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SA 第20期 - 对伊朗的制裁到底撤了吗?

2017-05-17 胡远航 SailingAbroad基建法律分享

2016年1月,由中国、法国、德国、俄罗斯、英国、美国、欧盟和伊朗组成的达成的《共同综合行动计划》(JCPOA)实施。作为计划的一部分,美国和欧盟同意解除对于伊朗的大部分制裁。但是实际情况是仍有大量的经济和贸易制裁并没有被解除。


作为伊朗的主要贸易伙伴国,很多中国企业对伊朗的制裁问题十分关注。那么到底哪些制裁被解除了?哪些制裁被保留了呢? 


这一问题实际上十分复杂。作者试图提供一个相对简单的标准供大家参考:


在进行与伊朗的相关交易时,需要从两个层面上来考虑制裁问题,从交易性质和交易对象两个方面来考察该交易是否会受到制裁的影响。


首先,从交易性质而言,如果一个交易不涉及到核产品或者军工产品,并且属于“由非美国主体与伊朗进行非美元交易”,那么该交易一般不会受到制裁的影响。但是,如果该交易属于“美国主体”与伊朗进行的交易或者属于“美元交易”,那么该交易就仍可能会受到制裁的影响。


其次,从交易对象而言,伊朗仍有部分主体和个人受到制裁限制,与这些特定个人和主体的交易是受到限制的,具体的清单必须查询欧盟和美国的相关主管机构的官方网站。


建议相关企业在从事涉及与伊朗的交易前,首先进行尽职调查,如果从交易性质和交易对象不符合上述标准,那么这一交易将可能会受到相关制裁的影响。


本平台由胡远航律师创建,用于与国际工程同仁分享海外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的法律知识和经验。胡远航,英国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英格兰威尔士执业律师,中国律师资格,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 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协会会员,并且是商务部国际工程咨询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文章内容为个人学习研究心得,不代表本人执业的律师机构的意见或建议。



57 26408 57 15265 0 0 3250 0 0:00:08 0:00:04 0:00:04 3249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