,总诉求赔偿金额高达37.3亿元,辽宁省公安厅在5月18日发出了受理通知书,5月19日正式立案。

该案代理律师王殿学告诉澎湃新闻,袁诚家夫妇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就是法院的一审、二审及终审判决。

历时近3个月之后,辽宁省公安厅针对上述赔偿请求进行了查核,并最终做出赔偿决定。

澎湃新闻从律师王殿学处获得了这份来自辽宁省公安厅出具的国家赔偿决定书(辽公赔决字【2017】001号),上面载明了袁诚家夫妇申请赔偿请求的项目查核情况,盖章时间2017年8月11日,“我们收到的时间是8月18日”。

辽宁省公安厅作出的赔偿决定明确:

一、返还扣押的袁诚家转让企业款25554.68881万元人民币,同时支付利息666.551466万元人民币;对已经返还的袁诚家申请企业退股款850万元人民币,支付利息17.425万。

二、对已经返还的5笔人民币款项,支付利息465.421546万元人民币。

三、对已经返还的2300欧元、6800美元、1147000港币,分别支付利息2.41欧元、28.47美元、4450.79港币。

四、返还扣押的150万元人民币、6550万元人民币、15950万元人民币,同时支付利息590.787501万元人民币。

五、返还扣押的1.75亿元人民币,同时支付利息456.458333万元人民币。

六、返还243箱茅台酒、14瓶(单瓶装)茅台酒、5瓶XO酒、2箱五粮液、1瓶(单瓶装)五粮液、1瓶人头马酒、1瓶芝华士酒。同时,按照鉴定评估价格,对损失的6箱人民大会堂特供茅台酒、11瓶飞天茅台酒、52箱2010年飞天茅台酒,支付赔偿金70.08万元人民币。

七、返还池继林欠袁诚家500万元的欠条一张。


本文来自腾讯新闻客户端自媒体,不代表腾讯新闻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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