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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前几天写了篇有关滴滴事件的文章,结果惹来了北京国标律师事务所(官网电话:010-82732080)的警告投诉,要求删除平局前几天那篇关于滴滴的文章。那么,他们发来的警告投诉内容和依据是什么呢?
笔者收到的警告投诉内容是:“文章严重失实,缺乏客观事实依据,并存在多处诽谤侮辱滴滴公司的段落和内容,属于恶意诋毁、公然丑化滴滴公司的文章。”——言辞非常激烈。关于依据嘛,他们没有依据。或者是他们没有依据没有证据,或者是他们不屑于提供依据、自觉不需要证据!真牛。
这份警告投诉内容用词激烈、言之凿凿、气势汹汹;但奇怪的是在“证明资料”这一行里,这家北京大名鼎鼎的律师事务所却未能提交任何证明资料,整个警告投诉内容仿佛是一张没有任何证据、也不需要任何依据的大字报。作为一个法律专业毕业的半懂法博主,平局很想反问一下这家律师事务所:你们这些当律师的,连基本的证据和法律都不管不顾了吗?在没有任何证据,提供不了任何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就采用如此极端激烈的手段跑到微信平台上气势汹汹地要求删文,请问这是谁给你们的胆量和权利?
在以上这篇被警告投诉的文章里,关于滴滴的内容我一共只提到了三点:1:滴滴检测手机国家部委出行数据,并制成图表。2:滴滴成立美国研究院,负责基于出行数据的大数据研究。3:滴滴被国家网信办调查和处罚。
以上这3点内容,到底哪一点是“严重失实”?哪一点是“恶意诋毁”?哪一点是“严重诽谤”?!关于第一点,滴滴检测收集国家部委出行数据并制成图表,原文就是滴滴研究院发布的信息和图表,本人原文引用滴滴研究院的标题,未改一字。请问,这有什么问题?关于第二点,滴滴成立美国研究院,负责基于出行数据的大数据研究,这一信息来自滴滴美国研究院官方网站和官方百科信息,本人原文引用滴滴美国研究院自我介绍内容,请问这有什么问题?关于第三点,国家网信办调查和处罚滴滴公司,也是众所周知的事实,笔者将政府官方通告原文引用,请问这又有什么问题呢?如果滴滴和律所认为以上三点有问题,那只能说明滴滴和律所完全不认可国家网信办的通告,彻底否认滴滴公司曾经自行发布的信息,那滴滴和这家律所应该去警告投诉甚至是状告自己和国家网信办才对啊。只有先证明了国家网信办和滴滴公司是错误的,才能证明我的文章引用描述段落是错误的。否则,滴滴和律所凭什么来函警告投诉,又凭什么要求删帖?——是凭你们自己定的法律吗?还是说你们干脆就是想当“地下网络总管”来执行私法,以后谁敢说你们半句不是,就马上删贴封文堵嘴巴??有些人啊,平时冠冕堂皇衣冠楚楚,在公开场合满嘴言论自由,张口闭口就谈什么海纳百川、胸怀宽广、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结果背地里呢?!哪怕别人仅仅是转发一条国家权威部门的信息,哪怕别人仅仅转发滴滴公司自己发布过的信息,也要通过律所来搞警告投诉要求别人删帖闭嘴这一套,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是何等的滑稽,何等的霸道,何等的两面人行径。
既然笔者此前那篇非常客观公道、不带任何主观态度,仅仅是转发陈述事实的文章也惨遭警告投诉,那么本打算写一篇文章就算了的我,现在干脆再拿起笔,继续把滴滴事件再给大家深度挖掘一下。注意:以下文字涉及资料全部来自正规官方媒体或滴滴公司官方网站信息,没有经过任何加工或曲解,滴滴到底在干什么,相信看完之后,读者们自有判断。
1、根据公开报道我们可以看到,6月10日(美国时间),滴滴向美国递交了上市申请。而在6月10日(北京时间),中国第一部关于数据安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刚刚公布,该法案将在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这事就这么巧?这日子就这么巧?!2、在美国上市要多久?轻则一两年,重则三四年。然而滴滴从6月10日正式申请在美上市,到6月30日成功挂牌交易,仅仅20天。这是多么恐怖的速度?哪怕是神仙业绩的公司,按照美国的基本上市流程和基本工作效率,这20天的时间恐怕连申请资料手续都走不完十分之一!!但就这点时间,滴滴居然就成功在美上市了。这事就这么神速?这速度就这么疯狂?!
3:北京时间6月30日晚,滴滴在纽交所正式挂牌。但这恐怕是在中国经营的互联网公司赴美上市最为低调的一次,整个过程没有敲钟仪式,也没有庆祝仪式,上市过程非常迅速、果决且低调。这事咋就这么低调?这事就应该这么低调?!1、在公开的资料里我们可以看到,滴滴上市说明文件里有一位背景神秘的美国高管:Adrian男士,职位是副总裁。而Adrian男士曾经在德勤、高盛、苹果都担任过高管或副总裁。但问题是,他却并非科技行业人士出身。2、Adrian男士毕业于美国西点军校(这一点非常重要)。根据公开资料显示,Adrian男士出生于1973年,现年48岁,年富力强,其21岁时在西点军校毕业,28岁时就加入了高盛。这说明什么呢?西点军校官方网站上有明确规定毕业生至少要服现役5年+预备役3年。也就是说在德勤任高管时,此人必然是美军现役军官,在高盛任职时此人至少是美军预备役军官。一个人既具备美军军官身份,又同时可以在美国知名公司担任高管,只有一种可能!这种可能,相信明眼人都清楚。
3、Adrian男士长着一张标准的帅气白人男士面孔,比传统红脖子白人男性看起来面部线条更为柔和,在霸道总裁气质上还透露出几分文质彬彬的书生气质,非常符合亚洲女士的审美习惯。2001年,他和她在高盛相遇。此后,两人事业发展方向和交际日渐紧密。——这或许可以说明什么,又或许什么都说明不了。以上这些全部来自高盛、滴滴、苹果、德勤、西点军校官方网站的公开信息或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本人仅做引用,未做任何剪辑或扭曲解读。北京国标律师事务所,我劝你善良,别再继续搞无证据警告投诉那一套,做个人吧。笔者相信,只要不是傻子,任何人看完以上这些公开资料都不难发现很多端倪,一件事有一两处不合理或巧合还可以解释,但一件事如果处处都透露着不合理和巧合,那恐怕就很不好解释了。
平局真心认为,现在滴滴公司最应该做的绝对不应该是雇佣律师事务所到处发函警告投诉删文(毕竟无据删文也是违法的),而是应该坐下来认真反思反省,好好给国家管理部门,给全国人民解释解释清楚。
感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