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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房祖宗”事件始末

2017-10-09 qq 李现亮律师

2013年1月22日17点14分,新浪网友@萧山君子发微博称 :“【今日各大论坛惊曝:济南市历城区原公安分局局长程绍春曝有16栋楼 】在2012年年末许多房叔、房妹、房爹,公布于众, 但是大众疏忽一个特大号“房爷”,他不是几套房,而是16栋楼!”

爆料中所指的16栋楼

爆料一出即吸引了众多网友围观,不少网友留言希望职能部门彻查,也有网友幽默建议:“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吧!!”

网上一篇流传颇广的贴文这样说道:“山东济南市历城区原公共安全专家分局局长程绍春,在对田庄村书记杨继军占地建楼刑事案件查处时,冻结案件,不查处。对他长期进行“保护”。程杨两人达成了深厚“关系”。2008年春天在历城区港沟镇田庄村,用不正当手段,取得田庄村的(无证)商品房16栋,进行出售出租,真是胆大妄为,现在已经成立了警苑小区,物业齐全,保安人员20人左右。程局长为了答谢田庄村书记杨继军,送给杨继军一辆25万元的高档轿车。别克君越,车牌号是鲁A2T678,以上所述人人皆知,请查处法办。”[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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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辟谣

2013年1月24日济南公安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网传“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原局长程绍春有16栋楼”一事不属实,网传的小区非程绍春个人拥有,而是历城公安分局民警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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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历城公安分局为解决民警住房问题,在港沟镇田庄村由民警个人出资购房。

辟谣微博一经发出得到近百条转载和评论,网友@吾爱吾天佑称“那些想要证据的人或者不明白情况的人可以直接到田庄去问问,挨家挨户的撬门。否则给你提供证据,你也认为是骗你的。很简单的事情,其实就是民警的宿舍。”

据调查了解,济南公安历城分局的很多民警依旧在这一小区居住,经询问多位民警均表示此事不可能,程绍春现任济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公安局副局长,工作没有受到影响。

编者后记:无论这件事情怎样,但是大量基层类似干警这样的公务执法人员在中国却不得不去买法律明令禁止售卖的小产权房,不得不说是当今社会的一大“亮点”,这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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