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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誌】繼續《活著》〈上〉 —從《活著》與《To Live》說起

2017-03-20 Franky 匯澳傳媒RECAP853

知天命的余華,憑藉1993出版的長篇小說《活著》,躋身中國當代知名作家之列,包括《活著》、《許三觀賣血記》、《兄弟》等在內的多部作品,其後都被翻譯成多國語言,在世界各地發行。

受邀來澳的余華。<攝:古sir>

應第六屆澳門文學節的邀請,余華來了澳門。不錯,就是寫《活著》的那個余華。

知天命的余華,憑藉1993出版的長篇小說《活著》,躋身中國當代知名作家之列,包括《活著》、《許三觀賣血記》、《兄弟》等在內的多部作品,其後都被翻譯成多國語言,在世界各地發行。然而時隔廿載,《活著》這部成名之作依然是眾多文學愛好者的不釋之卷,成為了一代的不朽雋文。

余華早前在受訪時透露,葡萄牙的Relógio d’ Água出版社即將出版《活著》的葡語版,而在剛過去的星期六晚舉行的「十個詞彙裡的余華」座談會上,詩人兼翻譯家的主持姚風(現任教於澳門大學葡文系),亦和余華談起了關於《活著》的翻譯問題。 

余華與姚風。<攝:古sir>

 

《活著》的翻譯問題 

說起《活著》,就不得不談及它的翻譯問題,尤其是書名「活著」這個詞語的翻譯方式,因為這等同於直接切入了《活著》這部作品的核心問題,亦即對「活著」這件事的釋義,因此這一直以來都是文學界關注的焦點。

然而,《活著》的葡語版其實早在2008年,已由Companhia das Letras出版社巴西出版,當時的定名是「viver」;而姚風在當晚的座談會上則提及到新版《活著》的書名可能會使用「povoar」這個詞,但隨即略帶憂色地指出這個詞似乎仍不是十分準確。

由Companhia das Letras出版的葡文版《活著》。<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編者註:根據退休資深葡語教師 Professor Iao 編纂的《中葡雙向辭典》,「viver」首義是「居住」,「povoar」是使有人居住,Google 翻譯的結果,「viver」是「生活」,而「povoar是「人」。

事實上,大抵是基於英文的流通性較強,因此《活著》的翻譯最廣為熱議的,並非葡文版的「viver」或「povoar」,而是英文版的譯法「To Live」。但退一步思考,為何一個用語的譯法能引起這麼多的議論呢?這就得從翻譯的原義說起了。

 

翻譯不是科學 

所謂的翻譯,就是把一種語言的言語產物,在保持內容,亦即意義不變的情況下,改變為另一種語言產物的過程。

編者註:語出蘇聯翻譯理論家巴爾胡達羅夫《語言與翻譯》(1985)。

另一方面,語言是文化的載體,也是思維的工具,每一種語言都代表著一種觀察世界的角度,代表著使用這一種語言的人如何去表達他們的喜怒哀樂。而每當一塊土地哺育出一個作家時,在這個作家使用這塊土地上的語言所書寫出來的文字裡,亦必然會滲透出這塊土地上獨特的文化氣息,這是土地、文化與作品之間最微妙,也最柔韌的連結。 

由張藝謀改編拍攝的電影《活著》,從小說到電影也是一種翻譯。<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因此之故,當一部文學作品被翻譯成另一種文字時,即在某種程度上等同於將之撕裂,然後再運用另一種文化的思維方式,將其重新組合起來。但是在這個重構的過程裡,那些存在於原著的語言之中,只能用原著的語言來解讀的獨特文化意涵,便可能在語言的轉變之中失落。所以有人認為翻譯(尤指文學作品)從來都不是一件科學的工作,而是對文學作品的一次重新詮釋。 

《活著》的英文版譯者白睿文(Michael Berry)。<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如何《活著》? 

