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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12岁残疾女童遭性侵,3名嫌犯曾被抓了又放。”
在2020年才脱贫的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小燕家是精准贫困户。小燕的父亲患有“小脑萎缩”,情绪暴躁易伤人,母亲在她未足月时就离开了。她由爷爷奶奶照顾,经济来源主要来自在青海务工的叔叔马建强。
应了那句“麻绳专挑细处断,噩运只找苦命人”,出身寒微的小燕在5岁那年右手受伤,被截去了4根手指,落下了残疾。去年7月,正好是小燕小学毕业的暑假,她学会了用奶奶的手机登录社交媒体。
网络的丰富有趣让小燕贫瘠乏味的童年焕发了光彩,可懵懂的她不知道,网络的那端,同样也潜伏着巨兽。在微信上,她认识了一名男性网友。刚开始,对方邀请她出去玩,她拒绝了。
但是7月30号那天,网友提议要带她去公园玩,小燕禁不住心动了。之前她跟奶奶去城里的时候吵着要去公园玩,但奶奶没同意,为着和奶奶赌气,下午她独自一人去赴了网友的约。
爷爷奶奶心里着急又没辙,只好赶紧打电话给她叔叔马建强让他回家。直到两天之后,马建强、小燕奶奶和和政县民警才在临夏市中心广场找到独自徘徊的小燕。马建强又气又急,给了小燕两巴掌,小燕满脸惊恐地躲到奶奶怀里,哭着说:“我被人强奸了”。原来,所谓的“网友”是三个27、8岁的成年男子,他们把小燕带到宾馆,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
小燕一直反抗,还踢伤了脚趾头,但幼小的她没能挡住三个畜生。第二天,马建强带小燕去医院做检查,提取到了精斑,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显示“处女膜破裂,新伤”。
证据确凿,嫌疑人也被抓获,接下来就该等着畜生被判刑了。
但3天之后,这起案件被判定为“无犯罪事实发生”,理由是“嫌疑人拒绝承认知道小燕不满14周岁,且小燕是主动约会网友”。得知消息的马建强傻眼了,他不服,申请了刑事复议,得到的结果依然是不予立案。马建强不信邪,再一次向上级申请刑事复议,并带小燕做了精神鉴定。直到2022年农历新年之后,临夏市公安局刑警队通知他立案了,三名男子抓了两个,罪名是组织未成年人淫乱罪,另一男子不构成犯罪。马建强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小燕明明是受害者,怎么成了淫乱犯罪的参与者?更令人无奈的是,等到开春,临夏市检察院决定对嫌疑人不予逮捕,办理了取保。
可恨的是,犯下兽行的犯罪者快要挣脱法律的制裁,身为受害者的小燕仍在苦海煎熬。事发以后那不堪的一幕日日夜夜冲击着小燕幼小的心灵。她不明白这件坏事为什么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她知道羞愧,于是她喝药自杀了两次,幸好都被奶奶救下。寄宿在初中住校时,小燕有几次下体无故出血被叫了家长,再加上这事在当地传开,小燕一家被流言蜚语困扰得抬不起头。直到今年5月21日,小燕在网上刷到了“春树律师”的普法视频,加了葛树春律师的微信,并向他求助。5月30日,马建强把小燕的遭遇写成《举报信》,公布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大范围的舆论关注。5月31日,三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6月3日,临夏市检察院对他们批准逮捕。但是想起小燕一家苦熬等待的这11个月,我心中还是有些事情不吐不快。
在这起案件中,网友们关注的焦点之一,是小燕第一次报警,警方以“三人不承认知道小燕未满14,小燕主动约会”为由,判定不予立案。看到小燕稚气未脱的面庞,这三个畜生竟还敢说不知道年龄?
