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粉丝博主粥悦悦:“为了惩罚6岁的女儿,我把她一个人锁在家里。”
本文作者:甘北&甜姊
首发公众号:甘北
基于她自己发的微博内容,梳理成以下观点:
第一:把6岁孩子留在家中是粥悦悦的主观意愿,不是不小心遗忘。
第二:孩子对此恐惧极了,曾“哭哭啼啼抱着我的大腿求我带上她”,并向粥悦悦发出了两次求救信号:
第一次,孩子肚子饿了,粉丝泡了很久还是生的,不会煮。
第二次,晚上一个人在家,害怕极了。
即便是一时冲动做出这种丧心病狂举动,此时面对孩子的求助,都该心急如焚赶紧飞奔回家吧?而粥悦悦对孩子求救的反应却是:不解救!
她依然坚持孩子必须“写完作业”,才会解除对她的“遗弃”。
甚至在保姆和邻居都表示担心的情况下,依旧谢绝帮忙,坚持己见。
第三:也是最令人愤怒的一点,粥悦悦明知这个“惩罚”对孩子而言意味着什么——“你可以想象,全家外出,一个6岁的孩子抓狂模样”。然而,她依旧为此沾沾自喜,把这当作一种了不起的育儿经验,在社交网络上分享炫耀。
原话是“杀鸡儆猴”,并得出结论:从此其他孩子都会乖乖写作业,因为妈妈真的会如此“狠心”。
这是什么魔鬼母亲?且不说孩子饿了冷了怕了,万一碰到热水碰到电怎么办?万一害怕至极离家出走怎么办?有监控顶什么用,意外的发生只需要一瞬间,你能顺着监控隔空把自己传回来吗?
现在牛逼哄哄吹嘘自己铁腕,等孩子真出点什么意外,要在社交网络上直播扇耳光吗?
我专门咨询了律师,这种情况算不算违法?
“基于粥悦悦自己发布的微博内容,该父母涉嫌遗弃及变相虐待小孩,该父母没有履行监护职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该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在这种情况下,邻居是可以报警,如果警察到场,该父母还是没有悔改行为,可以依据情况剥夺他们的监护职责。”
但是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即使邻居报警了,警察上门最多只是批评教育,在中国剥夺监护权的实例,少之又少。
在我们传统观念中,孩子就是父母的私人财产,所谓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换而言之,父母对孩子拥有无限管辖权。
很难去改变这种育儿观念,事实上我们这一代,绝大部分人,都是在这种“父母为天”的教育下长大,连我自己也是上了大学才意识到,大人打骂孩子,如果情节严重是会触犯法律的。
我相信粥悦悦本人,作为一名百万粉丝的育儿博主,肯定也是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她似乎更加强调“养育本身是很个性化的事”,“这和家庭、父母、环境,以及孩子个体相关”。
也就是说,我怎么教养我的孩子,与你们无关。
这条微博底下,也有类似的评论:“别人家的孩子,别人的教育方式,这届网友太闲了。”
我猜持这种观点的不在少数,也正是这种思想,家暴孩子、家暴妻子才会如此理所当然,一句“管天管地管不着我打儿打女”就能把人噎死,舆论想管根本无从管起,所以才有那么多孩子,被粗暴地对待长大。
“家事”,成为了一块遮羞布,一张保护伞。什么粗野的行径,一旦发生在家里,就有了它的合理性。然而,这真是只是家事吗?
我随手一翻,底下就有几条触目惊心的评论:
所幸这次孩子身体无恙,万一发生了意外呢,还能轻飘飘地说这只是“家事”吗?
更别扯什么“以前的小孩三四岁就上山砍柴烧火做饭”,以前是以前,以前的人还三十几岁就死了呢,怎么跟以前比?
说完身体上的伤害,我们再来讨论心理上的影响。私以为,这种“主奴教育”对孩子的成长百害无利。
我为什么要用“主奴教育”来形容粥悦悦这件事?
