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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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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卫利·巴拉提辞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18年7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卫利·巴拉提辞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7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王军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


任命汤剑锋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克苏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三)


免去司马义·阿不都色力木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喀什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四)


免去张卫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喀什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五)


任命富相、王霖、瞿红艳(女)、周召新、刘勇、杨洪军、阿布来提·阿布拉、牛超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克苏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曹萍(女)、员淑萍(女)、谢斌、杜美菊(女)、王振芳(女)、艾合买提·克比尔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克苏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7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卫利·巴拉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二)


决定免去胡开江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7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谢居友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二)


任命凯赛尔·吐尔孙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李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努尔江·柯赛江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买买提江·莫力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亚生江·亚合甫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艾力·艾合买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7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文江、艾尔肯·拍祖拉、周琳俐(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谢辉、阿布都沙拉木·托合提、马依努尔·库尔班(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辛元忠、麦麦提阿卜拉·图尔荪托合提、阿布地卡地尔·托合提、托合提·库尔班、那克提江·乃比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毛建梅(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


任命孟永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刘军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文小梅(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免去王振才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志斗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京玉(女)、艾合买提江·买买提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新功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岳爱菊(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飒(女)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玉荣(女)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莫合特·吐逊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卫力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邹帅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萧万峰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杨其辉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衡玉柱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蔡咏梅(女)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大双(女)、马锐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红(女)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兰国平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胡静(女)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7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韩勇军为库尔勒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


任命帕尔海提江·木明为乌鲁木齐八家户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免去其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李欣茹(女)为阿克苏塔里木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热孜古丽·艾衣沙(女)、麦麦提江·吐尔逊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田分院检察员。


免去亚力坤·提拉尤甫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艾孜再·吐尔地(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国成的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吴勇的库尔勒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王键、郑新林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阿里甫·达依木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兰定宾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王强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田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阿卜杜杰力力·喀斯木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田分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新疆日报


编辑 / 甘琦  责编 / 蒋龙珍  审核 / 钟新 侯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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