如果要準確地翻譯出《活著》,首先必須探究原著中「活著」的深層涵意。竊以為,叔本華在《人生的智慧》中對於「活著」的論說,與《活著》中的演繹頗有雷同之處,可以用來援引參考:

人既然存在就不得不存在,既然活著,他就不得不活,就是這樣,人生實是一種無可奈何的事。 

悲觀主義的叔本華。<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一般而言,人存在於世間的意義,就是要不斷地向前進步,使今天的我優於昨天的我,因而人總是有所追求,或是名利、或是情愛、或是安逸的生活、或是自身理想的實現,這是一種積極的、樂觀的人生態度。

但另一方面,這種將追求視作意義的態度有一種致命的缺陷,即當人一旦失去了可以追求或可以寄託的物事,那麼這個人也就同時而失去了活著的意義。而《活著》中對於生存意義的探問,亦是對此而發。

《活著》描寫中國農民千百年來如何活著。<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正如叔本華的論說一樣,《活著》最重要的觀點,就是將人的「活著」視作為一種被動的、客觀的存在,乃至是一件無可奈何的事情。因此「活著」的意義,就等同於「活著」本身,甚至可以直接解釋為「沒有意義」。但卻正正是因為沒有意義,也就無法失去意義,這是對於「活著」的一般定義(有所求)的最大抗辯。

然而必須指出的是,儘管《活著》的觀點與叔本華的理論相當接近,但兩者仍有一定的相異性,余華詭就曾經這樣講述過這部作品的寫作動機:

……我聽到了一首美國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經歷了一生的苦難,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對待世界,沒有一句抱怨的話。這首歌深深打動了我,我決定寫下一篇這樣的小說,就是這篇《活著》,寫人對苦難的承受能力,對世界樂觀的態度。寫作過程讓我明白,人是為活著本身而活著的,而不是為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著。我感到自己寫下了高尚的作品。 

—節錄自《活著》1993年版自序

《老黑奴》的作者福特斯。<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不難發現,在「活著的意義就是活著本身」的基礎下,余華是帶著一種幾乎是樂天知命的樂觀態度去寫《活著》的,這與以悲觀態度而著名的叔本華有著明顯的分別。當中中國文化裡對於「命」的看法起著關鍵的作用,這留待下回再談。

 

《活著》的英文版 

再次回到《活著》的翻譯問題有人認為這並不能完全反映作品中「活著」這兩個字的味道,但卻已是最接近的用詞。

《活著》的英文版本。<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根據牛津辭典對「Live (V)」的解釋,是「Remain alive(仍然生存)」,強調了「生存」這種生物的非死亡狀態,表示了人「活著」的基本條件,與「活著」中較傾向於「生存」而非「生活」的觀點基本相同;然而在「Live」的前面加上「To」這個介詞,則可以解釋為「去活著」的意思。

由於「To Live(去活著)」的說法,包含著一種「主動地去活著」的意思,多了一層主動、積極的底色在內,因此也就與原著中隱含著的,「活著」的被動性有所抵觸,失去了原著突出「活著是一種客觀存在的事情」的用意。當然,世上沒有兩棵完全一樣的樹,也沒有兩個完全一樣的詞語。至於為何認為「To Live」已是離「活著」最接近的翻譯呢?有人提出有這種說法。 

牛津辭典。<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英文與中文不同,中文很多時候是利用語境來確定用詞的準確語義:但英文則是利用繁複的變格來指出用詞所表達的具體意思,因此英文的動詞便有了眾多的變格,以「Live」為例,則有「Lives」、「Life」、「Alive」、「Lived」等,而「Live」則是詞根的原格。

但如將「活著」直接翻譯成「Live」這最接近原意的樣式,則又使句子變成了命令式的語氣,反而進一步強化了主動性的色彩;而另一方面,從文法上而言「To」亦有確定、強調隨後的動受詞必須為原格的語法作用,因此「To Live」仍有強調「活著」最樸素原意的意思,因此已是最接近原著的譯法,至於上述「去活著」的弊病,只能用語言翻譯的蒼白來解釋了。

從古到今,生死都是一件大事,但也許有時正是因為太在乎於生與死,使我們忽略了生死之間那段長時間的活著。活著是一件大事,討論如何活著也是一件大事,有人秉承孔子之說,要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地不斷進步;有人讀著《莊子》「生而曳尾塗中」,感受生命本身的美好。

夢蝶的莊周。<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天道有常,生命的本身沒有所謂的對錯,但自有其存在的深意,即使如《活著》般「沒有意義」地活著,也是一種其中活著的意義。余華在《活著》之中,看似灌透著濃重的道家思想,然而到底是不是這樣呢?這個問題我們爾後再談,下回繼續《活著》。

 

<採編:Fran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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