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镇老旧小区要怎么改造?自治区发文!
新疆城镇老旧小区要怎么改造?发文明确了!
老旧小区改造
一边连着城市发展
一边连着民生福祉
这项民生工程
到底改什么,怎么改
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技术导则》(以下简称《技术导则》),让新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了“操作大纲”。
5月6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镇上沙河村和谐小区居民马永林坐轮椅在小区遛弯。去年,该小区4栋居民楼全部加装了电梯,行动不便的居民上下楼方便多了。新疆日报全媒体记者韩亮 摄
根据中央补助资金支持范围,改造内容包括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为适应居民不同层次生活需求,分为基础设施改造类、附属设施完善类、公共设施提升类3类改造内容。
据了解
今年新疆老旧小区改造
续建项目788个小区,11.63万户
新建项目1090个小区,19.34万户
《技术导则》对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包括房屋综合改造、基础设施改造、公共设施改造、无障碍及适老化改造等,确保老旧小区居民告别破败脏乱、基础设施老化的居住环境,乐享生态绿色、设施完备、安全舒适的美好家园,既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又积极发动居民参与,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新疆将按照实施一批
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
在充分征求小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
区分轻重缓急,统筹规划时序
合理安排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和任务
同时
优先安排各类基础设施
缺失或失养失修严重
特别是水、电、路、气、暖、通信等
必要基础设施亟需更新的
5月6日,工人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水塔山片区管委会团结北社区南方小区居民楼顶进行防水施工。新疆日报全媒体记者韩亮 摄
信息来源:天山网综合
编 辑:桑文静
责 编:甘 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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