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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生育独生子女的酒钢退休(职)职工 兑现一次性奖励的公示
根据酒钢集团公司计生委《关于落实〈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优待奖励有关条款的通知》的要求,德力源公司对所管理的酒钢退休(职)职工享受该奖励政策的人员进行登记、审核。根据文件精神,于2011年6月29日之后退休的执行1000元标准。
现将2016年度第十二批奖励1000元的18人的具体情况予以公示七天,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如有不符合条件的,请予举报。符合条件的公示期满后予以兑现。
受理电话:6713528(酒钢计生办)
6715515(德力源公司纪委)
附件:酒钢德力源公司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职)一次性奖励(2016年度第十二批)公示表【附件在登录酒钢协同办公平台查看】
酒钢德力源公司
2014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