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娃,葫芦娃,ABCDEFR……
来澳洲留学的朋友们大部分都有拿过桥签证的经历,金翅鸟发布过一篇推送,详细讲解最常见的过桥签A和过桥签B:
不过过桥签证其实不止这两种,掰手指头数一数,一二三四五六七,正好七只。
作为一代人共同的童年记忆,葫芦娃堪称经典。
七个娃娃各有所长,最终精诚合作,战胜妖魔。
而在澳大利亚的签证系统中,过桥签证也是一种神奇的存在。
它们有的刻板,有的灵活,有的专司一职,有的八面玲珑——七种签证左挡右攻,把一条路护得严不透风。
它们守护的是一条什么路呢?那就是通向“非法非公民”的道路。
作为拿着签证住在澳洲的外国人,我们都属于合法非公民,但是一旦失去签证,就成了非法非公民。过桥签证的作用就是让我们在失去实质签证之后、得到实质签证之前可以合法地进入或逗留在澳洲境内。
大娃——过桥签证A
颜色:红
特长:力大
BVA是最常见的一种过桥签证。
如果持有实质签证期间又在澳洲申请了另一个实质签证,而且所申请的这个实质签证是可以在澳州境内获签的,那么一般在成功递交有效申请的下一刻,移民局就会给申请人发一个过桥签证A。
比如我们的学生签证9月30日到期,在有效期内递交了485毕业生工作签证的申请,就会得到一个BVA,9月30日晚上12点学生签证过期的同时,BVA就生效了,我们可以继续合法地逗留在澳州境内。
BVA一般不需要单独申请,因为你在申请某种实质签证的同时就被认为也做出了BVA的申请。
用起来很方便,但是BVA有个弱点,那就是已经生效的BVA一旦离境就自动失效。
二娃——过桥签证B
颜色:橙
特长:千里眼,顺风耳
BVB是七兄弟中唯一一个可以让持有者合法入境澳洲的签证。它是需要经过申请(并且要交申请费)才可能获得的,这在过桥签中也属于独一无二。
申请BVB有两个前提:一是申请人必须已经拥有了一个BVA或者BVB;二是申请人有充分的理由需要离开澳洲。
需要注意的是,BVB是有期限的,持有人必须在有效期内回到澳洲境内,BVB一旦失效就无法入境了。
三娃——过桥签证C
颜色:黄
特长:刀枪不入
如果一个不持有实质签证的人在澳州境内成功递交了实质签证的申请,并且这个实质签证可以在境内获签,那么申请人有可能获得一个过桥签证C。
是不是听起来有些耳熟?
BVC和BVA的区别在于,申请人在递交实质签证申请的时候不持有实质签证。
比如说,一个持有BVA的人成功递交了实质签证的申请,那么得到的就是一个BVC,现在的BVA失效的同时BVC会生效。
甚至一个人已经没有任何签证了,属于unlawful non-citizen,申请实质签证之后也有可能得到BVC。
一般来说BVC是没有工作权力的,除非有极特殊的原因,可以向移民局申请工作权。
我们前面提到,BVB是唯一允许入境的过桥签,而申请BVB的前提是必须持有BVA或BVB,所以,一个BVC持有者是没办法离开澳洲再回来的,只能在境内等待实质签证下签。
四娃——过桥签证D
颜色:绿
特长:喷火
过桥签证D是一种短期用途的签证,它适用的范围比较窄。
如果申请人满足下列条件,可以获得BVD:
现在没有任何签证,或者签证将在3天内失效;
尝试申请某种实质签证,且这种签证可以在境内获签;
上述尝试不成功(比如因为移民局系统问题,或者表格问题),也就是说签证申请没能递交;
预计在5个工作日内可以成功递交实质签证的申请。
除了上述情况,如果申请人满足下列条件,也可以获得BVD:
已经是非法非公民(也就是说不持有任何签证);
没能成功递交实质签证申请,或者压根就不想再申请实质签证;
需要接受移民局官员面谈,但是官员暂时没空。
比如,已经在澳洲非法逗留了一段时间的“黑民”现在决定要离开澳洲了,但是担心出境时被扣住,那么就可以去找移民局拿一个BVD,以合法非公民的身份出境。
五娃——过桥签证E
颜色:青
特长:喷水
水是万物之源,喷水的五娃大大滴厉害,过桥签证E也不弱,它应用范围极广,因此被称为“Bridging (General)”。
得到BVE的前提是非法非公民(也就是没有任何签证在手)或者正持有BVE。
在这个前提基础上,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均可得到BE:
已经做好离境安排(比如买好机票);
移民局或者AAT正在审理签证申请,而且这个签证是可以在境内获签的;
签证被取消,已经申请了AAT做merit review,或者正要申请;
自己的案子正在法院处理中,比如签证被取消或被拒的judicial review;
核心家庭成员符合上述几种情况之一;
……
总之能用到BVE的情况是很多的。
六娃——过桥签证F
颜色:蓝
特长:隐身
过桥签证F倒是符合六娃隐身的属性,因为很少有人知道它的存在。
这是一个2004年才加进来的签证类型,是专门为与某些案件相关的人士设计的。
一旦警察部门认定一个没有签证的非公民与非法交易(不能细说,怕文章被删)有关,就有可能让移民局给此人一个为期三十天的BVF,利用这段时间来进一步调查此人协助办案的能力和意愿。
好,这个话题到此为止吧,有点危险。
七娃——过桥签证R
颜色:紫
特长:用宝葫芦吸妖怪
过桥签证R最年轻,是2005年才加入的。
它的别名叫removal pending,顾名思义,BVR是给那些在移民羁押中、乐意被遣返但是暂时无法被遣返的人,比如无国籍人士。
获得BVR的前提是不能有正在处理中的签证申请。是呀,都乐意被遣返了怎么能还申请其它签证呢,这不矛盾嘛。
申请BVR必须承诺一旦被送出澳洲的机会成熟马上就走,作为这个承诺的回报,BVR持有人可以有Medicare,也会得到少量的经济资助。
这七种过桥签证并不是独立的存在,它们彼此之间也有关联。
首先,一个人所持有过桥签证的等级可以下降,而不能上升。比如说,一个持有BVE的人在境内递交了有效的实质签证申请之后不会获得BVA,而会获得另一个BVE。
其次,一个人可能同时拥有不止一个过桥签证。一般来讲,在这种情况下会是对持有人最有利的那个率先生效。按照有利程序排序,BVB>BVA >BVC >BVD >BVR >BVE>BVF。而同一种类的过桥签证,有无限制工作权的高于有有限制工作权的,而后者又高于无工作权的。
总之,这些过桥签证的存在为澳大利亚的签证系统生发出无数的可能性,也让我们自己的签证状态愈加复杂多变。
所以有专业的问题一定要找专业的人来解答。
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