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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军人:效忠总统还是效忠宪法

2017-10-13 迷途政经 李现亮律师



从一个国家的军人宣誓,可以大致看出这个国家中军队的政治性质和军人的武德理念。美国军官就职的宣誓词是:“我,某某,庄严宣誓(或“宣告”),我将支持和保卫美国的宪法,反对一切国外和国内的敌人。我将忠实、忠诚地对待宪法,我自愿承担这一义务,毫无保留和逃避。我会尽力忠实地完成现在承担的职务。上帝助我!” 

美国士兵的宣誓词是:“我,某某,庄严宣誓(或“宣告”), 我将支持和保卫美国的宪法,反对一切国外和国内的敌人。我将忠实、忠诚地对待宪法,我将服从美国总统的命令,服从指挥军官的命令,遵守军规和军事司法条例,上帝助我!”
  

军官和士兵的宣誓词的区别在于,士兵更要求服从军事指挥。军队服从总统,因为总统是由全体选民普选产生的政治领导人,是由宪法规定的军队最高统帅(Commander in Chief)。上至将军,下至士兵,所有的美国军人都以宪法为效忠对象,都以打击宪政民主国家的敌人为职责义务。 

军人效忠宪法的实质意义是军队国家化,这也是军队的民主政治属性。这个国家不只是民族国家,而且更是宪政的国家;不只是一个有“宪法”条文的国家,而且更是一个落实民主宪政运作的国家。 

美国宪法用短短52个字,在“前言”中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前言”一共只有一个复合句。主句是“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这是说,宪法是由人民制定的。效忠宪法的军队因此是人民的军队。 

从句是“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这是说,国家有国家的责任,而国家的理念则是正义和自由。效忠宪法的军队因此决不为压制正义和自由的权力服务。


效忠宪法不只是效忠国家,而且是效忠这个国家的理念。这使得军人的爱国具有了实质性的政治内涵。军人承担保卫宪法国家的责任,不是愚昧、空洞地爱国,而是有民主价值选择地爱国。保卫民主共和的宪法和宪政国家因此成为军人的“德性”,这是一种宪法爱国主义的“武德”。 

美国军人宣誓有以下7个共同的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宣誓人承担个人责任。“宣誓”(oath)一词原本有宗教含义,指的是由神来见证宣誓者的诚意和誓言的真实。在美国,有的宗教群体,如基督教的贵格派,反对对神发誓。还有的人则信奉其它宗教,或者是无神论者。所以宪法规定,宣誓者可以就“宣誓”和“宣告”任选其一。
  

第二部分是宣誓者效忠的对象(支持和保卫的是“宪法”)。1789年原先的誓词中只说“支持”宪法,“保卫”是1862年,在南北战争中添加的。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在他的告别演说中传达了“支持”的原义:“我们政治制度的基础是,人民有权利确立和改变政府的章程。但是宪法在任何时候都是存在的、神圣的,所有人都必须服从的。人们有权利缔造政府,它的前提是,每一个人都有义务服从那个他参与缔造的政府。”对公民来说,支持宪法就是服从由宪政民主程序所缔造的政府。对军人来说也是一样。  

 第三部分是辨别敌人。1789年6月1日订立的军官宣誓非常简短,只有一句话,“我,某某,庄严宣誓(或“宣告”)将支持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90年4月加上“对美国忠实和忠诚。”1862年7月2日,又改为“支持和保卫美国宪法,反对一切国外和国内的敌人。”从1962年至今的美国士兵誓词中,也都用同样的宣誓词。1862年修改军官宣誓词的直接原因是南北战争。为了防止联邦军人加入南方的同盟邦(主帅是罗卜特.李将军)。南方同盟邦破坏了由宪法规定的对美利坚联邦的忠诚,成为联邦的敌对方。南北战争以后,美国并没有再出现内战的危机,但却不能说在未来就永远不会出现这样的危机。民主制度存在的基本条件是公民对民主制度的共同坚持。民主制度中有可能出现像1933年德国的那种仇视民主的敌对政党或组织(纳粹),军队的“国内敌人”是针对这样的组织而言的。

第四部分强调了第二部分的效忠对象,“我将忠实、忠诚地对待宪法”。 宣誓者保卫的是宪法,不是总统,不是政党。美国宪法是至高无上的美国象征,它高于,并因此包括总统、国家、国旗、军队、政党和其它的一切。美国的宪法概括了这个文件所代表的国家理想(树立正义、公民权利、国内治安和国防、增进全民福利、谋求人民及后世永享自由生活)。宪法建立在一系列的权力制衡基础上:行政、立法、司法。权力的制衡使得美国的民主制度注定不是一个高统治效率的制度。效忠宪法就是不为一时的统治效率而牺牲长远的民主原则。

对于军人来说,效忠宪法与效率的矛盾关系就更突出。总统是三军统帅,是军人服从的最高长官,但总统并不具有不通过国会就调动军队、对外国宣战的权力。军队是国家的军队,不是总统的军队,更不是某个政党的军队。军队的指挥效率不能凌驾在对宪法的忠诚之上。 

  

“忠实和忠诚”这一说法至少可以追溯到1606年的美洲殖民地誓词,当时誓词的效忠对象是英王詹姆斯。所有从英国到美洲维吉尼亚公司工作的殖民地人员都要宣誓“对国王陛下保持最大的忠实和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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