三个成年男性轮流跟一个童女发生关系,竟有脸说童女是自愿!最重要的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性同意年龄”是14岁。
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人最经常的辩护理由是:“我不知道对方未达法定年龄”。医生看到女孩未满14岁果断报了警,女孩和妈妈迫不得已,只好去了事发地的派出所协助侦察案件。据女孩自述,她是去见网友的时候,与男孩张某发生了关系,并且张某知道自己未满14岁。如果按照大家的一般认知,双方都是你情我愿,也就不构成犯罪。
但是坡子街派出所警方仍将张某刑事拘留,强奸罪跑不掉。“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三个畜生可能是不懂法,竟然凭空捏造,称自己不知道小燕年龄。
可是据小燕说,她在聊天过程中曾告诉对方自己的年龄,并有聊天记录为证。据葛树春律师推测,在最初报案时,很可能缺少认真的取证和调查,“一开始如果好好办,不可能当时不立案”。可惜现在小一年的时间过去,聊天记录也已灭失,无从查证,其他的证据也很难找回。但无论如何,一旦遇到此类事件,一定要第一时间告知家长并报案。相信大多数警察都和《守护解放西》中的坡子街派出所警察一样执法办案,富有同理心。
据“女童保护”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223起,受害人数569人,年龄最小的仅2岁。这还只是被爆出的数据,很多儿童遭性侵后并未报案,甚至自始至终家长都没有发现,隐案率高达1:7。这些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让人心痛的性侵幼女案件被曝光。而小燕的案例有一个特殊的地方,伤害她的是她不认识的陌生“网友”。其实这事也并不罕见,早前就有许多见网友被性侵的案例被爆出。涉世未深的幼女本就容易受到陌生人的引诱,更何况是缺少父母陪伴和引导的留守儿童。手机的普及让未成年人“触网”越来越便捷,许多不法分子就钻空子引诱未成年人,继而实施犯罪。
例如,有位13岁女孩喜欢自拍直播,就有恶臭的男性网友哄骗她展示自己的身体,从脖子、手臂、再到隐私部位。
和这位柔柔一样,很多未成年人因为性教育缺乏,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被伤害之后,通常也不敢告诉父母。从线上到线下,从陌生人到熟人,未成年女性遭性侵的潜在危害辐射各个角落。对于受害者而言,哪怕犯罪者被绳之以法,她们所遭受的伤害是永生的。就像“哈尔滨5岁女童被性侵案”中的女孩,处女膜新近裂伤、背部挫伤、臀部挫伤、双下肢挫伤、面部挫伤,一度生命垂危。在知乎上,有人分享了一位13岁姑娘被30多岁网友性侵的案例。女孩被伤害之后,每当看见与那天相似的场景,就会条件反射地想起当时的经历,然后就会一次又一次地割腕自杀。很多未成年女孩因为羞耻感,会不断地自责,加上周围人异样的眼光,有些父母的谴责,对女孩的精神造成极大的压迫。
有位受害者说过:“摔跤痛过就忘,但我会一直记得这事” 。身体上的伤疤也许能愈合,但是心灵的创伤永生难愈,她们终其一生都要与负面情绪抗争。每每看到此类案件,我们都在呼吁,都在祈祷:一定不能让悲剧再次发生。一方面,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刻不容缓,这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努力。另一方面,对犯罪者零容忍,依法严惩,不仅是广大民众朴素的正义诉求,也有利于打击犯罪。自古以来,强奸罪就是严重的伦理犯罪,更遑论强奸幼女这样社会危害性大的恶劣行径。《刑法》规定,一般强奸案,量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对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目前,临夏州、市纪委监委已经成立调查组,正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点个【在看】+【分享】,愿本案得到公正处理,愿法律慰藉人心。参考素材:
中国新闻周刊:《临夏12岁女童性侵事件调查,三个嫌犯曾抓了又放》
北京青年报:《“12岁残疾女孩称被三人强奸,未立案”,官方回应,纪委监委介入》
半月谈:《“恶狼”扮“粉丝”,诱骗少女裸聊:警惕网络成为诱骗性侵未成年人“狩猎场”》
作者介绍
芝葭,一个快乐的傻子,虽非一块美玉,也愿刻苦琢磨。
*图源网络,侵删。本文首发于志愿云(ID:zhiyuanyun),转载请添加微信:SSWVs02,并注明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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