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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网南疆行 | 18年来,号称“编外警察”的他随身必带“四宝”,他这是要干啥

 “兵团零距离”—— 胡杨网品牌微刊


“为什么非要等出了事才来处理,平时我就跟他们说,骑摩托车要戴头盔,后面不能带人,一定不要忽视这些安全隐患。”8月5日,记者在一师十六团见到樊敬晶的时候,他正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


这位75岁的老人

大家叫他“编外交警”

他,是一位有故事的人


樊敬晶在指挥交通。


前半生

知青岁月挥洒青春


作为最早的一批援疆干部,樊敬晶的父亲在新疆待了3年。“阿克苏、和田、喀什,我父亲都去过,阿克苏的那个电报大楼就是他设计建造的。”受父亲的影响,1963年,十六岁的樊敬晶以上海知青的身份来到新疆。


回忆起自己的知青岁月,樊敬晶的话匣子打开了,手舞足蹈地在记者面前唱了起来:“送你一束沙枣花,塔里木来安家,坐上那大卡车,戴上那大红花……”


当年,他带着青春的抱负,带着满腔热血,和200多个知青奔赴新疆。他们从上海坐摆渡到南京,坐火车从南京到西安,又从西安到兰州,再从兰州到吐鲁番,后来又乘大卡车日夜兼程赶到阿克苏,辗转花了半个多月时间。


说起路上的坎坷,樊敬晶并不觉得累,反而觉得很享受。“那时候的我们是那么单纯,那么有理想,为了祖国,为了这里的人民,这点辛苦算什么?”


“50多年过去了,我依然清楚地记得,到阿克苏吃的第一顿饭是白面馍馍、炒茄子和羊肉炖黄萝卜,七个人一盆,那是我人生第一次和这么多人一起吃饭,特别香!”樊敬晶说。


后来,他被分到十六团三连,开荒造田、割麦子、挑肥,啥活他都干过。“起初,人家一次能挑70公斤,我只能挑30公斤,人家挑半天就回来了,我要挑一整天。”樊敬晶笑着说,他当时很不服气,还想着跟人家一争高下。


1983年,新开岭监狱刚刚成立不久,有一批从上海来的犯人,上级领导考虑到他是上海人,派他去看管犯人。就这样,樊敬晶成了一名狱警。


“一开始监狱条件不太好,有的犯人吃不饱,我就在家里做好饭给他们加餐。”除了给犯人做饭,一到晚上,他总爱跟犯人谈心,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问题,鼓励他们积极面对生活,认真服法,最大限度争取减刑。在他的开导下,很多犯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改造。有些犯人刑满释放后,还回来看他。


1999年,他光荣退休,回到上海住了两年。可是,他实在是不能习惯上海的生活,加之思疆情怀的浓烈,又回到了新疆。“家人都说我是疯子,有家不回家,我说新疆才是我的家。”


樊敬晶受到孩子们尊敬。


后半生

“编外交警”自豪与荣光


“退休后,我在家闲着无所事事,也不喜欢打牌等娱乐活动,就想干点有意义的事。十六团的学校建在马路边,每天都有很多学生骑着自行车上下学,来往的机动车很多,非常危险。我想,这里的交通安全隐患必须有人来管、来治理。恰逢十六团开拓路设立了便民警务站,我就主动申请去当执勤交警。很多人不理解,说我是傻子、疯子、神经病,不给钱还干。”樊敬晶说,“不是所有的事都需要别人理解支持,做‘编外交警’这么多年来,我抓过犯罪嫌疑人、挽救过多个孩子的生命,避免多次交通事故的发生,这就是我每天早出晚归义务指挥交通的意义所在,我认为值得。”


18年来,樊敬晶一直随身携带四件“宝”:哨子、笔记本、《交通法》和电喇叭。哨子是用来维护秩序用的,本子记载着每日的工作情况,电喇叭和《交通法》是向车辆和行人进行宣传用的。做义务交警的这些年里,他用坏了4只电喇叭,更换了3辆摩托车,磨破了10余双鞋,被十六团职工群众尊称为交通安全的“守护神”“编外交警”。


2006年樊敬晶被评为一师阿拉尔市“十大敬佩人物”、阿克苏地区“十佳模范个人”,2009年被一师阿拉尔市党委组织部授予“优秀共产党员”,2010年被兵团党委组织部授予“兵团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连续8年被十六团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13年,被评为“感动一师阿拉尔市十大人物”;2014年,被评为兵团第四届道德模范。面对众多的荣誉,他依旧做着最平凡的事。


“我只要人还在,就要干工作,生命不息,奋斗不止。”虽已到了古稀之年,樊敬晶的心里仍然藏着满腔的热情,眼睛里闪烁着希望。“兵团对我太好了,在我有生之年,我一定要发挥余热,回报兵团,回报社会,回报祖国!”


来源:胡杨网


编辑 / 宋春晓  责编 / 蒋龙珍  审核 / 钟新 侯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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