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疫情时代行业竞争问题值得关注!
航数 | CA DATA
四个方面
1、行业竞争环境
以欧洲航空业为例,受到疫情影响,航空业受损严重,行业整体规模缩小数年。不少欧洲国家进行了国家救助与支持,行业巨头可能“大者恒大”。部分航空公司(维珍、挪威航空)、支线航空(如Flybe)、部分国家航空(如黑山航空、意大利航空)已经停飞或永久停飞。加之脱欧的影响,如英国航空与IAG间关系可能变化。结合上述,我们不难想象,在疫情后的中欧航线上,可以执飞的外航数量可能更少,外航更在意航线的经营情况(避免让其还债压力更大)。在主要航空国家都有一个大型航空公司的情况下,不太可能进一步增加航权(比如中德)。
同样,亚太的航空市场竞争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2、一些事件尤其需要加强研究
近一个月,大韩航空可能收购韩亚航空的事件就属于应该被高度重视的事件。这一方面标志着韩国航空市场已经形成了“一家独大”的局面,另一方面两家公司整合后,对中韩航线、跨太平洋航线的客、货运市场、航空联盟、航旅产品都将带来影响。该事件可能也是近年来周边航空市场变化对我国航空市场竞争影响最大的一次。
根据大韩航空公布的消息,合并报告计划于2021年1月14日之前提交给相关国家的竞争主管部门。包括美国、欧盟、中国等。
结合以往行业内相关案例,欧盟审查机关预计为欧委会竞争总司,加拿大审查是由加拿大运输部与加拿大竞争事务局共同完成,美国以往审查主要以交通运输部牵头。
3、竞争研究分析的参考框架
欧盟竞争机构通常考虑与没有交易的情况相比,交易如何改变竞争程度。分析取决于找到进行竞争分析的参考框架,这涉及定义相关的产品和地理市场。
涉及航空公司合并和联盟/联营案例的第一种参考框架是城市对(OD对)法。在采用这种方法时,需要分别评估交易对每个OD对竞争的影响,这可能导致对众多单独和狭义市场上的竞争情况进行调查。第二种参考框架是逐机场法,近年来受到青睐,对一项交易是否会导致航空客运市场的主导地位进行分析,这可能使竞争对手和下游消费者处于不利市场地位。在航空公司合并竞争分析中,这种逐机场法变得越来越重要。
以2017年柏林航空破产案为例,汉莎航空计划收购部分资产,包括飞机、机组人员和机场时刻。欧洲竞争部门经过评估,最终认定获得不少新增时刻的汉莎航空(时刻持有率从39% 升至54%)在杜塞尔多夫可能产生反竞争影响。最终汉莎航空修改收购协议,在杜塞尔多夫只获得2架飞机的时刻量。
4、多方需要进行这些研究
国家进行竞争研究,评估本国航空业综合竞争力;为了评估本国消费者是否会受反竞争的影响。
航空公司进行竞争研究,为了看清未来的发展之路,同时也了解竞争对手
机场与地方政府进行竞争研究,为了了解与周边机场的竞争态势,同时也需要掌握所在市场的竞争形势,保证市场适度的竞争,避免部分市场(航线)被过度垄断,票价过高造成航空需求被分流。
注:2019年在中韩市场大韩与韩亚系航空公司市场份额合计超过46%。按欧盟与加拿大的标准需要进行竞争影响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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