整件事中,粥悦悦一直强调,必须写完作业,然后才不会被单独留在家中。她的女儿没有反驳权,也没有任何资格和母亲争辩,母亲说什么,她必须做什么。做得好,有糖吃,如果达不到母亲的要求,她就要受到相应惩罚。
这不就是主奴教育吗?!驯兽员驯养动物时,用的也是这一招。
我不否认粥悦悦对女儿的关爱,但是就这件事来说,粥悦悦这些行为都是为了达到一个目的——“我需要一个听话的女儿!”
显然,粥悦悦成功了,她女儿因为“恐惧”,所以按照她的命令去做了。
最近一次看到这种育儿方式,是在《一起出发吧》这个综艺节目里,演员杨烁也是用这种“主奴教育”来要求自己的儿子。
孩子没按照他想要的路线走,立马吼道:“我从哪边走的?退回去(按我的方向)重新走一遍!”
孩子没选择他想要的1号房,而是选择了自己的幸运数字5,他便一路念念叨叨冷嘲热讽,连孩子的高原反应都顾不上,坚持让他对自己的选择“负责”。
效果很明显,儿子按照杨烁的要求一一照做。杨烁很满意,儿子很委屈。
节目里,采访杨烁儿子,问他喜不喜欢爸爸在家中?
他答:不太喜欢。
所有父母都打着“为孩子好”的幌子来进行教育,殊不知孩子心里对父母已经生了恨意。
这种恨意一旦转化不好,连最基本的亲情都会随之磨灭。
还记得“母亲病危,失联20年的北大博士后拒绝回家”事件吗?
病危的常州母亲郭巧娣,对媒体记者说,在走之前,她最放不下的,是她50岁的小儿子王永强。随着媒体铺天盖地的宣传,大家都在痛斥王永强是一个“忘恩负义”的儿子。
强大的媒体终于追踪到王永强本人,当被问及他是否会回来和母亲见最后一面时,王永强答:“清官难断家务事。”
王永强是一个不孝子吗?这件事很快发生了反转剧情:
王永强出身贫困家庭,父母养育他长大成人,的确不易,但是父母在他的成长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是态度是毫不尊重他,甚至理直气壮的认为:“你是我儿子,你就必须回报我!”
从小到大,王永强连穿什么衣服的自主权都没有,什么都必须遵循母亲的喜好。
一切“忤逆”母亲的行为,都会得到严厉的训斥。
他的所有求助都被视而不见,甚至会引来父母的打骂和嘲讽。
看到这里,似乎就理解了王永强那句“清官难断家务事”。父母在育儿过程中没有付出爱和尊重,何来要求孩子回报自己爱与尊重?!
粥悦悦事件也一样,我没有看到任何来自母亲的爱和尊重,尽管她一再解释:她有在看监控。但将心比心,如果她是那个被遗弃在家的女儿呢?
一个六岁的孩子,面对空无一人的夜晚是什么感受?
一个稍微有点同理心的人,都应该能够想象。
就像一条评论说的那样:孩子不一定能记得长隆有多好玩,但一定记得自己被丢在家里的恐惧,这个恐惧是一辈子的阴影。
父母子女,寥寥一场数十载的缘分。
童年缺失的爱和安全感,等到他朝再想弥补修复,恐怕早已为时已晚。
我时常会觉得奇怪,人人都曾是孩子,或多或少都曾被粗暴对待过,可一旦成为了父母,掌握了至高的主宰权,人们又会把孩童时期的种种恐惧抛诸脑后,用同样粗暴的手段,去对待自己的孩子。
就像那个古老的童话——与恶龙缠斗久,自身亦化为恶龙。
是的,我也只是一个三岁孩子的妈妈,没有资格对别人的育儿方式指手画脚。但我也曾是孩子,我十分非常无比确定,没有一个孩子会愿意被父母如此对待!
父母之于孩子意味着什么?这里借用微博博主@小羽小事的一句话结尾:
父母是孩子的神。
是撒播幸福、保佑顺遂、坚定信念的那种。
而不是法力无边、高高在上、草菅人命的这种。
《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已经规定:“不得将未满7周岁的未成年人长时间单独留置在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