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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11月发布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65条,一供应商两次弃标被处罚
□文/彭淑荣
近日,《中国招标》记者对2021年11月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了梳理统计。2021年11月,共发布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65条,大致可分为四类,包括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串标围标、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和代理机构违法失信行为。第一类: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2021年11月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有22条,占比约33.8%。根据2021年9月1日兴山县教育局移送的关于宜昌市蓝深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兴山县学校体育音乐器材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编号:XSZ0987-202101-01H(2) )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问题线索函,兴山县财政局依法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如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显示,第54项电子钢琴“★”号条款:演奏性能1(黑键上宽;琴键间隙;白键下沉深度;同一台琴上白键下沉偏差;黑键高度),演奏性能2(下降负荷;同一台琴上偏差;踩下弱音踏板,以同等力度弹奏琴键,声压级降低)有明确的技术标准和参数要求。该项目成交公示期间采购人兴山县教育局和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祺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其他单位提交的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兴山县教育局对此予以了核实。经核实,兴山县教育局发现其他单位提供的该采购项目电子钢琴艾茉森VP-133GH检测报告与当事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配合核实过程中提供的电子钢琴艾茉森VP-133GH检测报告存在部分数据不一致的现象。兴山县教育局致函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州),该单位提供了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钢琴艾茉森VP-133GH检测报告佐证材料。经对比,在该检测报告出具单位、出具日期、编号一致的情况下,当事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与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州)提供的检测报告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一二小项、第六项、第八项一二小项、第十四项数据不一致。2021年11月23日,兴山县财政局对当事人作出处罚:1.处以采购金额(7500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3750元;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重庆中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在参加“荣昌区人民医院洗涤业务外包项目采购(二次采购)”投标时,为响应招标文件中关于“洗涤场所符合《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要求及“物理隔离屏障”的评审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作出无差异响应及承诺,并提供了洗涤场所照片及购买洗涤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经调查询问,查明该公司的洗涤场所实际不符合《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及招标文件关于“物理隔离屏障”的要求;同时提供的购买洗涤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虚假的。该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021年11月22日,该公司被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罚款6299.3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依法对九龙坡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所需2021年冷补沥青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重庆市羽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文件提供的《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津)环准〔2020〕19号报批公司并非该公司;重庆汪弘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文件提供的《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津)环准〔2019〕16号报批公司并非该公司;重庆迈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响应文件提供的《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津)环准〔2020〕6号报批公司并非该公司。2021年10月27日,上述三家公司均被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处以950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二类:串标围标
2021年11月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供应商串标围标的情形有27条,占比约41.5%。黑龙江都鹏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参加由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绥化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SHC[2021]0827)政府采购活动。在资格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该公司与黑龙江悉尧环境评价有限公司在资格条件中上传的法人身份证为同一人,谈判小组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和第四款之规定认定其两家属于串通投标情形,将该项目做废标处理。2021年11月24日,上述两家公司均被绥化市财政局罚款28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租赁宁洛高速滁州段户外高炮广告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cg202109-214)投标中,滁州市飞天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明光恒信传媒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被认定为串通投标。2021年11月12日,上述两公司均被明光市财政局罚款20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江苏花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三毛教仪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和江苏万航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参加了《海原县第三中学“互联网+教育”智慧校园应用示范校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投标活动,在评委会现场对保证金入账明细审核中,发现江苏花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三毛教仪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保证金缴纳子账户为同一账号,涉嫌串标,当场废标。2021年7月1日,海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此项目的串标行为介入调查,调取了相关人员材料和公司资金流记录,认定上述三家公司串标围标。2021年8月25日,江苏花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三毛教仪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被海原县财政局罚款7375元,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江苏万航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被海原县财政局罚款14750元,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第三类: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021年11月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情形有10条,占比约15.5%。在2021年6月25日开展的哈尔滨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_空调、排风、吊扇(项目编号:HC〔2021〕1009,预算金额17.4万元)政府采购项目中,按照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经谈判小组评审后,黑龙江省宇梵科技有限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7月15日,该公司以“1.由于空调制作材料临时上涨,符合参数的品牌型号停产无货,再次生产时间不确定;2.参与此次采购投标活动前,由于我司没有踏勘现场,导致后续现场测量涉及到的产品使用面积及辅料相关报价超出中标价格,使我公司利益受损”为由向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弃标函,放弃此项目中标资格,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年7月20日,该公司又参加了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_教师办公桌椅、新建学生公寓多功能学生床(项目编号:HC〔2021〕0722第二包,采购金额33.6万元)政府采购项目。按照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经谈判小组评审后,该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同日,该公司以“1.因项目负责人已有项目并一直在外地跟进、暂时不能回到本地,导致项目无法进行;2.由于人员紧张等自身原因”为由向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弃标函,放弃此项目中标资格,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1年11月18日,该公司两次违规行为被哈尔滨市财政局同时处罚,分别为:1.处以采购金额(17.4万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处罚金额人民币870元,同时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处以采购金额(33.6万元)千分之六的罚款,处罚金额人民币2016元,同时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20年7月23日,四川毅晟商贸有限公司参加了乐山市市中区2020年再生稻高产技术示范肥料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511102202100066)竞争性谈判采购,被确定为该项目第一成交供应商。2021年7月27日,该公司向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提交了放弃成交资格的《情况说明》。2021年10月25日,该公司被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罚款2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四类:代理机构违规索取中标服务费等违法失信行为
2021年11月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代理机构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有6条,占比约9.2%。2021年7月22日,长沙市财政局收到长沙市审计局移送的《长沙市审计局关于招标代理公司违规索取中标服务费的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长审移〔2021〕18号),反映湖南湘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两公司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违规索取中标服务费。经查明,上述两公司确存在“在采购过程中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此外,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还存在将政府采购名录资格出借给他人使用的行为。2021年11月4日,湖南湘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被长沙市财政局罚款2万元,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被长沙市财政局罚款2万元。青海省财政厅在对代理机构2020年度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青海航之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省级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以下问题: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2.采购文件设置经营年限、注册资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特定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等不合理的限制条款。青海中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省级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以下问题:1.采购文件设置经营年限、注册资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特定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等不合理的限制条款;2.采购文件资料不完整或未妥善保存。青海汇海源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在省级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以下问题: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2.录音录像未存档;3.采购文件资料不完整或未妥善保存。上述三家公司均被青海省财政厅处以警告6个月的处罚。2021年8月3日,长沙市财政局收到长沙市12345政务热线移送的举报事项。经查,长沙紫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接受长沙市南雅中学的委托进行长沙市南雅中学艺术教室.通用技术教室等装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CSCG-202105280175)采购活动,项目预算金额180万元。2021年8月3日,该公司组织谈判小组在其办公地长沙市建湘南路黄金之城南栋C座27楼对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该公司工作人员进入评标室,称接到威胁电话,提出项目不能进行下去,谈判小组成员遂停止了评审活动。8月10日,长沙市财政局对该公司进行约谈,该公司负责人称评审中“接完电话申请进入评标室与专家商量,个人认为该项目太复杂,建议以招标文件存在歧义进行废标并让专家确认,专家拒绝签字”。长沙市财政局判定,该公司所称的“接到威胁电话”等事项不属于应停止评审的法定情形,属于“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的情形。2021年11月4日,长沙市财政局对该公司给予警告,一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责编:戎素梅)来源|由“中国招标”编辑整理,如需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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