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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兵团人,这份连队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告知书,你一定要读

2018-03-15 兵团零距离

 “兵团零距离”—— 胡杨网品牌微刊


连队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告知书


连队职工:


为保证您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缴费基数申报


每年12月20日前,依据本年度个人实际收入情况到连队管理委员会申报下年度缴费基数(低于兵团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兵团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申报;高于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申报),并在《社会保险费基数申报表》上签字,经公示、审核后,作为本人缴费基数。


二、缴费方式


有两种缴费方式供您选择,既可以由银行托收,也可以到团场社保所刷卡缴费。


(一)银行托收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到团场社保所签订银行托收协议。


1.签订按月托收协议的,每月10日前将当月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存入签订协议的银行卡中,由银行代扣,代扣成功的表示完成当月缴费。若因未及时存款等原因造成当月扣费不成功的,连队职工应及时将欠费金额及次月应缴的金额存入签订协议的银行卡中,次月一并扣费。


2.签订按年托收协议的,需在1月1日至3月10日之间,将全年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存入签订协议的银行卡中,由银行代扣。若因未及时存款等原因造成扣费不成功的,于3月25日前到团场社保所刷卡缴费。


(二)团场社保所刷卡缴费

1.选择按月缴费的,需在每月20日之前,到团场社保所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时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银行卡,刷卡缴费。


2.选择按年缴费的,需在1月1日至3月20日之间,到团场社保所自行缴纳全年社会保险费,缴费时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银行卡,刷卡缴费。


三、不按时缴费的影响


如果连续3个月没缴费,就不能享受各项职工社会保险待遇,补齐欠费后方可享受。


四、变更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团场社保所变更:


(一)变更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资料;


(二)变更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信息的,需提供本人档案及相关部门审批认定材料;


(三)更换扣费银行卡的,需提供变更后的银行卡号;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发生变化时,需提供有关证明。


五、缓缴社会保险费


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情况,不能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连队管理委员会申请缓缴,经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缓缴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可正常享受待遇。缓缴期满后,应当补齐缓缴的社会保险费。


六、社会保险缴费补助


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连队职工可享受兵团的缴费补助政策,按照与履行民兵维稳义务挂钩和先缴后补、多缴多补的原则,补助资金直接划入连队职工个人的银行卡中。欠费期间,不享受兵团的缴费补助政策。


注:戳图查看情况待遇表


来源:胡杨网


编辑 / 宋春晓   责编 / 蒋龙珍  审核 / 钟新 侯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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