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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就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


乌鲁木齐市:对表现突出的防疫一线优秀干部及时提拔使用


8月5日17时,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就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举行第十九场新闻发布会,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副秘长尚玉岚介绍,乌鲁木齐市将对防疫一线优秀干部进行重点考察,对表现突出的及时提拔使用。

  
尚玉岚介绍,乌鲁木齐市从多方面强化对一线防疫人员的关心和关爱,除了做好后勤保障、加强人文关怀、合理调配力量外,还要强化正向激励。
  
“对主动请缨、听从召唤,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勇挑重担、迎难而上、忘我工作的防疫一线优秀干部进行重点考察,对表现突出的及时提拔使用。”尚玉岚说。

此外,还要注重发现、选树防疫一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讲好感人故事,营造关心关爱防疫一线人员的浓厚氛围。(郭玲、豆兴军、尹通元、加那提·托力肯)


8月4日新增确诊22例中,社区筛查发现2例、集中医学观察人员20例


8月5日17时,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就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举行第十九场新闻发布会。


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主任芮宝玲通报:8月4日0时至24时,乌鲁木齐市报告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2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3例。新增确诊病例继续下降。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确诊病例10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5例。7月15日0时至8月4日24时,累计治愈出院确诊病例52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42例。
截至8月4日24时,乌鲁木齐市现有确诊病例614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120例。  芮宝玲介绍,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潜伏期长。为了确保全市各族群众的身体健康,从8月4日开始,对出现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社区、居民小区、集中医学观察点等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高危易感人群开始进行新一轮核酸检测。昨天新增的确诊病例都是通过核酸检测筛查出来的,其中2例为社区筛查,20例为接受集中医学观察人员。  芮宝玲说:“虽然新增病例呈下降趋势,但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不容有丝毫放松。希望广大市民继续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早日战胜疫情。”(郭玲、豆兴军、尹通元、加那提·托力肯)

自治区8名确诊患者治愈出院 4名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


经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专家组和自治区医疗救治专家联合会诊评估,8月5日,自治区8名确诊患者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出院标准治愈出院,其中乌鲁木齐市7名、喀什地区1名为乌鲁木齐市输入病例;4名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自治区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联合医务部副主任卢铖介绍说,入院后,上述病例在专家组和医护团队的全力救治、精心护理下,病情持续改善,连续2次以上呼吸道病原的核酸检测呈阴性,各项化验指标、肺部影像学、体温均正常,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修正版)》确诊病例出院标准。(晁瑾、袁蕾)

乌鲁木齐市: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和社会曝光的价格问题



8月5日17时,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就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举行第十九场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疫情期间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情况。

  “乌鲁木齐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我们迅速启动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机制,整合市、区两级执法力量,主要采取四项措施,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稳定。”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钟美文介绍说。  一是即接即办,快速回应市民投诉。疫情防控期间,为充分了解市场情况,积极回应市民反映,妥善解决民生诉求,切实做到群众监督,设立了消费者维权快速便捷解决通道,通过12315消费维权热线和12345市长专线两大平台即时接办百姓投诉。7月17日至今,12315消费维权平台累计受理价格投诉举报线索1539件,办结率92%。受理12345市长专线价格投诉342件,办结率98%。  二是严格监管,加大生活必需品市场检查力度。分析梳理检查巡查重点,以蔬菜价格监控为重点,提高价格监管精准度,不断加大市场巡查、检查频次。7月17日至今,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193人次,共检查、巡查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和蔬菜(粮油、副食)店等市场经营主体13951个,强化了从批发到零售的全环节价格监督。  三是快查快办,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对民生消费品哄抬物价违法行为严打的通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注重发挥职能优势,上下联动、各方协同、形成合力,灵活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提醒告诫等手段,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对价格违法行为快速作出处罚,做到露头就打,绝不姑息。7月17日至今,共查办案件365起,重点查处了329起价格类案件,结案146起。分别作出停业整顿、罚款等行政处罚,累计罚没款52万元,有力打击了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四是广泛宣传,引导市场主体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制定《食品销售者行为规范》,在深入农贸批发市场、商超和蔬菜店等场所采集价格信息和检查巡查的同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通过宣传警示、提醒告诫等方式,向市场经营者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其主动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和社会曝光,继续加大价格执法力度,切实回应群众诉求。在此,也希望广大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诚信守法经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切实承担社会责任。”钟美文说。(郭玲、豆兴军、尹通元、加那提·托力肯)


信息来源:天山网

编       辑:杨永霞

责       编:甘   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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