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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吴川市十二恶少轮奸案的警示!

2017-09-13 汤汤水水讲法律 李现亮律师

虽然这个案子发生在2013年,但是对我们做家长的警示意义仍在,那就是一定要让我们的女儿远离这些社会渣子!晚上尽量少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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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视频有点长,大家可以随意快进的看,因为每一秒都会让你愤怒,每一秒都让你捶胸顿足、让你恨不得冲上去把那十二个人渣干掉!!

触犯的罪名有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轮奸,但法院一审居然对7人判缓刑!(视频17:30左右是判决结果),引起了全社会的声讨。




南方报业新闻的南方农村报于2015年5月2日报道:

本案二审判决已下,5名主犯的刑罚有所增加: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李丁丁)备受关注的14岁广东吴川少女惨遭12名少年轮奸案有了最新进展。4月30日上午,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终审判决,5被告终审量刑均有增加。

  2014年6月11日,吴川市法院对12名案犯作出一审判决,主犯董某犯寻衅滋事、抢劫、强奸三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主犯陈某僧犯寻衅滋事、强奸罪,判有期徒刑5年9个月。其他10名案犯被认定犯强奸罪,其中7人被判不同程度的有期徒刑并缓刑。

  对此,柯某家属表示不满,特别是对其中7名案犯最终被判缓刑表示无法理解,并请律师申请抗诉。

  吴川检察院也于2014年6月18日以吴川市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为由,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吴川市检察院认为,受害人案发时刚满14周岁,虽然不是幼女,但其性器官、身心尚未发育成熟,被如此多人轮奸,对其身心、精神等方面造成严重伤害,案发后患有创伤后应激性障碍精神病。

  4月30日上午,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吴川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终审宣判。在判决书上,南方农村报记者发现,对比一审判决,案件中的5名犯罪嫌疑人判刑有所加重。其中主犯董某量刑由一审的12年有期徒刑增加到14年;陈某僧由5年9个月加重为9年。另外几名被告的量刑也分别有增加。(其中,被告人陈某东被判有期徒刑7年,其一审被判4年7个月;康某豪被判有期徒刑5年8个月,一审被判4年3个月;欧某斌被判有期徒刑5年,此前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对于终审的结果,受害者家属代理律师,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斌泉告诉记者:“案件持续将近两年,期间有很多波折,现在看到这个结果如释重负,总算对受害者及其家属和公众有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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